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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知乎)如何看待初中生刺死霸凌者獲刑8年事件背後的法律問題?
1樓 JosephHeinrich 2024-7-3 23:25
2樓 JosephHeinrich 2024-7-3 23:26
作者:你也太好看了吧
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2985858/answer/1494515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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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到非常遺憾,孩子已經坐完牢釋放出來,此事才重新提起。
孩子的青春也一去不復返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
的指導意見,可以看到
對於不法侵害已經形成現實、緊迫危險的,應當認定為不法侵害已經開始;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
,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事情經過
陳泗翰
在食堂排隊打粉 ,排他前面的男生無辜連踩他腳幾次,陳泗翰問他為什麼踩我
男生回答道我喜歡踩人,然後陳泗翰把他推開,男生直接一拳打了過去,旁邊的七八個人也一起圍毆陳泗翰。
此人叫李小東,常和有錢的校霸金威一起玩。
實質上,就是一個霸凌組織。
第二節課後,陳泗翰站在走廊透氣,李小東和金威帶了十幾二十個人,李小東還拿出一把管制刀具
威脅他,然後走廊上一直群毆他到廁所。
此時,陳泗翰已經感受到了猖狂的校園暴力。
他能向誰求助呢?老師?同學?家長?警察?
有意義嗎?對方十幾個人走廊拿着刀具群毆他,已經是無法無天了。
誰又能保證他不會遭受更嚴重的報復呢?
誰能時刻保證他的生命安全呢?
霸凌的背後往往是學生對老師、學校的不信任,也是老師、學校的不作為、敷衍了事。
害怕告訴老師後面臨更嚴厲的報復。
中午放學後,李小東、金威
等人把陳泗翰拉到學校旁的小區,金威叫他們一人拿一把刀。
陳泗翰有選擇的餘地嗎?
他沒有,他只是被迫接受。
下午下完課,陳泗翰不敢出教室,幾個同學陪着他。但金威強行將他從教室拉了出來,與李小東等十幾個人匯合帶到一個巷子。
陳泗翰被拽入巷子時,同年級的賀翔說他偷偷遞了一把刀,而陳泗翰說他當時打電話,賀翔
把刀偷偷把東西放到他口袋,而且是半開着的。
隨機李小東與陳泗翰兩人獨自在巷內。
李小東衝上去揮着右圈打他的頭,他下意識的用刀去擋,不知道怎麼的,李小東右側鎖骨下方
被戳到了。隨後兩人各退一步,李小東也從口袋裡掏出刀子,沖他殺來。
兩人互搏期間,陳泗翰突然左後背一涼,情急之下,他用力甩開對方,刺向了對方胸口,轉身逃跑。
身後的李小東持刀追出幾十米,倒在了原地。
自始至終,陳泗翰都是被籠罩在危害之下,所作的行為也是處於被迫的自我防衛。
他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
他只是為了保護自己
身體的本能保護了自己,居然被判了八年。
他,真是個好男生,從他的文字也可以看出。
其中有意思兩個事
明明陳泗翰全程都在遭受不法侵害,校園暴力。居然被認定兩者是糾紛,是互毆?
另一個是
陳泗翰受傷後,人昏迷被送進醫院。當晚的胸片報告顯示左肺被壓縮約75%,經縣公安局法醫鑒定為重傷二級

但兩個月後,縣檢查委託貴陽醫學院法醫司法鑒定中心再次鑒定,結果改為 左肺壓縮
約75%,屬輕傷一級。
被人插了一刀,流了很多血,居然是輕傷一級

這讓我對整個案件判定都打着疑問,對方一伙人多還有錢,又是貴州小農村。
希望能重啟案件,還他一個清白吧。
曾經,我也遭受過校園暴力,無處可言說。
這種傷害,就是心理一輩子的陰影。
3樓 JosephHeinrich 2024-7-3 23:26
杭州刑事陳律師​:


目前最新的司法解釋只是為防衛與加害行為的區分提供了較為明確的指引,對於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區分,特別是手段是否超過必要限度的判斷問題,各地司法尺度不一,部分法官尺度過嚴,不利於公民緊急情況下自我保護。

4樓 JosephHeinrich 2024-7-3 23:26
假設霸凌者把這個初中生打死了,會判幾年?
反殺霸凌者,八年
那霸凌者如果判不到八年,那就意味着鼓勵霸凌行為
因為傷害別人得到的懲罰小於別人反抗造成的懲罰,根據博弈論,大家都會選擇做一個霸凌者






法律沒變,條文沒變,但是執行人可以有選擇的使用某款條文
這也就是法律越細化,實際上越無法執行的悖論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
關於2014年的記憶,大家還有什麼?
我記得房價攀升,公知盛行,曲婉婷她媽媽好像被抓了,中國的主旋律是發展,房價漲說明中國經濟好,中國得有錢了才能跟美國比試比試,問題是靠漲房價掙錢這個腦迴路我不是很懂
今年是2020年,公知退卻,正當防衛重出江湖,戰機在台灣海峽盤旋,恆大居然說大不了一起死






時代變了
某些人就不要睡在過去不願醒來






作者:麵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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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JosephHeinrich 2024-7-3 23:26
作者:慧航專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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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實話,這位初中生要是被霸凌死了,那個校霸也不一定能判八年!
一個老實、品學兼優的初中生,無緣無故被一群校園混混霸凌、圍攻毆打,混亂之中刺死霸凌者,自己也被刺成重傷,被判故意傷害罪獲刑8年,給自己的人生留下了污點,失去了人生最關鍵的幾年求學時間。
按照正常的軌跡,這位初中生可以參加中考、高考,順利走進大學,如今因為幾個混混的挑釁,惡意霸凌,不僅自身身心健康受到嚴重影響,家人也賠上巨款,父母受到嚴重影響,可以說被幾個人渣毀了一生。
校園霸凌,屢禁不止,它的最可怕之處在於,一直被社會認為是小孩之間的小矛盾,是青春期的孩子不懂事、不會有十分嚴重後果。
但實際上,校園欺凌,是故意傷害,是違法犯罪,十分嚴重,並不是小孩子之間的小事。它嚴重到可以影響一個人的的一生,讓一個原本天真快樂單純善良的心靈蒙塵,甚至可以奪走一個青春年少的生命。
但是學校、社會、家長、法律和霸凌者本人,並沒有意識到嚴重性,還只認為是小孩子之間的小矛盾,不會有什麼嚴重後果。於是依然縱容校園霸凌着,不給足懲戒,釀成更大的禍端。
每個成長只有一次,人生只有一次,沒有人有權力將別人推向黑暗,沒有權力讓他人收到傷害。
無知與未成年,不能成為任何人的保護傘, ​不能成為傷害他人的的借口。
以上文字,由慧航升本原創作答,希望大家都能度過一個充實美好的大學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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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 JosephHeinrich 2024-7-3 23:27
作者:la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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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其實並不知道這個案子,直到知乎上了這個熱搜才去翻看了之前的新聞報道
寫給刺死霸凌者的13封信​
m.thepaper.cn/baijiahao_11840809網上暫時沒看到判決書原文是怎麼寫的,但就算能看到,也多半是總結性的描述,細節包括當事人筆錄和屍檢報告這些是看不到,只能散見於「陳泗翰以故意傷害罪被判刑8年。二審維持原判。」這種話一筆帶過。從結果上來看,二審都已經駁回,那在現刑法框架下要再改判無罪
,雖不是完全沒希望,但近幾年內基本不太可能
最近幾年,只要是涉及「正當防衛」情節的刑事案件,無論輿論還是判決都有非常大的爭議。總體來講,大多呈現的是「非死即傷」的嚴重後果,而我們國家的刑法任務,除了要打擊犯罪,更強調穩定社會,這就導致在司法的過程中往往更重視法益的修補,傷、殘類還較為理智,但只要有人死了,就肯定要有人來承擔責任,除非是極端的意外事件,這就是常被老百姓詬病的「死者為大
」邏輯
怎麼看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被判刑8年?只能說道理上過得去,手段上過於極端。不知道為什麼老百姓打架大多數都喜歡上銳器
。刀這種東西,威懾力一般,但傷害後果其實特別嚴重,校園暴力不同於社會黑惡暴力性質,大多數的霸凌手段還沒有達到你死我活的地步,換一個角度看,不同的武器有時候代表了不同的目的,比如警察在執法時,警用器械的性質其實是分的特別細的
可以看到,常規執法下,無論是警械類還是武器類,都是沒有「刀」的,槍支彈藥手銬腳鏈這種老百姓接觸不到,但其實辣椒水(催淚彈)還是很有效的,而且攜帶方便,如果陳泗翰
當時被叫到偏僻角落,不是使用刀刺,而是用辣椒水噴射對方眼耳鼻口等關鍵部位
,就很容易被認定為防衛性質
了,而且威懾、制伏的效果更明顯,也許就有可能避免今天的局面了。
7樓 JosephHeinrich 2024-7-3 23:27
知乎用戶7K7VRk:


我認為對於霸凌行為,應當有無條件的無限防衛權

8樓 JosephHeinrich 2024-7-3 23:27
作者:繽紛樂園任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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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澎湃新聞對案件經過的詳細描述,越看越氣憤,一個只有10多歲且成績優秀的孩子,在之前與霸凌者沒有任何糾葛的情況下,被對方故意找茬,然後莫名其妙被纏上,一天之內幾次被騷擾,對方更是揚言要將其往死里整,這孩子出於害怕,放學本來是躲教室里的,結果被對方几人強拉出去,被逼迫『單殺』,想躲不能躲,想跑跑不掉,他可以說是被逼到絕境了,這種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情境下,他該怎麼辦?他該怎麼防衛才算正當?
這個孩子唯一沒有做正確的,就是他表哥問他為啥不告訴老師,他說怕告訴老師對方報復更嚴重。孩子遇到校園霸凌時,一定要告訴老師,告訴家長,不要一個人去面對,至少事情可能不會這麼壞。
但此事件,從被纏上到反殺對方,僅僅是一天內的事情,過程太短暫,太突發了,很多人可能都還沒有反應過來就已經是這樣的結果了。或許是人各有命,實在心疼這個孩子的遭遇。
校園本是培養未來人才的地方,卻偏偏有些心術不正的小惡霸將這裡當做自己的作惡根據地,組織小團體,對他們所謂的「看不慣」的對象搞霸凌,不得不覺得有些人就是性本惡,爛到根了。這個事件也許能給一些正在實施霸凌或有這種想法的人起個警醒的作用,不要以為你欺負的對象是只軟弱不知反抗的綿羊,逼急了,你TM也有可能成為案板上的肉,勸這些人能好自為之。
只希望這孩子今後能夠好好生活,這件事對他影響越小越好。
9樓 JosephHeinrich 2024-7-3 23:27
作者:匿名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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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是一起悲劇。
當出現時,牽扯的絕對不是霸凌者與被霸凌者兩方。
學校、家長、教育局,乃至公安局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
很多沒有經歷過霸凌的人,總是想當然的認為,找老師,找家長,或者報警,他們覺得這樣就能解決問題。
但實際上呢?這樣只會讓舉報者遭受更加嚴酷的對待。
說一下我的個人經歷吧,霸凌都給我帶來了什麼。
我曾經也被霸凌過,那還是我初中的時候。
因為當時家裡很窮,所以我比較自卑,特別怕給家裡惹事。
也就是因為怯懦,所以成了那些人渣們霸凌的首選對象。
一個學期,在校時我幾乎每天都在挨打。
告老師?
呵,他們什麼都做不了,頂了天把對方家長請過來,給個處分。
然後,不用超過兩天,我就會被堵在宿舍里挨上一頓毒打。
當我終於把問題反應給我父親後,他說出了那句經典的話語: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學校幫不到我,家長幫不到我,警察也幫不到我。
能幫我的除了自己,什麼都沒有。
又是一次霸凌,我還擊了,一個個子比較小的差點被我掐死。
他的脖子青腫了好幾天。
被報復時,我用磚頭打破了一個人的腦袋,打斷了一個人的手骨。
那一天,從最初的反擊開始,我像一條瘋狗一樣一天內打了四架。
整個初中後半程,我都是變態的,是扭曲的。
對世界充滿了恨意。
對老師充斥着鄙夷。
對父母滿是不信任。
不是都愛霸凌我麼?不是都愛旁觀麼?老師不是什麼都管不了麼?
那我就自己打,打的自己滿身是傷,打到沒人敢在招惹我。
那時候,我就是一個瘋子。
頭打破了,自己回床上拿衛生紙一纏,倒頭就睡。
現在我30了,頭髮理短些,就能看到無數的白點子和一道道的疤痕印記。
胳膊上還有一條已經逐漸消退的刀疤,但依然還有五六厘米長。
但我不後悔,我沒有因為各種拿衛生紙處理的傷口得,沒有因為內心的扭曲徹底沉淪成一個罪犯或者一個黑社會,說明老天爺是支持我的。
運氣確實很好啊,說是有老天的支持一點都不為過。
高中後我就很少打架了,或許是初中時期的黑化徹底改變了我的氣質,也沒有人再把我當成霸凌的對象。
我彷彿一個正常人一樣,埋頭學習,談女朋友,最後考上大學。
除了內心依舊不信任學校和父母,可這誰又能知道呢?
10樓 JosephHeinrich 2024-7-3 23:27
作者:四川皓錦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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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件不禁讓我想起了九月初的一個案子「湖南初二少年被15人校園霸凌時刺傷3人,法院認定正當防衛,檢方抗訴稱故意傷害」。
沒有了解過案情,所以對法院的判決不做評判。
究竟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日後調查自有結果。
但是案件重啟,將會影響着以後類似的校園霸凌傷害案如何判決。
校園霸凌,根本就不是孩子不懂事的小打小鬧。
校園霸凌本質上就是故意傷害,是違法犯罪,說的嚴重點,就是校園裡的黑惡勢力。
但是學校、社會、家長、法律和施暴者本人,並沒有意識到行為的嚴重性。
無知與未成年不能成為任何人的保護傘, 不能成為傷害他人的的借口。
做錯了就應該受到嚴格的指正與懲罰,而不是不痛不癢的批評、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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