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個別處理下山野熊是不夠的
——我們該採取怎樣的對熊措施?
前面說了,今年的熊害可謂是災害級別的。短期措施,我贊同讓自衛隊參與配合各地市町村和獵友會的行動。警察也要配備使用步槍,地方政府也需聘用持有狩獵執照的職員。
不過,僅僅處理下山的熊,還不能解決問題。中長期來看,還需要進山捕熊,必須減少野熊的數量。
2014年《鳥獸保護管理法》修訂後,在以往保護的基礎上,還增加了數量管理專案,2024年四國以外的野熊都追加列入了「指定管理鳥獸」名錄。都道府縣也都有補助金,我認為可以把這些錢用來幫助數量管理上。
各地也需要創造一個不便野熊出沒的環境。閒置空房院內雜草叢生,又有柿子或栗子樹的話,對熊來說就是極具吸引力的去處。在住宅區和森林之間、離野熊和人類生活很近的中間地帶,需要常除草,減少野熊的隱蔽場所,柿子和栗子應儘快採摘,或是直接砍除,要有意識地減少方便野熊靠近的因素。希望地方政府和各地區的自治組織能攜手搭建一個框架。
廚餘也會吸引野熊,應當貫徹「晚上不丟,早上丟」「不產生味道的密閉場所存放」的原則。寵物糧和燈油也需要放在室內密閉管理。
——政府也啟動了應對熊害的閣僚會議(10月30日)。您對政府有什麼建言?
最大的問題是人手不足。可以獵熊的獵人和「又鬼」(指日本東北地區傳統的冬季獵人——譯註)逐漸老齡化,人數越來越少。
需要培養年輕獵人,地方政府應設置公務員職位,聘用持有狩獵執照的職員。只不過要培養熟練使用步槍的人才需要10年時間,很難立竿見影地解決人手不足問題。
獵友會成員都是民間人士,大多有他們自己的工作,把地區安全的責任推給他們是不妥的。城區的驅除任務需要確保人身安全,所以應該由配備步槍的警察來做。而降低山中的熊數,諸如捕獵等中長期對策,就可以拜託獵友會成員來做。應該合理分工,各司其職,共同禦熊。
對政府,我希望不要只制定短期對熊措施,而是要從制度層面落實下來。假設政府聘用了持有狩獵執照的職員,那就不能像其他公務員那樣做定期調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