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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知乎)课本上的哪些英语语法已经过时了?
31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18

作者:NotLawson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037537/answer/2833536784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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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发现有些网友无法分清连词和介词的情况,麻烦不要再杠了,大过年的十万个拴Q

简单解释下:for可以作并列连词,也可以作介词,都可以翻译成“因为”。

① The town is famous for its cathedral. 

→ 此处for作介词,“这座城镇因大教堂而负盛名。”

② I believed her, for surely she would not lie to me. 

→ 此处for作并列连词,“我相信她的话,因为她肯定不会向我撒谎。”

我正文讲的是for作并列连词的用法已经过时了(即上述第②种用法)。

“过时”——通俗地讲——是指英语母语者在大部分场景下已经不再使用,或者用起来不自然(比如日常对话、普通书信、商务沟通、新闻媒体等等)

另外,一些网友提到部分英语标化考试/学术文献依然常见上述用法,对此我还是凭借正文中的案例(最后一张图例),作一个补充说明:学术文本属于very formal的场合,且图例所示文本是上世纪末的考研真题,基于当时的时代和情境,当然是不算错的。我是想表达过时语法点可以在课堂上作科普,但不适合作为考试中的重点考察点。

至于你是否出于个人喜好或习惯而使用,我并没有在批判你,也没有在对语用规则作高下之分,这是你的使用自由 :-)


for作并列连词意为“因为”的用法——已经过时了,甚至某些词典已经不再收录这个用法(比如柯林斯)

一些词典标注了“old-fashioned or literary”的字样(以剑桥词典为例):

图源:剑桥词典

现代人们只有在非常正式的情境下(主要为文学作品)才会将for作为并列连词来使用:

图源:剑桥词典

但在国内应该仍属于考点,尤其是我偶然看到某位“考研名师”在讲这个例题:


32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19

尼索德萨:


to lay down和to lie down哪个是对的?

课本:前者是错的,因为lay是及物动词。

事实:前者用的比后者多。

课本:less+不可数名词,fewer+可数名词

事实:fewer的地位已经被less挤占了很多,可不可数都可以用less。

33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19

问题有一些不明确。你指的是语法名称的变动,还是在实际语言中,原来某一些需要遵循的规则已经不再适用了?



关于术语的变动。

我看大部分人提到的是语法名称的变动,比如说定语从句变为了关系分句。但殊不知,追寻这些变动,意义可能不大。不同体系是从不同视角解释英语语法的,你看某本书的时候,只要熟知那个体系的术语即可。

有很多人提到的,实际上是章振邦和夸克体系,这是目前大学用的多的。

但实际上,再往后发展,比如转换生成语法和认知,语法里面都没有主语的概念了(分别是一个大结构的spek位置,和射体)

难道主语这个概念也是过时的吗?

2. 需要遵循的规则的变动。

这个方面实际上长期是不变的,不管语法从哪个角度来描述。



作者:锐波珠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037537/answer/2856598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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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0

徐辰:


紧跟一下潮流。

在有几十上百种性别的政治正确场合,你不能再使用传统的二元划分:

he/she -> they

him/her -> them

his/her -> their

himself/herself -> themself

35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0

badfatraccoon:


其实很多课本的语法是过于简化或绝对化了

36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0

作者:龙傲天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037537/answer/272052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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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我们说的“语法”,可以看成两类。

一类是肯定式的,就是告诉你在想表达某个意思时“可以怎么说”,比如想说有,就用there be,想说已经做了,就用完成时态。

这类语法基本上不存在过时的问题,因为它们从登陆现在的英语课本以来也就几十年时间,语言里面相对底层的构句规则和表意规则不会变得这么快。

第二类是禁止式的,就是规定“不能怎么说”或者“只能怎么说”的那些规则。这类规则失效的就太多了,甚至不如说它们被提出的时候就不可能是周密的。越是复杂细碎的规则越容易失效。比如从句里面that和which的区别和限制,比如什么是完整句(什么地方必须用逗号/句号),比如“Tom and I”还是“Me and Tom”……还有更古老的比如定语从句不能用介词来结尾(He's the guy we believe in.❌),早在几十年前就过时了。

如果你说的“语法”还包括介词、冠词的固定搭配,那就几乎全是破绽,没有一条能够经受时间的考验。因为所谓固定搭配,其实只是一些最浅层的习惯,有时甚至只是地方性的规则而已。

中国人学英语,需要担心的不是语法过时,而是用法过时,以及不分场合的乱用。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靠在课本以外大量听读原版的材料。

关键在于,以“语法”(其实大多只是“用法”)为中心的英语教学,可以说贻害无穷。核心的语法其实很少,几个小时就能讲清楚。中国学生大量的时间精力都用来学习细碎、表层的语言规则,读写的量却远远不够。这套内循环的英语教学/考试体系,能与之比肩的,大概也只有邻国日本的“译读式”英语教学了吧。

37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0

某匿名用户:


不是语法。但是对于“how are you”,母语是英语的人回答“I'm fine thank you and you”的可能性很低。

还有,至少在美国,“how do you do”也没人说了。不知道英国人还说这句不。(突然想起来,唯一一次听到这句是生活大爆炸里Sheldon有次说了句“well, that's a fine how do you do”.)

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韩梅梅都结婚了,新郎还不是李雷。

38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1

过时的当然有很多啊

但是“课本”也是不断的在修改的啊

很多时候可能悄悄的把过时的东西从正文挪走了罢

比如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个

旧教材里面:spend time in doing, assist sb in doing ,be busy in doing都是要加in的

我也问过我的几个老师,他们都表示是这样

但是现在的教材里,正文都是spend time doing,把in默默地去掉,并且在中考评价指南里也改动过了

但准确来说,这个不能算作:过时

至于过时的语法,则应该是whom和who的区别这个

定语从句,先行词做宾语,要用whom,做主语用who,这是老版本的语法

现在已经变成了,who随便是主语宾语都可以了

当然书面英语还是有用whom

不过现在whom出现的频率的确变低了吧

除此之外还有比较离谱的介词不能悬空的问题(比如:What place do I come from要改成From what place do I come)属于是完全过时了不要管就对了



作者:拔刀斩英语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037537/answer/284174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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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1

人生就是体验:


虚拟语气!接近二十年前在北外读书时,上过一次刘润清老师的课,他说中国学生都要学虚拟语气,而且四六级基本上总要考到,但是他教英语快五十年了,基本上就没怎么见过老外用四六级考试里常见的那些虚拟语气,除了小说里偶尔会有。

刘润清老师是英语界泰斗之一,拿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他的话值得信任。

我后悔提到刘老师了,如果他看到这些评论不知道会不会。。。

懒得回复各类评论,只好关闭。


40樓 JosephHeinrich 2024-8-31 20:22
作者:一袋米要扛几楼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037537/answer/2705816558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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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触英语课本的时候,还保留着whom这个词。 



新概念英语教从句的时候已经默认2种都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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