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飛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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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動不動就武斷別人原生家庭沒問題的想法又是哪裡來的?
還有那動不動就武斷過去人不常去怪罪原生家庭又是哪來的?
你在說別人【動不動就】的時候真有去了解這個人?或者說真的有真理性常識,而不是別人後天給你洗腦洗出來的「偽理性常識」?
現在有凱洛格實驗(狼孩)、恆河母猴實驗、有搖鈴實驗、有電擊狗實驗、有迷籠貓實驗、有史丹福監獄實驗。
每一樣都告訴你,環境對生命的影響。即便這個你不懂,去看看時事新聞中的車禍、兇殺、報復社會、虐童之類的,生命可以自發地影響、乃至決定其他生命的軌跡。
過去有溺嬰現象,有史的法律禁溺從睡地虎秦簡開始,他們連怪罪能耐都沒就死了。
原生家庭具有不定性這就是真理性常識,你認為家庭等於沒問題那是歪理,尤其是人有個成長周期,幼年期本身就是最危險的,倫理身份無法決定行為(你看恆河母猴那兒)。
我的看法一直認為環境決定個人的,尤其是這個人還處於法定成長周期(0-16歲),當父母就是這麼難,既要領導的權力又不想背鍋,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情?除非那個孩子先天智力缺陷,否則就是父母培養出來的,包括你讓他當迷籠貓(什麼都不教、也不拖後腿)。
我也看過人強調個人的,他的說法大概就是:去賣、去騙、去偷、去搶、去殺自立不就好了,反正年輕就是本錢,然後再發展,所以怪原生家庭的都是廢物。——他這說法我也挺贊同的,把成長周期的困境需要怎麼做說得一清二楚。就不知道理中客們怎麼想,他們把事情想得很簡單,覺得可以溝通解決問題,才會有那種問題很好解決的想法。
你沒見識過非暴力不合作在權力落差,以及狂信徒面前只能掀桌子的問題,所以總是覺得講道理能解決一切,你這個盲點就是阻礙你知道答案的原因。
你什麼時候知道正常社會裡,別人不會輕易觸及你的生存權與發展權,而原生家庭時這兩玩意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想怎麼耍都行,但你必須要對這段時間出現過的惡果負責,什麼時候知道原生家庭對人的影響有多大。
說個陰間笑話:有人突然捅你一刀,他去法院負責,你去醫院負責,若醫院出現醫療事故連攜,你去停屍房負責,醫生去法院負責。
如果讓你有怪罪的機會,你一定要怪罪你自己嘴臭導致被捅、怪罪自己被偷襲時沒反應過來,甚至一群人霸凌你,一群人要替那個捅你的人脫罪。但是你不能先捅他,因為他還沒捅你。
為什麼它是笑話呢?因為這種事經常發生,卻總是用倫理去覆蓋事實的辦法來扯皮,我替死者原諒兇手,因為死的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