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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知乎)澳洲頒布新法,賦予打工人「掉線權」,下班後僱主「搖人」或最高被罰 45 萬元,如何看待該規定?
11樓 JosephHeinrich 2024-8-29 18:03

澳洲現在真的比以前卷,14年前根本不需要這個Right to Disconnect,下班了別說老闆,就算伊莉莎白二世打電話找你辦事都可以不用理會,No Hurries No Worries,有事上班再說吧,尤其是在澳洲工黨發家的昆州,當然與之相對應的就是生活上沒那麼便利。澳洲這個樣子其實是各行業後面都有幹活的工會,和人多人少沒有必然關係,有的國家比澳洲人更少,該加班一樣加班。例如坎培拉最近要接管澳洲CFMEU(建築林業與海事僱員工會),澳洲各地打灰的老大哥們一起說撂挑子就撂挑子,覺得自己的利益會受損。澳洲工會雖然沒有歷史上那麼猛了,但在澳洲社會還是很有影響力的,連澳洲各地騎著哈雷的gangsters都會給工會活動出街打call。



作者:崔鍾博汶C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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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 JosephHeinrich 2024-8-29 18:03

作者:Xiao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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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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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天真。

澳洲這個法律的意思是,下班時間,如果老闆確實需要處理緊急的情況,是有權去搖你的,有部門專門仲裁「確實需要處理緊急情況」這件事是不是真合理真緊急,如果仲裁部門覺得老闆沒理,可以判定為騷擾,罰老闆款。如果仲裁為合理,老闆搖你不算騷擾。你可以選擇理他,也可以選擇不理他,如果你理他,可以跟他談加班。也可以不談只做貢獻。你如果談加班,他可以選擇發加班費,也可以選擇不發,他不發你可以去告他。如果你選擇不理他,借口必須合理,如果借口合理,你就可以不理他不響應,他不能因此開除你,或者說你不履職。這個「借口」是否合理是可以提起仲裁的,你們雙方自己定義的不算。你如果選擇不理他又沒有「合理」借口,那沒明說,可能算你不履職吧,誰知道。

進步了是肯定的,但這個不是說就保證了一切。大區版本也不是能和中國匹配的。人家的解僱理由裡面還有性騷擾,種族歧視,政治不正確之類的大區特色。

我以前是值班的。上24小時的長班,早9點到次日早9點。下班休息3天。一個月只上7到8個班。值班的24小時之內處理崗位職責里的一切事物。兩個人搭班一起上。值班期間可以正常吃飯睡覺,吃飯兩個人換著去,保證現場留一個,睡覺就睡現場隔壁。值班期間電話響三聲必須接,告警響了必須馬上響應。

聽起來是不是有點爽,上一休三哦。但是,這24小時只能折算6成的工時。每周半天的講評會必須參加,不管是上班還是休息。算下來,綜合折算以後的工時和一周5天朝九晚五是一樣的。這就看運氣了,運氣好,在單位也一樣一覺到天亮,運氣不好,你整夜都在幹活。這麼多年以來,都只有值班的人努力想辦法轉崗去坐辦公室,從來沒有任何一個坐了辦公室的還想去值班的。哪怕是去任何一個邊緣崗位,收入變低,也想坐辦公室。就算當上了領導,也躲不開值班,只是變成大約半個月一個月值一次,節日及重大保障要求一把手值班。書記和主任輪著值年三十,五一,十一,很酸爽。

上頭不知道大家都不想值班嗎?知道啊,那怎麼辦呢?有招,一是增加勞務派遣,勞務派遣專門值班,工資低沒編製,應急倒是夠了。二是重新分配內部收入水平,加重一線的權重係數,砍坐辦公室的收入,在規則框架下製造「高級工程師」坐鎮一線領班的局面。降低大家想去做辦公室的積極性。非要臨時參加搶修之類的,理由可充分了,保障安全生產,加班費免談,補休條開給你,後面想臨時請天假的就可以用補休條抵。但是連休三天要上報到部門,給你寫年度評價的人都知道。這還是吃財政不能隨便開除人的單位,除非違法犯罪或者一年曠工45天才會開除。疫情期間一樣發不出工資。

13樓 JosephHeinrich 2024-8-29 18:03

西裝小法師:


看來不管東方還是西方,不管哪個國家,壓榨勞動力,從而擠壓員工休息時間的情況都是確實存在的。

無論是此次頒布新法的澳洲,

新華社8月26日消息 澳洲26日實施一項新法律,賦予打工人「掉線權」,可在非工作時間拒絕接收工作郵件、接聽工作電話,且不會因此遭受處罰。澳洲去年一項智庫調查研究顯示,澳洲人2023年全年在下班時段平均被僱主「偷走」281小時,相應勞動價值估計1300億澳元(約合880億美元)。

亦或者先前爆出此類事件的法國,

據英國《每日電訊報》報導,法國一家法院2018年對一家殺蟲劑生產企業處以6萬歐元(6.67萬美元)罰款,緣由是後者要求一名員工時刻保持手機開機以應對突髮狀況。

都是由於僱主單位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安排其員工進行工作而引發的事件。

在我國,此類事件前不久也引發了熱度很高的討論,也就是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隱形加班」。

僱員與僱主之間的關係是先天很敏感的,既互相依賴,又互相利用,以致於互相「算計」。

僱員想要輕鬆掙到大錢,而僱主希望能夠把他們所發出的每一分工資都利用到極致,這便導致許多僱主單位在非工作時間也給員工安排工作任務,讓其為單位或者其個人奔波,這便是「隱形加班」。

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報告中也對「隱形加班」這一有損勞動者合法休息權益的行為做出了相應的表態。

最高法工作報告: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審結涉新業態勞動爭議案件14.2萬件,同比下降10.2%。根據實際用工,判斷外賣小哥等與平台企業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破除以勞務連環外包、誘導註冊個體戶等方式規避用工責任的「障眼法」。明確把「付出實質性勞動」和「明顯佔用時間」作為線上「隱形加班」的認定標準,讓在線工作有收益,離線休息有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

此前,在「最高法談隱形加班認定標準,包括「付出實質性勞動」和「明顯佔用時間」,這將帶來哪些影響?」這個問題下,我也做出過相應回答,

無論是澳洲賦予打工人「掉線權」,還是我國遏制「隱形加班」等有損勞動者休息權的用工行為,都是在保護勞動者的合法休息權,都是在平衡僱員與僱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而這項工作,任重而道遠。


14樓 JosephHeinrich 2024-8-29 18:04

一隻鵝:


你給我看這個?我不信

我受的九年教育告訴我,歐美國家的人民普遍生活在水生火熱之中,他們的勞動者普遍遭受資本金剝削,我作為共產主義接班人,要去解救他們!!!

15樓 JosephHeinrich 2024-8-29 18:04

孫康:


具有澳洲特色的資本主義

16樓 JosephHeinrich 2024-8-29 18:04

作者:摸魚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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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紅迪上面這位說的話:

「你要是一個老闆,而且覺得這個法律會很大程度』影響『你的生意,你就是問題」


我也上了幾年班,也換了幾家單位了,在加班狂魔「四大」也干過,說實話下班以後真沒人找我。不過被僱主「偷」時間確實存在,但是都是隱性的,比如讓人某天/周末加班把工作幹完,之後員工提出補假的時候經理/老闆不認賬(四大,說的就是你)

我覺得這玩意別抱太高的期望吧,想讓員工變相加班方法多的是,最簡單的拿績效PUA唄。雖然大餅是畫的,總有人會信的。


17樓 JosephHeinrich 2024-8-29 18:04

作者:馮律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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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斷開連接權法》26日實施,賦予打工人「掉線權」,可在非工作時間拒絕接收工作郵件、接聽工作電話,且不會因此遭受處罰,除非老闆有合理理由要求員工回應。


老闆可在非工作時間找員工幹活,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員工有權不回復。員工不必保持手機開機,不必時刻準備讀簡訊或收郵件,無論發自老闆還是客戶這樣的第三方。

澳洲去年一項智庫調查研究顯示,澳洲人2023年全年在下班時段平均被僱主「偷走」281小時,相應勞動價值估計1300億澳元(約合880億美元)。


現階段,20多個國家出台相似法律,最早是2017年在法國。據英國《每日電訊報》報導,法國一家法院2018年對一家殺蟲劑生產企業處以6萬歐元(6.67萬美元)罰款,緣由是後者要求一名員工時刻保持手機開機以應對突髮狀況。

隨著手機、網際網路的發達,人與人之間的聯繫的便捷性有了質的發展。以前是固定電話還好,不想接就說不在家。現在人手一部手機,你說你短時間沒看到,有人相信;你說你下班之後一直沒看到,則沒人相信。


在沒有手機和網際網路的時代,人們基本通過紙質方式傳遞信息,一旦不處於一個時空,傳遞信息則就沒那麼方便。如今,太便利的聯繫方式,又產生了新的問題。


現在澳大利益、法國等國家已經在限制用人單位在工作時間之外聯繫員工,要求員工提供勞動或者服務,我相信我國在不久的將來,也會出台類似措施,以平衡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權利。


18樓 JosephHeinrich 2024-8-29 18:05

Alex Chen:


守法土澳企業,沒啥影響。我呆過兩家企業都是土澳本地企業,除了運維要輪班,其他的下班沒人幹活。唯一一次大版本上線24h職守,都是給加班費,交通費,提前好久通知的。

而對於需要輪班的,也沒啥影響。本來就是輪班,這個法律也沒有不允許勞資雙方基於工作性質制定特殊的工作安排。緊急單位比如醫院、消防、公安,一樣還是得輪班。交接完了就是交接完了。回去睡覺。

但既然法律出來了,肯定有很多企業不遵守,民怨沸騰了才出來。很土澳。考慮工黨在台上,通過很容易。但是實際影響可能有限。單位用工成本並不會大幅上升。而像我呆的地方,本來就沒人找你,也就影響為零。

但是勞動合同可能會有變化。比如一些需要24h有人堅守的職業,可能就會直接在合同里註明某些情況下僱主可以下班搖人。舉個例子,電線斷了,供電公司必然非工作時間搖人。他們搖的人可能合同里就註明,平時沒事在哪裡沒人管,但是出了事就得上,甭管啥時候。

19樓 JosephHeinrich 2024-8-29 18:05

真好啊,澳洲本來勞動法就比較健全了,不應該說比較健全,而是應該說落實的比較到位,現在只是進一步加強勞動者的保護而已。

從工作的角度出發,一般的工作哪裡需要24小時待命啊,比如辦公室的文員,他們需要處理的緊急情況並不多,但是可能會因為老闆的一個電話不得不拿起自己的筆記本電腦,繼續辦公。國內的普通打工人最怕啥,最怕下班以後,突然收到老闆的微信或者電話,這個感受我想很多人都深有體會,不知道澳洲的打工人面臨此情此景是啥感受。

我看待不了,這個需要自己爭取的。



作者:三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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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樓 JosephHeinrich 2024-8-29 18:05

說明澳洲根本沒有什麼網際網路基礎服務,屬於荒漠中的荒漠。

在國內,知乎、微博等服務炸了,是可以霸榜熱搜的存在。

在澳洲,趕上非工作時間,行了,崩著吧,不要聯繫我,等第二天上班再處理。用戶用不了?關我屁事。

我們反對工作超時,但不反對靈活工作時間,對於非一般生產勞動,目前的8小時工作制是落後於版本的。

真正應該實施的是績效考核制,相同的績效,給你一個deadline,你可以用10小時完成也可以用1小時完成,純看個人實力。

什麼下班後別聯繫我之類的鬼扯制度,還是被桎梏了,沒跟上時代。



作者:cain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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