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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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位幹部,大多是1966年前後出生。算起來事發時約為:
55-56歲。
你說他們平時不知道一丁點兒養生事項?我是不信的。但他們又不得不喝,不能不盡興地喝。
官場酒局不但具有社交屬性,還肩負着社會治理的特殊職能——在喝酒過程中,上級可以獲得對下級的基本印象(知道名字、職務、工作分工),甚至於產生初步的信任(例如認為下級在喝酒過程中態度實在、本分肯乾等)。這種快速靈活、低成本且又不違規的信任構建,是官場酒局的最顯著的社交功能,也是酒文化長盛不衰的最根本原因。
6名廳官喝7瓶白酒致1人死亡,官場酒文化為何屢禁不衰?❶ 難過的水溝
1952年,中央黨校擬在西苑自得園
(南院)擴建50間平房。但由於原址地下水位太高,擴建工作直到1963年才得以完工。為了避免積水問題,南院某些地段的圍牆內側特意加挖了排水溝。
若干年後,中央黨校各地進修/培訓的學員特別珍惜共同交流和溝通的機會。大家談到興頭處,難免激情四射地去校外餐館聚會,聊天喝酒之餘還能加深感情,等盡興後再翻牆進入校內。
然鵝,大部分學員對於地形不太熟悉,翻牆時往往低估了排水溝的威力,落腳時傷害+50%不說,嚴重時還會遭到鈍擊傷害(崴到腳)。
直到某一年,鑒於某位翻牆時骨折的學員直接被開除,中央黨校宣布了嚴格的紀律,加強了對學員的管理,內容包括而不只限於「學習考勤制度
、課堂督查制度、情況通報制度、外出請假制度」,以及最直接的:
培訓/學習期間不得飲酒。據說,當時流行一個段子是,學員們用「難過」造句,最引發眾人共鳴的是:
圍牆下的排水溝不深,但你知道我很難過。
2012年底,中央黨校響應中央發佈的「八項規定」,制定了「學員管理十條規定」。《學習時報》曾刊發了《中央黨校嚴抓學員落實「八項規定」側記》,形象地描述了「黨校學員從對黨校嚴禁吃請表示不理解到由衷擁護,學風和學員的精神面貌有了顯著改善」:
一開始有的學員是不太理解這種安排的,他們覺得,為了遵守「八項規定」而杜絕吃請,同學間連互相熟悉的機會都沒有了,不利於大家之間的交流溝通。
但很快他們發現,「八項規定」對他們是一種保護。能夠自上而下地杜絕酒場的應酬,身體變好了,可用於讀書思考的時間增加了,課堂上的學習也更加精力充沛。
再次然鵝,2023年4月27日,中央紀監委網站發佈了一則通報,青海省6名廳級官員在培訓期間喝掉7瓶白酒,第二天,海北藏族自治州委書記多傑
在學員宿舍被發現死亡。
多傑同志以生命向其他學員發出警示:
八項規定不只是限制幹部,同時也在保護幹部。
❷ 那些不得不喝的白酒
從通報中我們得知更多細節。
例如這次酒會的組局者是青海省政府秘書長師存武
,事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提供白酒的省農業廳廳長李青川,事後被留黨察看兩年、政務撤職;而王學文、洪濤、陶永利
等廳級幹部分別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你說通報中漏掉了一位?那什麼,不是已經在第二天發現死亡了嘛…
人艱不拆啊,大兄弟!
公開資料顯示,這幾位官員的年齡均在55歲左右,按理說已經到了重視養生的年紀;而且他們也不是「冷酒傷肝、熱酒傷肺、無酒傷心」的爛酒鬼,為什麼喝起酒來不要命呢?就不能少整兩口嗎?
很遺憾,在很多時候,官員飲酒是沒法喊停的,這是盛行於中國官場的酒文化的潛規則。
2019年,中文核心期刊《社會學研究》
刊發了中央黨校黨建部副教授強舸的論文《制度環境與治理需要如何塑造中國官場的酒文化——基於縣域官員飲酒行為的實證研究》(以下簡稱《酒》),從社會治理的角度對「不能不喝」的官場酒局
進行了實證研究。
我們根據該文的邏輯框架,對青海酒局
重新進行梳理。
這裡先解釋一下背景資料:
強舸教授之所以寫出這樣一篇有深度的論文,一方面是他在中央黨校工作期間,為中青班、中央企業班、縣委書記班、民族班等主體班次講授多門課程,對官場酒文化有一個直觀的了解;另一方面,是他曾在中央辦公廳工作,也曾掛職任縣委常委、副縣長,對於制度環境及體制內官員的行為邏輯有較深入的認識。
強教授基於2011-2015年間全國十幾個省份的觀察和訪談(所有酒局均被嚴格限定為「酒桌上的所有人都具有官員身份」的公務酒局,涉及調研幹部共112人),試圖回答兩個重要問題:
1,為什麼中國官場會形成獨特的酒文化?
2,在正式制度禁止,甚至官員自己也不情願的情況下,為什麼官場酒風還具有生命力?
(一)中國地方治理的困境
通常說來,中國的地方治理存在至少三方面的困境:
首先是金字塔層級結構信息不足。例如縣級行政區轄區人口在數十萬甚至百萬以上,且職能部門眾多,書記、縣長、組織部長等實權領導甚至不認識需要他評價的幹部,自然會造成提拔過程中的信息不足。
某位受訪者對此解釋道:
我分管領域的科級幹部都認識,但有些副科幹部並不熟。而對鄉鎮和不分管的委辦局,正職我能對上臉,副職很多對不上號。不是說我官僚,一個縣上千科級幹部,很難都熟悉。可是,幹部任用的時候,我在常委會上是要表態、投票的(W37,S3省某縣縣委常委,2014年9月)。而私下交往又飽受詬病,風險太高,多數官員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寧可婉拒。此時,公務酒局
中的接觸就顯得很重要:
在地方光幹得好不夠,領導管的人太多,可能都不知道有你這號人。我們在鄉鎮平常見領導機會有限,多數還是開會,這種場合也不可能有接觸。好在書記一年總得來我們鄉調研一兩次,其他領導也會來,來了總得吃飯。酒桌上,我敬領導一次,領導回一次,隨便再來幾次,一場酒總有三四次接觸。喝了酒都放鬆了,機會把握得好,拉着手和領導說幾句真心話,能留一些好印象(W38,S3省某縣某鄉黨委書記,2014年9月)。在喝酒過程中,上級可以獲得對下級的基本印象(知道名字、職務、工作分工),甚至於產生初步的信任(例如認為下級在喝酒過程中態度實在、本分肯乾等)。這種快速靈活、低成本且又不違規的信任構建,是官場酒局的最顯著的社交功能。
青海酒局中,師存武、李青川、王學文曾在2011年間在青海省海東市互助縣「搭班子」:
師存武於2011年6月至2013年5月任互助縣委書記;
李青川於2011年6月至2014年3月任互助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縣長;
王學文於2011年6月任互助縣委副書記、統戰部部長。而李青川等人與另外3人雖不存在工作上的明確交集。但是,另外幾人也曾在海東市(互助縣是海東市的下轄縣)地委辦公室、交通局
等部門工作過。
因此可以推測,在這次培訓班學習期間,洪濤、陶永利等人與李青川等人偶然間相互確認身份後,有着儘快融入同一官場社交網絡的剛性需求。而通過酒局結識,是最快捷、最直接的第一步。
至此,這酒就不能不喝。
其次是治理任務的非制度化
。「非制度化」意味着資源分配與績效評價的巨大彈性,這不是「照章辦事」可以簡單評判與分配的。例如下級部門為爭取上級部門撥款,需要與上級官員構建更良好的關係;例如下級部門為了凸出本部門工作的重要性,需要時常在上級領導面前「露臉」。甚至於,為了把一些臨時性的任務落到實處,上下級之間的深入互動也是必須的。
例如一位幹部就認為,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給下級敬酒也是常事:
每次下鄉吃飯, 我肯定要給在場的每個鄉鎮幹部敬杯酒。咱得給下面同志留下好印象, 好讓他們認真完成我的工作。畢竟我不是書記, 鄉鎮幹部能多努力地落實我的工作, 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對我的認可程度。但縣裡幹部太多, 鄉鎮又遠, 而我工作忙, 平時沒機會接觸, 就得抓住酒桌上的機會(W29, S4省某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2014年6月)。在青海酒局中,擔任青海省政府秘書長的師存武已經是省政府黨組成員
,前途相當遠大,但他就能夠主動張羅酒局,並且柔軟地放下身段:
利用職權要求省政府機關食堂為其提供並安排公務車運送菜肴。而與喝酒身亡的海北藏族自治州委書記多傑,是地方的實職一把手,能調動相當多的資源。但他卻成為喝酒最猛的一個,直至第二天身亡。
他們這種「你敬你的,我敬我的,互敬互愛,共同進步」的複雜關係,隨着熱熱鬧鬧的酒局而遽然升溫。
可惜,壞就壞在某位同志的身體不允許哇。
最後是組織激勵不足的問題。我國的地方治理呈現出「越往下, 任務越繁重、工作越難做、壓力越大」的特徵,而上級部門所能提供的具體激勵措施其實有限(提拔是有坑位的,灰色收入是被嚴查的,加班甚至是沒有加班費的)。
為了凝聚下級官員的幹勁,以酒文化為代表的「非正式激勵
」、「精神激勵」顯得很有必要。
例如訪談中有人說到「婉拒的邏輯」:
和機關幹部喝酒, 我主要看身體, 狀態好、人不多, 敬我的酒我就幹了;狀態不好, 我就隨意。但在鄉鎮, 狀態再差, 該乾的酒、該敬的酒, 我絕不會少。他們這麼辛苦, 我喝酒不是為自己喝, 我是代表縣委縣政府喝, 代表縣委縣政府感謝做出犧牲和貢獻的幹部(D27, J2省某縣縣委書記, 2015年6月)。可見,酒文化不能給出具體的承諾與物資的激勵,但有助於構建組織成員緊密的關係網絡。這種非正式制度
嵌入正式的人事制度中,可能在關鍵時刻發揮重要作用。
青海酒局中,參與者身份包括省政府秘書長、省農村廳廳長、省文旅廳廳長、省國資委書記、省交控集團董事長、地委書記等人,他們的行業背景各有不同,工作過程中的壓力與委屈也存在差異。現在有機會聚在一起,分享下各自經歷,釋放下內在情緒,還能由此結下「心有戚戚」的情誼,似乎…挺好的?
更妙的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之下,一些埋在官員們內心深處的話才會說出來,一些平時聽起來畢竟敏感的話也能「聽後即焚」。
——所以這酒,必須喝得乾脆,喝得投入。大家都喝高了就你清醒,你這是要淦什麼?
❸ 解決之道
早在2008年,斯坦福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周雪光
曾提出一個重要的學術理論:
在政府運作層面, 許多看似違背正式制度的潛規則恰恰是制度環境的產物。它在更大層面上滿足了整個制度體系和治理的需要, 因而具有廣泛的合法性基礎。從表面看,官員的飲酒行為似乎破壞了既定製度(例如「八項規定」),但它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官場的人情邏輯與社會治理的需要。
具體而言,因為中國地方治理存在着的金字塔科層結構信息不足、治理任務非制度化、組織激勵不足等三方面困境,官員之間的飲酒行為發揮了構建信任、提供激勵的作用,也部分地緩解了以上衝突,提升了組織治理績效。因而具有「屢禁不止」的生命力。
從這個角度看,提升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水平,是徹底解決官場酒文化的必由之路。同時,以正式制度替代上級個人,為組織提供激勵,也是扭轉酒文化困境的前提條件。
但無論如何,制度的沉痾不應當成為個人放縱的借口。
尤其是2012年提出「八項規定」以來,因其詳細具體的規定,有針對性的特徵,讓上下級之間都有了明確的「擋箭牌」,在很大程度上削減了「強制性社交」,因而得到了眾人的好評。
一位體制內的朋友曾吐槽說:
以前是錢少事多身體差。現在嘛,至少「三高」指標下來了…所以,在「八項規定」提出10周年後,你說這樣的政策規定,大家資瓷不資瓷啊?
我就明確告訴你,肯定是要資瓷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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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廳官喝7瓶白酒致1人死亡,官場酒文化為何屢禁不衰?
mp.weixin.qq.com/s?__biz=Mzg2NjY2NjU3OQ==&mid=2247488852&idx=1&sn=a622ce7e084b48b8df8000846abdda09&chksm=ce460468f9318d7e8bb37b421c5fb39842c56ee432d9845aaa81f6196c59dac7300c07beb54b&token=384952895&lang=zh_CN#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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