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就是“打手”
对于自己在企业中受剥削的状态,劳动者有时也试图通过正式途径救济自身的权益。但他们普遍感受到的是无力,也不信任法律或政府。
年轻的董明就和不尊重自己的老板吵过、要求过,甚至也找过劳动局,但并没有什么结果,“我也有去过劳动局的经历,人家就说:ok,你的情况我知道了。又怎么样?不会有进一步的行动。”
在社会上打拼一段时间后,董明也明白了这个社会的某些潜规则,“就 那个眼镜店老板,他是那个镇上的人大代表,你去告他?他认识各种各种政府部门的官员......。”
张潮与董明处在企业雇佣关系的两端。在等级森严的公司内部,张潮常常看到的是管理层对维权员工的压制。张潮分析说,公司内部的氛围也不鼓励员工表达对工作条件和待遇的不满。他感觉,中国国内企业员工多数害怕张这个口,“虽然开了这个口,领导也和颜悦色地婉拒了他,但可能对他的印象就不太好了。如果你第二次去找领导的话,你的结果可能就不太好了,有时候会发生这样的事,甚至领导就开始针对你。”
张潮评价说,底层工作人员 对于自己的权利不是很清楚,维权意识也不是很强烈,尤其是涉及到职位升迁、福利调整或离职等问题时,员工常常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连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都过不了,一谈完话他也就欣然接受了,拿不到任何赔偿就走了。”
回过头去看,张潮认为,中国企业在处理劳资关系时表现出的就是缺乏契约精神, “其实说白了,你不就是牛马吗?在企业里头非常有意思,有一部分收入叫非营业收入,或者叫间接成本结余等等,说白了就是应该给你的没给你。更多企业里做HR(人力资源)的人实际在做企业的打手。”
张潮说,有时也会有员工想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但公司在处理这类案子时有明显的优势,“稍微有点能量的企业多多少少都和政府部门有关系,这也不是行业秘密,”这种关系使公司在处理劳资矛盾时游刃有余,而员工则疲于奔命,难以得到合理的补偿或及时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