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seph Ho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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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父在進行國家的制度設定的時候,特地引入了大法官的這個獨特的團體,其主要目的是希望通過建立起一個這樣的小規模的利益集團去維護美國社會的常識。大法官在美國基本上是無敵之人,唯一能和他們對抗的只有時間對於生命的蠶食。所以從個人的角度來講,這九個人為了維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會盡量的去和社會常識貼近。問題里描述到的關於大法官更容易轉向自由派的問題,與其說是大法官的選擇,不如說這是美國社會的選擇。
具體的例子可以參考60年代美國民運前社會的常識,那個年代的美國種族隔離,女性常年是作為男性的附庸存在的,女性對於是否生育的權力是沒有決定權的,同理各行各業也都有這明確的身份限制,比如男的無法當護士,女的無法當消防員。美國高法甚至有一個具體的判例去推翻為什麼男的無法當護士。所以在美國建國的200多年裡的相當長的時間裡,大法官這個群體是極度保守的一幫人。當然這裡需要簡單解釋一點的是大法官里關於保守和自由主要指的是對於憲法的解釋,前者有一點原教旨主義(Originalism)那個意思,也就是說如果憲法里沒有討論過的那麼聯邦就不要管。而後者則是認為對於憲法的解釋是可以通過社會的發展而往前發展的(Living Constitution)。
而為什麼美國社會會持續的往自由派的方向發展,個人認為是因為如果社會有提高生產力的動力,那麼多元社會是無可避免的。舉幾個例子,最早美軍是只有白人男性的,軍校也只能白人男性去上。而黑人只能作為挖戰壕的工兵存在,中國曾經派了一幫人去歐洲挖戰壕也是類似的意思。但是隨著戰爭的持續發展,美軍不得不去用黑人當士兵,而當時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是,一個白人軍官去領導黑人士兵是無法形成戰鬥力的,因為美國本土黑白是完全隔離的。但是帳還需要打,那麼只能去選拔黑人去軍校進修,軍隊也不可能去單獨的設立黑人軍團,那麼只能對黑白軍人一視同仁。另外一個例子是5 60年代的黑人 婦女平權運動。一個時代的大背景是,二戰後世界被打的稀巴爛。而美國變成了當時世界的工廠,美國從建國以來就面臨著長期勞動力不足的現實(哪怕今天也是)。那麼當時的工廠為了擴大生產,也就不得不去多招收有色人種,以及現代辦公的普及讓女性可以走出家門去辦公室上班。而正是這些社會生產力的解放,即讓更多的不勞動的人口參與到社會的經濟循環顯著提高了這些需要被平權群體的經濟地位。而經濟地位的提高的結果就是各個人群對於平權的需求。之前好萊塢獲獎的電影綠皮書,裡面描述的專門給黑人去做公路旅行的綠皮書旅店指南的前提是,當時美國黑人有錢到可以帶著全家去公路旅行。
那麼美國大法官這個群體為了維持自己的權威性,只能對於現實社會的變化而變化。因此就會有一個個的大法官跳反去支持更自由的判例。比如
Harry Blackmun 作為一個溫和保守派的大法官最後支持了著名的墮胎判例(1973年Roe v. Wade)
John Paul Stevens 同樣作為溫和保守派支持了美國焚燒國旗保護言論自由的判例(1989 John Paul Stevens)
John Roberts 著名黑人保守派大法官也在歐巴馬醫改的ACA 法案的判例里,策略性的投了贊成票。雖然他事後不斷的講他其實很不想倒向同意的那個方向hh
自然因為美國全球化所造成的鐵鏽帶被拋棄的一代人,也因此會懷念所謂的傳統的美好時光,而因此讓Trump去提名更保守的法官。但是當那個被提名的保守派法官變成大法官的那一刻,她就不得不去以美國社會總體的常識和其作為大法官的自身利益去考量了。因為鐵鏽帶事業工人這一小波人的常識和整個美國社會3億多人的共識還是有差距的。因此有一個專業的名詞去解釋大法官的行為叫做司法合法性理論(Judicial Legitimacy Theory)
因此與其說大法官年紀越大越容易轉向自由派,而不如說美國社會在過去的100年里在不斷的往更自由,更包容的方向發展,而這種自由和包容也早就了當下的繁榮和一部分人的失落。而大法官作為去給社會提供常識解釋角色也不得不去適應這種變化。去給有爭議的判例辯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