自1961年以來,全球稻米產量成長了2.5倍,而日本則反其道而行,給農民掏補助金,讓他們減產足足4成,糧食自給率下降可謂情理之中。在二戰前,推翻了農林省減耕方案的是陸軍省。事實上,減耕與安保是背道而馳的政策。
如果廢除減耕政策,日本可以生產1700萬噸稻米。國內消費700萬噸,出口1000萬噸,這樣即使國內供需發生變化,也只需要調整出口量,就能解決問題。
目前,日本與美國加州稻米幾乎已經不存在差價,有時日本米甚至更便宜。如果廢除減耕政策,價格還會進一步下降,推動出口的成長。如果產量超過國內消費量,多餘部分用於出口,那麼該作物的自給率將超過100%。稻米的自給率可達到243%,糧食整體的自給率將超過60%。最有效的糧食安保政策,便是廢除減耕,增產稻米並推動出口。平時出口稻米,一旦出現進口中斷的危機,就將原本用於出口的稻米轉為國內消費。現在,日本為了儲備米每年需要花費500億日圓,但是如果採取上述方案,平時的出口米實際上就能起到無償的儲備作用,無需增加財政負擔。
然而,日本無法廢除減耕政策,因為這是JA發展的基礎。高米價留住了成本高昂的小型兼職農戶。這些農戶將超過其農業收入4倍以上的非農業收入(如薪資收入)存入JA銀行。此外,這些對農業失去興趣的農戶,將他們的農地轉為宅地出售,並將獲得的巨額收益也存入了JA銀行,這使JA發展成為存款總額超過100兆日圓的巨型銀行。透過減耕抬高米價,維繫兼職農戶,加之JA是日本唯一可以同時經營銀行業和其他業務的法人,兩者交織在一起,推動了JA的發展。
但是,承擔了減耕補助成本的納稅人,支付著高昂糧價的消費者,因交易量減少而倒閉的中小型稻米批發商,因小型兼職農戶的存續而無法擴大規模的全職農戶,在進口一旦中斷的危機時刻失去糧食供應保障的國民——所有這些人都是現行農業政策的犧牲品。尤其是沒有政治影響力的稻米銷售商,他們無力抗議農業政策,只能關門倒閉。日本國憲法第15條第2項規定「所有公務員都是為整體服務,而不是為一部分人服務」,農林水產省的行為顯然是違反憲法的。
有觀點指出,米價下跌會導致稻米生產難以為繼。然而,為了維持稻米生產而減少產量(即「減耕」),這難道不是自相矛盾嗎?美國和歐盟早已改革保障農戶收入的措施,由保護農產品價格,轉為政府向農戶直接支付津貼。即便米價下跌,只要向全職農戶直接支付費用,那麼不僅是全職農戶,透過向其出租耕地獲得租金收入的兼職農戶也能從中獲益。如果採取這種政策,財政負擔僅1500億日圓便足以。
過去,農民在收完小麥後,6月開始插秧,但由於受到農戶兼職化的影響,插秧時間提前到了日本黃金週連假期間,複作隨之消失。如果恢復到原來的插秧時間,10月收割水稻,那麼既能避免高溫帶來的生產風險,也能增加小麥產量,進一步提高糧食自給率。
從國民的利益出發,政府應該廢除減耕,實行直接支付,恢復複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