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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昭和5年),日治台湾台中州能高郡雾社(今属南投县仁爱乡)发生雾社事件。
21樓 JosephHeinrich 2014-10-27 20:43

台湾电力公司万大发电厂第二办公室是当时雾社事件发生的地点
22樓 JosephHeinrich 2014-10-27 20:43

大正十四年式手枪(8 x 22mm)
23樓 JosephHeinrich 2014-10-27 20:44

明治卅八年式步枪
24樓 JosephHeinrich 2014-10-27 20:44

由马赫坡高地之堑壕向马赫坡大岩窟炮击
25樓 JosephHeinrich 2014-10-27 20:44

斩杀赛德克

26樓 JosephHeinrich 2014-10-27 20:45
声援:






台湾汉人方面以蒋渭水为首的民众党,雾社事件发生第四天即使用《台湾新民报》报道事件直至第二次雾社事件止,并特设雾社事件民意专栏,交流台湾各方意见,亦报道台湾自治联盟及民众党对此事的抗议活动。刊出时常遭日方当局将特定字删除,然背后编辑谢春木常以巧妙文笔少字刊载过关。
时总督府封锁毒气屠杀原住民的消息,当时的台湾自治联盟上拓务省抗议: 一、指责毒瓦斯使用。二、对无知蕃人出兵、过去理蕃政策错误,严重抗议。三、要求台湾总督辞职。
雾社事件同年12月8日,民众党向拓务大臣等拍发电报:
一、警察对蕃人剥削、残忍处罚造成雾社事件发生。
二、请速免去总督、警务局长、台中州州知事等人之职,
三、保证蕃人生活自由,不阻碍民族发展的政策为宜。
四、彻底改革警察制度弊害。
除发电日本内阁,同日亦向日本大众党及劳农党发送电报,请其派人来台调查雾社事件,促使大众党河野密等抵台调查。
1931年1月,民众党纳入“反对一切妨害蕃人民族自由发展”条文。亦向总部位在日内瓦之国际联盟发电,抗议“日本使用毒瓦斯屠杀台湾雾社人民”,状告国际。日本内阁终于正视此问题,转成日本中央政治事件。然也造成总督府强制解散民众党。
另,当时谢雪红等台湾共产党,雾社事件后也于“对少数民族的工作”条文中,列“国内民族一律平等”等党纲。
除直接抗议外,亦有许多文学作品批判殖民当局对原住民的迫害,与提示汉人也该反抗暴政。例如一得知雾社事件后,吴新荣即题诗《题雾社暴动画报》;《台湾新民报》上发表的:陈虚谷杂文《随笔》、新诗《敌人》;赖和以笔名安都生写的《南国哀歌》一诗,特列如下:
所有的战士已都死去,只残存些妇女小儿,这天大的奇变,谁敢说是起于一时?
人们最珍重莫如生命,未尝有人敢自看轻,这一举会使种族灭亡,在他们当然早就看明,
但终于觉悟地走向灭亡,这原因就不容妄测。
虽说他们野蛮无知?看见鲜红的血,便忘却一切欢跃狂喜,
但是这一番啊!明明和往日出草有异。

在和他们同一境遇,一样呻吟于不幸的人们,那些怕死偷生的一群,
在这次血祭坛上,意外地竟得生存,便说这卑怯的生命,神所厌弃本无价值。
但谁敢信这事实里面,就寻不出别的原因?

“一样是歹命人!赶快走下山去!”
这是什么言语?这有什么含义?这是如何地悲凄!这是如何的决意!
是怨是仇?虽则不知,是妄是愚?何须非议。
举一族自愿同赴灭亡,到最后亦无一人降志,敢因为蛮性的遗留? 是怎样生竟不如其死?
恍惚有这呼声,这呼声,在无限空间发生响应,
一丝丝凉爽秋风,忽又急疾地为它传播,好久已无声响的雷, 也自隆隆地替它号令。

兄弟们!来--来!来和他们一拼!凭我们有这一身,我们有这双腕,
休怕他毒气、机关枪!休怕他飞机、爆裂弹!
来!和他们一拼!兄弟们!凭这一身!凭这双腕!
兄弟们到这样时候,还有我们生的乐趣?
生的粮食尽管丰富,容得我们自由猎取?
已辟农场已筑家室,容得我们耕种居住?
刀枪是生活上必需的器具,现在我们有取得的自由无?
劳动总说是神圣之事,就是牛也只能这样驱使,
任打任踢也只自忍痛,看我们现在,比狗还输!
我们妇女竟是消遣品,随他们任意侮弄蹂躏!
那一个儿童不天真可爱,凶恶的他们忍相虐待,
数一数我们所受痛苦,谁都会感到无限悲哀!
兄弟们来!来!舍此一身和他一拼!
我们处在这样环境,只是偷生有什么路用,眼前的幸福虽享不到,也须为著子孙斗争。
27樓 JosephHeinrich 2014-10-27 20:45
不当情事及报告:


此事件基本上原住民与日本人均有不当情事,1931年1月,总督石冢英藏、总务长官人见次郎遭日本内阁撤换,警务局长石井保、台中州知事水越幸一亦去职以示负责。之后,继任的总督太田政弘,于短期间内虽提出善待原住民的政策试图平息风波;但新任总务长官的高桥守雄仍因处理不当,发生二次雾社事件而去职。
原住民部份:
原住民不当情事列举如下:
血腥野蛮无差别杀害所遇到的日人与部分汉人


殖民政府部份:
日本殖民政府不当情事举例如下:
提升治安事件为战争。出动军队、大炮、战机等处理治安事件,且事后无任何应有之法律审判程序。
违反自己所订立之出草禁令、并鼓励出草:日本政府利用赛德克族群间因为争夺猎场等产生的敌对,以夷制夷,鼓励味方藩出草,定出奖金以奖励亲日部落去杀害起事的部落:杀掉头目可得二百元;杀壮丁得一百元;杀妇女得三十元;幼儿二十元(当时一位山地巡察月薪约三十五元上下);莫那·鲁道之首级更被悬赏为特别奖。
就在雾社事件之前,莫那鲁道也曾经因为日方的威胁利诱而攻打(出草)过周遭的社。日军并利用马赫坡社和他社争夺猎地的嫌隙,胁迫利诱雾道泽、德鲁固、万大、马力巴、白狗诸等社的原住民,以提供赏金和枪支弹药为条件,强制或利诱诸社组成“味方蕃”袭击队以协助日人军警部队参与战斗,对当时大肆出草的泰雅族原住民进行报复。对原住民极尽分化,使其自相残杀。但也有“味方蕃”声称并非受到威胁利诱,而是主动向日军要求参与战斗,目的是为了报仇。
残杀战俘:武装镇压后,日人更以注射毒针的方式让受伤的族人中毒身亡。
断裂原住民传统成长文明:以集中管理方式,将雾社事件幸存的298名生还者,“集体迁村”,移居到北港溪与眉原溪交会处之川中岛(今南投县仁爱乡清流部落),最终导致雾社部落传统成长文明的断裂。
屠杀平民,攻击不设防村落:日军采取对未参战平民与起事族人间无差别的屠杀、攻击不设防村落(undefended towns, villages, habitations and buildings)
涉嫌使用化武毒气(毒ガス):使用化武毒气等手段进行镇压,已经严重违反1899年海牙公约、1907年第二次海牙公约(The Hague Convention respecting the laws and customs of war on land/ Hague Convention)等规范作战手段、维护人道的国际法、国际战争法(The Laws of War)相关条文规定,因而引发国际,甚至日本国会的强烈谴责。日军违反人道使用毒气弹,证据之一雾社小学校出草事件后6天(1930年11月3日),台湾军司令即发电给陆军大臣的“有关兵器送附之文件”中有“有鉴于叛徒的躲藏区域为有断崖的森林地帯,希望能使用腐蚀性投下弾及山炮弾并请尽快交付”的记录。
“掩盖”使用毒气、瓦斯等化学物质之实:雾社事件发生后,台湾总督和台湾军司令商量是否派军队镇压,经过行政程序,最后决定派兵镇压,并于来往文书中明定,毒气、瓦斯等化学物质以代号表示(1930年11月5日台湾军参谋长宛 副官发“糜烂性弹药的使用对外会遭非议,将来瓦斯弹有关事项要用暗号表示之。”。,三日后,参谋部《阵中日志》即开始显示毒瓦斯加注代号的使用记录。致日后部分研究学者试图以日本官方文件否定使用毒气之事实。不过也有学者表示:究竟有没有使用毒气,真相如何,学者间莫衷一是。
未将莫那鲁道遗体人道安葬,数度公开展示,当成标本:依据学者戴宝村〈莫那鲁道与台湾原住民的反抗运动〉一文的调查,莫那鲁道他们退到马赫坡后面的洞穴之后,日本人炸不到那个洞穴,但是他们实在没有办法反抗,最后全部自杀。赛德克族人都以上吊的方式自杀,从当时日本人所拍下来的照片可以看到,一棵树吊了很多人,以至于树枝都弯曲下垂。有的妇女为了让男子没有后顾之忧而勇敢作战,自己便先自杀。莫那鲁道后来看到大势已去,就在山上洞穴自杀。由于他的尸体没有完全腐化,有一半变成木乃伊,1934年才被寻获。1934年6月13日能高郡役所新落成纪念展,公开展示,日当局亦要求雾社部落代表下山观赏。同年7月“警察展览会”上,莫那的遗骸,第二度被公开展示,地点转至台北。之后送到台北帝国大学当作人类学标本,1973年才被送回雾社安葬。


调查报告:
依据旅居日本的作家卢千惠于2004年10月27日投书《中国时报》的〈永志台湾英雄莫那鲁道〉一文中,提及事件发生后,日本帝国议会的议员河野密,来台湾调查真相,并在1931年三月号的《中央公论》,发表一篇〈调查雾社事件的真相〉。文章说:
(一)原住民因为缺乏手段和方法,所以无法表达真相。
(二)事件的多数当事人,不论原住民或是日方警察,因为在事件中消失,无法判断事件的是非。
(三)事件后,最早进入雾社的记者受到限制,无法报道真相。致雾社事件到现在还是“谜”。
在强大的国家主义体制下,国会议员河野密不信任总督府单方面的证言,还亲自来台找寻真相,为公义发声。
身高180厘米,高魁、智武双全的头目莫那鲁道,受总督府招待观光日本后,曾说过:“日本人比浊水溪的石头还多,他们有专门教杀人的学校(指军校),每日制造机关枪、大炮、炸弹(指兵工厂)……”。莫那鲁道知道抗日没有取胜的机会,分析给他的族人听。他们不愿意永被奴役,选择拚死的决心,表达活就要活得有尊严。因此,莫那鲁道率领三百名愿为尊严玉碎的原住民,共赴惨烈的义举。

此事件发生后,日本国会大众党议员河野密、川上丈太郎来台调查,1931年6月在国会严词抨击拓务大臣、陆军大臣、总理大臣施用毒气的情事。日本内阁撤换相关人员。
28樓 JosephHeinrich 2014-10-27 20:45
争议之日军之毒气弹使用:
目前学术界对于究竟有没有使用毒气(芥子气),真相如何,并无共识。起因于雾社事件发生后,11月3日台湾军司令官发给陆军大臣的电报“有关兵器送附之文件”中有“有鉴于叛徒的躲藏区域为有断崖的森林地帯,希望能使用腐蚀性投下弾及山炮弾并请尽快交付”的记录。但是,陆军省在回复台湾军上述要求的电报中指示,“糜烂性弹药的使用不予讨论,将来关于瓦斯弹的事项,以暗号表示之。”(“糜烂性弾薬ノ使用ハ対外的其他ノ关系上诠议セラレス,将来瓦斯弾ニ关スル事项ハ暗号ヲ以テセラレ度”,昭和5年11月5日台湾军参谋长宛 副官発)。陆军省驳回糜烂性弹药的使用,指示台湾军关于将来瓦斯弹的事项,以代号进行连络,因此部分研究学者根据日本官方往来之文件否定使用瓦斯弹之事。
日军官方记录仅宣称使用了催泪弹性质的弹头,而在经历日军特殊炮弹攻击的原住民之记忆中,虽然称炮弹产生之烟雾令人“皮肤发烂、头疼、非常痛苦、仅想一死了之”,但仍难以断定炮弹内装有何种物质。
29樓 JosephHeinrich 2014-10-27 20:45
争议之遭掳获日军机关枪:
本次事件中日军曾损失两挺轻机关枪且为起义原住民掳获,然而遗失之时间与细节却存有争议。
依总督府警察署所编《雾社事件志》之说法,损失之机枪系台南安达大队于十一月五日一文字高地(马赫坡高地)之战中因伤亡过大而抛弃为敌所夺,损失枪款为枪身编号1418及4801的大正十一式轻机枪,近年整理所得之塞德克族口述历史亦大致支持该说。然而日军雾社指挥部于10月31日发布的军令中,却已提及原住民拥有两挺机关枪、要求第一线部队提高警戒之内容。由于《雾社事件志》同样曾提及起事原住民于雾社分室夺取军火中包括若干山炮用药包这类非警察编制物品,因此亦无法否定两把轻机枪乃原住民从雾社警察单位方面缴获之可能性。另外,漫画家邱若龙在漫画《雾社事件(漫画巴莱)》及魏德圣电影《赛德克·巴莱》中,则以原住民以奇袭方式攻击日军哨站的情节解释机枪之来源。
不过相对于日方对原住民持有机枪的紧张态度,两挺机枪却因枪支故障与塞德克族人不熟悉操作法等因素未能发挥战力,后来分别于11月下旬及12月初被寻获。
30樓 JosephHeinrich 2014-10-27 20:46

大正十一年式轻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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