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会议运动:
1923年曹锟贿选宪法制定之后,孙中山的广州军政府及国民党和共产党均予以抵制,并呼吁召开国民会议,重新制定宪法,此即为北伐之前的国民会议运动。1924年北京政变,冯玉祥推翻了曹锟,邀请孙中山北上商讨大计。此时孙中山为召开国民会议而决定北上,然其于1925年去世,国民会议未能如期召开。孙中山死前把尽早召开国民会议写入遗嘱,而成为此后国民党执政的基本方针。
总理遗嘱
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现在革命 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最近主张开国民会议及 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
五五宪草:中华民国自北伐结束后即进入“训政时期”,根据孙中山的建国大纲,采取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来进行建国。中华民国政府在进入训政时期后即开始进行有关中华民国宪法的草拟制定。然后当时中国政治情势繁杂,内忧外患不断,加上各方势力意见不一,一直没有办法草拟出一份所有人都接受的宪法草案,最后一直到中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5月5日才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的草案,被称为“五五宪草”。五五宪草公布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召开制宪国民大会来加以审订通过,原定在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召开制宪国民大会,然而抗战随之爆发,制宪国民大会亦延后召开时间至抗战结束后才召开。
预定开会时间 制定计划者 实况 原因
1936.11.12 国民党五大 延期 各省代表未能全部选出
1937.11.12 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 延期 抗战爆发
1940.11.12 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 延期 因战乱代表集会困难
1945.11.12 国民政府 延期 中共要求先改组政府
1946.5.5 政协会议 延期 中共拒绝提交名单
1946.11.12 国民政府最高国防委员会 延期 等待中共、民盟提交名单
1946.11.15 国民政府 召开 青年党民社党提交名单
一,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五日召开国民大会。二,第一届国民大会之职权为制定宪法。三,宪法之通过须经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之同意为之。四,依选举法规定之区域及职业代表壹千二百名照旧。五,台湾,东北等新增各该区域及其职业代表共一百五十名。六,增加党派及社会贤达代表七百名,其分配另定之。七,总计国民大会代表为两千零五十名。八,依据宪法规定之行宪机关,于宪法颁布六个月内,依宪法之规定选举召集之。附注:1,各党派负责使其出席国民大会之党员,在国民大会中,维持政治协商会议所修正之宪法草案。2,如有其它较好之宪草意见,由党派临时协商定之。3,增加党派及社会贤达代表七百名,其分配如次国民党 二百三十名共产党 二百名青年党 一百名民主同盟 一百名社会贤达 一百名4,国民党与共产党于上项该两党名额中,各让出十名与民主同盟。(按:附注4为不报告大会且不发表之商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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