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反家暴法》,在落實的過程中,儘管有所進展,但是仍然面對著諸多的挑戰與困難。
在不少人的觀念中,家暴仍然是一種私事或家務事。
一直關注中國家庭暴力狀況、從事婦女權益工作的曾小姐(化名)告訴BBC中文,法律出台之後,重要的是在實踐過程中的重視,「這個案件出來之後,婦聯說沒有接到過當事人的求助,朋友說剛結婚不到十天就被家暴,告訴過家人、讓對方寫過保證…但後來女方很少跟家人說,夏天穿長衣長褲,這些都讓我們看到家庭暴力不是簡單說一旦立法就萬事大吉。」
曾小姐說,所有處理家庭暴力的相關單位都需要去真正了解家暴的特點、履行自己的職責,例如警察在事主第一次報警便需要認真對待,「也包括家人、社會上方方面面的人怎樣做好積極的旁觀者,怎樣做有效的支持者。」
據北京為平婦女權益機構統計的數字,2024年,中國檢察機關就家暴犯罪事件逮捕490餘人、依法起訴410餘人;而2024年1月至10月,全國法院共核發人身安全保護令5199 份,截至2024年10月底,各級人民法院作出近2.6萬份人身安全保護令,在過去九年整體呈上升趨勢。
中國各級婦聯是家暴受害者的求助組織,家暴受害人可以尋找離居住地最近的婦聯組織進行投訴及求助。
然而,北京為平婦女權益機構的報告指出,至今仍有很多人把家暴視為私事,經歷過一次調解和求助後,很多人不會再次嘗試。
報告亦指,婦聯工作中有很多人忽略甚至刻意省略家暴行為中的暴力成分,並將其等同於家庭糾紛來處理,導致受害者無法第一時間得到司法協助,令到證據缺失、傷害反覆發生。另外,調解結果多為諒解,在調解結束後,缺乏對事件的回訪工作。
北京市東城區源眾家庭與社區發展服務中心曾發表《家暴受害人困境研究報告》,裡面指出在受害者在對外求助過程中,普遍面臨「不被理解」、「回應的及時性不足」、「家暴嚴重性的認知程度不足」等問題。而公安機關是受害人最普遍的首次求助對象。
家暴的犯罪案件屢屢發生,亦多次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曾小姐說,除了執法之外,更重要的是預防及教育的工作,「法律有規定,從幼兒園到各級教育機構都要進行反家暴的教育、進行家庭美德的教育,但是快十年過去了……我們的教育部門有沒有落實出台相應的指引?比如一年開多少節課,針對不同年齡、專業的學生又有哪樣的課才能夠防止家暴?」
曾小姐表示,家庭暴力背後的核心是源自不平等的性別關係,「不是簡單說防止家暴就可以,還要去教育性別平等的觀念、打破性別的成規定型、不平等的性別關係,這些都要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