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東聖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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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英國的殖民地,澳洲和紐西蘭傳承了英國成功的不二法門,那就是建立起了一個民主共和與自由、法治的社會制度。
《自由憲章》:「自由民主理想滲透了歐洲文明的每一個細胞,它的部分實現是歐美文明得以存在的前提。
文化的進步和保存都賴於偶然性得到儘可能的發揮。社會和文明是人行為的產物,但不是人設計的產物。制度的源起,不在於人類的發明和設計,而在於成功者的倖存。即使是人工痕迹明顯的最為複雜的政策體系,其產生也很少是由於人工設計或政治智慧。即秩序的出現是適應性進化的結果。是達爾文及其同時代者受到社會進化論的啟發才形成了生物進化論。
長期的經驗比最聰明的議員最初的預見能更多的發現法律是否恰當。根據聰明而有識之士的不同經驗而對法律進行修改和補充,比最有創造力卻無經驗的智者的最佳發現,更有益於法律的恰當性。
不是任何字面意義上的「天賦自由」,而是那些保障「生活、自由和財產」的各種制度,才使得個人努力能促進公共利益。自覺遵守這些準則可能是使自由發揮其有益作用的一個前提。如果沒有根深蒂固的道德信念,自由便不可能起作用;只有當個人能夠自覺遵守一定的原則,強制才能被減到最小程度。正是因為這些自願的準則具有彈性,所以在道德領域裡才使得逐漸進化和自發生長成為可能,從而利用進一步的經驗修正和改進。只有在這些準則不是被強制或刻意推行的條件下,進化才是可能的。
以社會功利為出發點:沒有自由就不會有文化的發展和物質的繁榮,這既適用於人類的歷史,又適用於人類的未來;以道德倫理為依據:自由符合人的尊嚴,符合人性。
毋庸置疑,人類過去所取得的某些最偉大的成就應歸功於他還未能控制社會生活。人類的繼續進步仍取決於他是否有意識地放棄他目前所掌握的強制力。
如果只有一個人享有自由,他因此所能夠獲得的好處遠沒有整個社會處於自由狀態帶來好處多。人類的知識和智慧的有限是一個基本事實。尤其是在社會領域,人類「具有一種不可避免的無知」。並且,這種無知隨著科學的發展和文明的進化不是在縮小,而是在擴大,因為現代社會的自我協調機制變得越來越複雜。承認這一點對於維護自由極其重要,因為正是那些相信人類最終會變得全知全能的人,容易成為自由的敵人。
人類文明的進化是「通過有選擇的剔除不太適合的行為而最後形成的」。自由價值的實現取決於人們對它的利用。真正能夠很好的利用自由所提供的機會,而對文明進化作出巨大貢獻的人只是少數。而我們事先並不知道,誰註定會成為這樣的幸運兒。只有將自由給予所有的人,才會使少數人有可能充分地利用自由所提供的機會,才不會將對未來發展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新思想和新事物扼殺在搖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