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于本周(7月2日)宣布,将立法设立“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机制”,以回应香港终审法院对2023年9月的一项同性婚姻权益案的裁决。该裁决要求政府于两年内制定“替代框架”,确保同性伴侣关系获得法律认可。
但登记机制下设定的海外注册条件及对权益范围诸多限制掀起舆论波澜。有网友表达支持说,若此案最终获立法通过,已“实属难得”;然而当地平权团体及对提案表达疑虑,认为其在诸多权益问题上仍未有突破,无益于消除歧视。而登记机制也遭支持传统家庭价值人士抨击。
登记机制提案允许已在海外注册婚姻的同性伴侣在香港登记,享有医疗决策、探视及身后事宜等权利。
32岁的香港临床心理学家Dino与同性伴侣交往11年,6年前于关岛注册婚姻。他对BBC中文说:“此提案远未达标,与异性婚姻的权利差距甚远,例如遗嘱继承、子女抚养等未被纳入,修订后的方案对同性伴侣仍有歧视性。”
他说,目前还没有与同伴侣商讨是否会在港注册,不过他个人是倾向会去登记。“我不想政府有种‘没人登记’假象,即香港没有同性伴侣或者他们没有需要。”他说,新的制度需要有人登记、再不断在社会中反复使用,才会有更多人知道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