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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知乎)課本上的哪些英語語法已經過時了?
31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18

作者:NotLaw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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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發現有些網友無法分清連詞和介詞的情況,麻煩不要再杠了,大過年的十萬個拴Q

簡單解釋下:for可以作並列連詞,也可以作介詞,都可以翻譯成「因為」。

① The town is famous for its cathedral. 

→ 此處for作介詞,「這座城鎮因大教堂而負盛名。」

② I believed her, for surely she would not lie to me. 

→ 此處for作並列連詞,「我相信她的話,因為她肯定不會向我撒謊。」

我正文講的是for作並列連詞的用法已經過時了(即上述第②種用法)。

「過時」——通俗地講——是指英語母語者在大部分場景下已經不再使用,或者用起來不自然(比如日常對話、普通書信、商務溝通、新聞媒體等等)

另外,一些網友提到部分英語標化考試/學術文獻依然常見上述用法,對此我還是憑藉正文中的案例(最後一張圖例),作一個補充說明:學術文本屬於very formal的場合,且圖例所示文本是上世紀末的考研真題,基於當時的時代和情境,當然是不算錯的。我是想表達過時語法點可以在課堂上作科普,但不適合作為考試中的重點考察點。

至於你是否出於個人喜好或習慣而使用,我並沒有在批判你,也沒有在對語用規則作高下之分,這是你的使用自由 :-)


for作並列連詞意為「因為」的用法——已經過時了,甚至某些詞典已經不再收錄這個用法(比如柯林斯)

一些詞典標註了「old-fashioned or literary」的字樣(以劍橋詞典為例):

圖源:劍橋詞典

現代人們只有在非常正式的情境下(主要為文學作品)才會將for作為並列連詞來使用:

圖源:劍橋詞典

但在國內應該仍屬於考點,尤其是我偶然看到某位「考研名師」在講這個例題:


32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19

尼索德薩:


to lay down和to lie down哪個是對的?

課本:前者是錯的,因為lay是及物動詞。

事實:前者用的比後者多。

課本:less+不可數名詞,fewer+可數名詞

事實:fewer的地位已經被less擠佔了很多,可不可數都可以用less。

33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19

問題有一些不明確。你指的是語法名稱的變動,還是在實際語言中,原來某一些需要遵循的規則已經不再適用了?



關於術語的變動。

我看大部分人提到的是語法名稱的變動,比如說定語從句變為了關係分句。但殊不知,追尋這些變動,意義可能不大。不同體系是從不同視角解釋英語語法的,你看某本書的時候,只要熟知那個體系的術語即可。

有很多人提到的,實際上是章振邦和夸克體系,這是目前大學用的多的。

但實際上,再往後發展,比如轉換生成語法和認知,語法裡面都沒有主語的概念了(分別是一個大結構的spek位置,和射體)

難道主語這個概念也是過時的嗎?

2. 需要遵循的規則的變動。

這個方面實際上長期是不變的,不管語法從哪個角度來描述。



作者:銳波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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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0

徐辰:


緊跟一下潮流。

在有幾十上百種性別的政治正確場合,你不能再使用傳統的二元劃分:

he/she -> they

him/her -> them

his/her -> their

himself/herself -> themself

35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0

badfatraccoon:


其實很多課本的語法是過於簡化或絕對化了

36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0

作者:龍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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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我們說的「語法」,可以看成兩類。

一類是肯定式的,就是告訴你在想表達某個意思時「可以怎麼說」,比如想說有,就用there be,想說已經做了,就用完成時態。

這類語法基本上不存在過時的問題,因為它們從登陸現在的英語課本以來也就幾十年時間,語言裡面相對底層的構句規則和表意規則不會變得這麼快。

第二類是禁止式的,就是規定「不能怎麼說」或者「只能怎麼說」的那些規則。這類規則失效的就太多了,甚至不如說它們被提出的時候就不可能是周密的。越是複雜細碎的規則越容易失效。比如從句裡面that和which的區別和限制,比如什麼是完整句(什麼地方必須用逗號/句號),比如「Tom and I」還是「Me and Tom」……還有更古老的比如定語從句不能用介詞來結尾(He's the guy we believe in.❌),早在幾十年前就過時了。

如果你說的「語法」還包括介詞、冠詞的固定搭配,那就幾乎全是破綻,沒有一條能夠經受時間的考驗。因為所謂固定搭配,其實只是一些最淺層的習慣,有時甚至只是地方性的規則而已。

中國人學英語,需要擔心的不是語法過時,而是用法過時,以及不分場合的亂用。解決這個問題,需要靠在課本以外大量聽讀原版的材料。

關鍵在於,以「語法」(其實大多只是「用法」)為中心的英語教學,可以說貽害無窮。核心的語法其實很少,幾個小時就能講清楚。中國學生大量的時間精力都用來學習細碎、表層的語言規則,讀寫的量卻遠遠不夠。這套內循環的英語教學/考試體系,能與之比肩的,大概也只有鄰國日本的「譯讀式」英語教學了吧。

37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0

某匿名用戶:


不是語法。但是對於「how are you」,母語是英語的人回答「I'm fine thank you and you」的可能性很低。

還有,至少在美國,「how do you do」也沒人說了。不知道英國人還說這句不。(突然想起來,唯一一次聽到這句是生活大爆炸里Sheldon有次說了句「well, that's a fine how do you do」.)

畢竟這麼多年過去了,韓梅梅都結婚了,新郎還不是李雷。

38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1

過時的當然有很多啊

但是「課本」也是不斷的在修改的啊

很多時候可能悄悄的把過時的東西從正文挪走了罷

比如我記得最清楚的一個

舊教材裡面:spend time in doing, assist sb in doing ,be busy in doing都是要加in的

我也問過我的幾個老師,他們都表示是這樣

但是現在的教材里,正文都是spend time doing,把in默默地去掉,並且在中考評價指南里也改動過了

但準確來說,這個不能算作:過時

至於過時的語法,則應該是whom和who的區別這個

定語從句,先行詞做賓語,要用whom,做主語用who,這是老版本的語法

現在已經變成了,who隨便是主語賓語都可以了

當然書面英語還是有用whom

不過現在whom出現的頻率的確變低了吧

除此之外還有比較離譜的介詞不能懸空的問題(比如:What place do I come from要改成From what place do I come)屬於是完全過時了不要管就對了



作者:拔刀斬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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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1

人生就是體驗:


虛擬語氣!接近二十年前在北外讀書時,上過一次劉潤清老師的課,他說中國學生都要學虛擬語氣,而且四六級基本上總要考到,但是他教英語快五十年了,基本上就沒怎麼見過老外用四六級考試里常見的那些虛擬語氣,除了小說里偶爾會有。

劉潤清老師是英語界泰斗之一,拿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他的話值得信任。

我後悔提到劉老師了,如果他看到這些評論不知道會不會。。。

懶得回復各類評論,只好關閉。


40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2
作者:一袋米要扛幾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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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觸英語課本的時候,還保留着whom這個詞。 



新概念英語教從句的時候已經默認2種都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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