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就是「打手」
對於自己在企業中受剝削的狀態,勞動者有時也試圖通過正式途徑救濟自身的權益。但他們普遍感受到的是無力,也不信任法律或政府。
年輕的董明就和不尊重自己的老闆吵過、要求過,甚至也找過勞動局,但並沒有什麼結果,「我也有去過勞動局的經歷,人家就說:ok,你的情況我知道了。又怎麼樣?不會有進一步的行動。」
在社會上打拚一段時間後,董明也明白了這個社會的某些潛規則,「就 那個眼鏡店老闆,他是那個鎮上的人大代表,你去告他?他認識各種各種政府部門的官員......。」
張潮與董明處在企業僱傭關係的兩端。在等級森嚴的公司內部,張潮常常看到的是管理層對維權員工的壓制。張潮分析說,公司內部的氛圍也不鼓勵員工表達對工作條件和待遇的不滿。他感覺,中國國內企業員工多數害怕張這個口,「雖然開了這個口,領導也和顏悅色地婉拒了他,但可能對他的印象就不太好了。如果你第二次去找領導的話,你的結果可能就不太好了,有時候會發生這樣的事,甚至領導就開始針對你。」
張潮評價說,底層工作人員 對於自己的權利不是很清楚,維權意識也不是很強烈,尤其是涉及到職位升遷、福利調整或離職等問題時,員工常常處於不利的地位,「甚至連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都過不了,一談完話他也就欣然接受了,拿不到任何賠償就走了。」
回過頭去看,張潮認為,中國企業在處理勞資關係時表現出的就是缺乏契約精神, 「其實說白了,你不就是牛馬嗎?在企業裡頭非常有意思,有一部分收入叫非營業收入,或者叫間接成本結餘等等,說白了就是應該給你的沒給你。更多企業里做HR(人力資源)的人實際在做企業的打手。」
張潮說,有時也會有員工想通過法律手段來維權,但公司在處理這類案子時有明顯的優勢,「稍微有點能量的企業多多少少都和政府部門有關係,這也不是行業秘密,」這種關係使公司在處理勞資矛盾時遊刃有餘,而員工則疲於奔命,難以得到合理的補償或及時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