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於本週(7月2日)宣布,將立法設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以回應香港終審法院對2023年9月的一項同性婚姻權益案的裁決。該裁決要求政府於兩年內制定「替代框架」,確保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認可。
但登記機制下設定的海外註冊條件及對權益範圍諸多限制掀起輿論波瀾。有網友表達支持說,若此案最終獲立法通過,已「實屬難得」;然而當地平權團體及對提案表達疑慮,認為其在諸多權益問題上仍未有突破,無益於消除歧視。而登記機制也遭支持傳統家庭價值人士抨擊。
登記機制提案允許已在海外註冊婚姻的同性伴侶在香港登記,享有醫療決策、探視及身後事宜等權利。
32歲的香港臨床心理學家Dino與同性伴侶交往11年,6年前於關島註冊婚姻。他對BBC中文說:「此提案遠未達標,與異性婚姻的權利差距甚遠,例如遺囑繼承、子女撫養等未被納入,修訂後的方案對同性伴侶仍有歧視性。」
他說,目前還沒有與同伴侶商討是否會在港註冊,不過他個人是傾向會去登記。「我不想政府有種『沒人登記』假象,即香港沒有同性伴侶或者他們沒有需要。」他說,新的制度需要有人登記、再不斷在社會中反覆使用,才會有更多人知道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