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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經濟的平穩較快發展為改善民生奠定了基礎,創造了條件。2012年,在世界各大經濟體增長全面減速、各種風險不斷暴露的情況下,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增長7.8%,居民消費價格漲幅回落到2.6%。2012年全年糧食總產量達到58957萬噸,實現新中國成立之後第二個連續9年增產,連續6年產量超5億噸。民以食為天,糧食生產連續9年增長,對於一個13億多人口的國家來說意義十分重大,為中國人民過上幸福美好生活打下了堅實基礎。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不斷改善。2008年至2012年,新建改建農村公路146.5萬公里,改造農村危房1033萬戶,解決了3億多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和無電區445萬人的用電問題。城鄉居民收入增長較快。2012年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917元,比上年增長13.5%,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0.7%;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增長12.6%,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9.6%。城鄉居民收入實際增長快於國內生產總值增長,農村居民收入實際增長快於城鎮居民。2012年,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係數(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費支出占消費總支出的比重)為39.3%,城鎮居民家庭恩格爾係數為36.2%。到2012年底,全國民用轎車保有量5989萬輛,比上年增長20.7%,其中私人轎車5308萬輛,增長22.8%;城鎮居民每百戶擁有汽車21.5輛,比2007年增加15.5輛。全國固定及行動電話用戶總數達到139031萬戶,比上年末增加11896萬戶。行動電話普及率達到82.6部/百人,固定電話普及率達到20.7部/百人。網際網路上網人數5.64億人,其中使用行動電話上網人數4.2億,網際網路普及率達到42.1%。2012年全年國內出遊人數達29.6億人次,比上年增長12.1%;國內居民出境人數8318萬人次,增長18.4%。其中因私出境7706萬人次,增長20.2%,占出境人數的92.6%。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2008年至2012年轉移農村人口8463萬人,城鎮化率由45.9%提高到52.6%,城鄉結構發生了歷史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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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扶貧開發進入新階段。為不斷提高農村貧困人口生活水平,中國政府於2011年頒布《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明確提出到2020年穩定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以及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的總目標。國家大幅度提高扶貧標準,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格)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更多低收入人口被納入扶貧範圍。2011年全國扶貧對象覆蓋人口1.22億人,占農村戶籍人口的12.7%。2012年,中央財政綜合扶貧投入2996億元,比2011年增長31.9%。其中,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332億元。啟動實施了武陵山、六盤山、羅霄山等11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及「十二五」(2011-2015年)時期支持西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著力解決深度貧困問題。2011年,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3985元,比2009年增長40.2%,增幅高於全國農村居民平均水平。按照新的國家扶貧標準,2012年末農村貧困人口為9899萬人,比上年末減少2339萬人。國家編製出台了《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十二五」規劃》,計劃「十二五」期間,完成中西部3萬個貧困村整村推進任務,年均6000個村。農村貧困殘疾人生活狀況進一步改善。2012年國務院印發《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2012年,共扶持229.9萬農村貧困殘疾人,為86.1萬農村殘疾人提供實用技術培訓,為13.2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實施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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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貧困地區人民生活不斷改善。根據民族地區的實際,中國政府堅持國家幫助、發達地區支援、民族地區自力更生相結合的方針,制定出台一系列優惠政策,推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努力提高各民族人民生活水平。中央財政不斷加大對民族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2010年至2012年,中央財政對8個民族省(自治區)轉移支付總額為26055億元,佔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總額的比重由24.3%提高到25.7%,同時加大了對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縣及邊境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國家編製實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2011-2015年)》,將6個10萬人以上30萬人以下的民族納入扶持範圍,安排專項資金幫助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經濟和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國家支持邊境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編製實施《興邊富民行動規劃(2011-2015年)》。國家制定了促進牧民增收、支持牧區發展的政策。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脫貧致富成效顯著。2005年至2010年,民族8省區貧困人口從2338.4萬人減少到1304.4萬人,貧困發生率從16.5%下降到7%,比全國同期貧困發生率下降幅度快了近5.5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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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住房條件進一步改善。2009年以來,圍繞「住有所居」和「城市化進程中人類住區的可持續發展」兩大主題,在推進城鎮住房市場化改革,努力通過發展商品房市場滿足群眾多層次住房需求的同時,中國政府把滿足困難群眾基本住房需要,列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通過大規模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中國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城鎮地區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以及農村地區的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在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2008年至2012年新建各類保障性住房1800多萬套,棚戶區改造住房1200多萬套。到2012年底,全國累計用實物方式解決了3100萬戶城鎮家庭的住房困難,占城鎮家庭總戶數的12.5%左右。此外,全國還有近500萬戶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享受政府發放的廉租住房租賃補貼。2012年底,城鎮和農村人均住房面積分別為32.9平方米和37.1平方米,分別比2007年增加2.8平方米和5.5平方米。為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2011年1月21日,國務院頒布施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同時廢止了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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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促進勞動者充分就業。經濟的持續平穩增長為保障就業提供了條件。國家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保障公民工作權。2008年至2012年,累計投入就業專項資金1973億元,實現高校畢業生就業2800萬人,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830萬人。2012年,在經濟增速趨緩的背景下,全年城鎮新增就業1266萬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552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182萬人,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1%,與上年末持平。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6261萬人,比上年增長3.9%。其中,外出農民工16336萬人,增長3.0%;本地農民工9925萬人,增長5.4%。國家積極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8.5萬個村開展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活動,帶動2800萬農民就業。2012年,城鎮新安排殘疾人就業32.9萬人;城鎮實際在業殘疾人達到444.8萬;1770.3萬農村殘疾人實現穩定就業。2011年,全國共組織開展各類職業培訓約2200萬人次。2012年,中央財政支出就業專項資金454億元,用於支持落實相關促進就業的政策。2010-2012年,農業部依託「陽光工程」培訓項目開展農業技能培訓,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培訓補助資金33億元,培訓農民930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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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勞動者各項基本權利。國家先後修改了勞動合同法、職業病防治法,制定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保障勞動者各項權利。工會覆蓋面進一步擴大。截至2012年9月,全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266.6萬個,覆蓋企事業機關單位616.6萬個,與2009年相比分別增長34.9%和42.8%,其中非公經濟組織工會組織185.5萬個,較2009年增長47%。工會會員達2.8億人,較2009年增長16.7%,其中非公經濟組織會員達1.6億人,較2009年增長16%。積極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保障獲得公平報酬的權利。截至2012年9月,全國共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122.8萬份,覆蓋企業308.2萬家,覆蓋職工1.5億人,與2009年相比分別增長140%、241%和142%。2012年,全國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查處違法案件41.2萬件,督促用人單位與805.5萬人次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2012年,全國24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幅22%。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由2007年的24932元增加到2011年的42452元,年均增長14.23%;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由2009年的18199元增加到2011年的24556元,年均增長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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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民生活和生產安全。中國重視在發展經濟過程中保障人民生活和生產安全。近年來,國家努力構建完善的市政公用事業服務體系,城市人居環境質量不斷提升。迄今,中國共21次獲得聯合國人居獎,有7個項目獲得杜拜國際改善居住環境最佳範例獎,有30個城市獲得中國人居環境獎,398個項目獲得了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2011年,全國113個環保重點城市供水量水質達標率提高到90.6%。截至2012年底,飲用水衛生監測網路已經覆蓋全部省,共設立水質監測點近3萬個。2010-2012年,全國累計解決了1.72億農村居民和2300萬農村學校師生的飲水安全問題。2008年以來,完成大中型和重點小型水庫除險加固1.8萬座。國家著力解決制約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和深層矛盾,安全生產法規政策體系不斷完善。頒布了多項安全生產標準,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深入治理違規違章行為,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不斷深化隱患排查治理。2012年,全國查處無證和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等各類非法違法行為144萬起,違規違章行為305萬起。平均每年培訓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500多萬人次,農民工1300萬人次,煤礦班組長13萬人。發布了1022項重大事故防治關鍵技術和355項新型安全實用產品,集中推廣了100個安全動態監測監控項目。安全生產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持續下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2011年比2010年分別下降4.3%、5.1%,2012年比2011年又分別下降3.1%、4.7%;億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十萬就業人員事故死亡率、煤礦百萬噸事故死亡率、交通萬車事故死亡率,2011年比2010年分別下降13.9%、11.7%、24.7%和12.5%,2012年比2011年又分別下降18%、13%、34%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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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治建設中的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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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在中國得到實現的根本保障。近年來,中國堅持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中國努力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保證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不斷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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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各項人權的法律制度不斷完善。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依法保障人權,是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礎。經過多年不懈努力,到2010年底,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意志,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法規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截至2012年底,中國已制定現行憲法和有效法律243部、行政法規721部、地方性法規9200部,涵蓋社會關係各個方面的法律部門已經齊全,各個法律部門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經制定,相應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比較完備,法律體系內部總體做到科學和諧統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是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實現了中國人權保障的法制化。近年來,國家十分注重從保障人權的要求出發修改有關法律法規。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寫入「尊重和保障人權」內容,並在證據制度、辯護制度、強制措施、偵查措施、審查起訴、審判程序、執行程序的修改完善和增加規定特別程序中,貫徹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精神。這是中國人權事業的重大進步,對於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公民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利,具有重大意義。2012年修改的民事訴訟法,進一步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完善了起訴和受理程序、開庭前準備程序、簡易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和執行程序,完善了保全制度、證據制度和裁判文書公開制度,增加了公益訴訟制度、對案外被侵害人的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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