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寧在外交部網站上發表的公報措辭強硬地稱立陶宛驅逐中國外交人員的決定是“粗暴挑釁行徑”,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
上周五,立陶宛外交部在一份公報中宣布中國駐立陶宛代辦處三名工作人員為“不受歡迎的人”。公報沒有說明做出這項決定的具體理由,只提到有”違反維也納公約和立陶宛法律的行為“。但從中國外交部12月2日的公報內容來看,至少中方的解讀是,事件的癥結仍然是台灣議題。中方指責立陶宛“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
2021年,立陶宛應為決定接受台灣駐該國代表處的名稱使用“台灣”二字,而不是外交領域常用的“台北”。此舉引發北京當局憤怒,認為這是變相承認台灣的主權獨立。北京一方面對立陶宛宣布一系列經貿制裁措施,另一方面將中國駐立陶宛大使館降格為代辦處。
但北京當局的強烈反彈也觸發歐洲聯盟對作為歐盟成員之一的立陶宛的支持。歐盟一方面幫助立陶宛度過中國貿易制裁措施帶來的經濟難關,另一方面也在幾個月後向世界貿易組織起訴中國的”經濟脅迫“。但2024年初,歐盟以”技術原因“暫停了相關的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