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seph Ho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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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父在进行国家的制度设定的时候,特地引入了大法官的这个独特的团体,其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建立起一个这样的小规模的利益集团去维护美国社会的常识。大法官在美国基本上是无敌之人,唯一能和他们对抗的只有时间对于生命的蚕食。所以从个人的角度来讲,这九个人为了维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会尽量的去和社会常识贴近。问题里描述到的关于大法官更容易转向自由派的问题,与其说是大法官的选择,不如说这是美国社会的选择。
具体的例子可以参考60年代美国民运前社会的常识,那个年代的美国种族隔离,女性常年是作为男性的附庸存在的,女性对于是否生育的权力是没有决定权的,同理各行各业也都有这明确的身份限制,比如男的无法当护士,女的无法当消防员。美国高法甚至有一个具体的判例去推翻为什么男的无法当护士。所以在美国建国的200多年里的相当长的时间里,大法官这个群体是极度保守的一帮人。当然这里需要简单解释一点的是大法官里关于保守和自由主要指的是对于宪法的解释,前者有一点原教旨主义(Originalism)那个意思,也就是说如果宪法里没有讨论过的那么联邦就不要管。而后者则是认为对于宪法的解释是可以通过社会的发展而往前发展的(Living Constitution)。
而为什么美国社会会持续的往自由派的方向发展,个人认为是因为如果社会有提高生产力的动力,那么多元社会是无可避免的。举几个例子,最早美军是只有白人男性的,军校也只能白人男性去上。而黑人只能作为挖战壕的工兵存在,中国曾经派了一帮人去欧洲挖战壕也是类似的意思。但是随着战争的持续发展,美军不得不去用黑人当士兵,而当时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是,一个白人军官去领导黑人士兵是无法形成战斗力的,因为美国本土黑白是完全隔离的。但是帐还需要打,那么只能去选拔黑人去军校进修,军队也不可能去单独的设立黑人军团,那么只能对黑白军人一视同仁。另外一个例子是5 60年代的黑人 妇女平权运动。一个时代的大背景是,二战后世界被打的稀巴烂。而美国变成了当时世界的工厂,美国从建国以来就面临着长期劳动力不足的现实(哪怕今天也是)。那么当时的工厂为了扩大生产,也就不得不去多招收有色人种,以及现代办公的普及让女性可以走出家门去办公室上班。而正是这些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即让更多的不劳动的人口参与到社会的经济循环显著提高了这些需要被平权群体的经济地位。而经济地位的提高的结果就是各个人群对于平权的需求。之前好莱坞获奖的电影绿皮书,里面描述的专门给黑人去做公路旅行的绿皮书旅店指南的前提是,当时美国黑人有钱到可以带着全家去公路旅行。
那么美国大法官这个群体为了维持自己的权威性,只能对于现实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就会有一个个的大法官跳反去支持更自由的判例。比如
Harry Blackmun 作为一个温和保守派的大法官最后支持了著名的堕胎判例(1973年Roe v. Wade)
John Paul Stevens 同样作为温和保守派支持了美国焚烧国旗保护言论自由的判例(1989 John Paul Stevens)
John Roberts 著名黑人保守派大法官也在奥巴马医改的ACA 法案的判例里,策略性的投了赞成票。虽然他事后不断的讲他其实很不想倒向同意的那个方向hh
自然因为美国全球化所造成的铁锈带被抛弃的一代人,也因此会怀念所谓的传统的美好时光,而因此让Trump去提名更保守的法官。但是当那个被提名的保守派法官变成大法官的那一刻,她就不得不去以美国社会总体的常识和其作为大法官的自身利益去考量了。因为铁锈带事业工人这一小波人的常识和整个美国社会3亿多人的共识还是有差距的。因此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去解释大法官的行为叫做司法合法性理论(Judicial Legitimacy Theory)
因此与其说大法官年纪越大越容易转向自由派,而不如说美国社会在过去的100年里在不断的往更自由,更包容的方向发展,而这种自由和包容也早就了当下的繁荣和一部分人的失落。而大法官作为去给社会提供常识解释角色也不得不去适应这种变化。去给有争议的判例辩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