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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知乎)《名侦探柯南》动画和漫画里每一个凶手按照日本法律分别会被如何判刑?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樓 發表于:2024-7-6 22:31
刚才看着看着柯南突然好奇……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2樓 發表于:2024-7-6 22:32
Thinkraft​:


这个日本有人研究过了(虽然挖了大坑以后断更了),我就不另行重复造轮子了。
http://www5d.biglobe.ne.jp/~side-w/judgment.htm

该站数据截至单行本38卷。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3樓 發表于:2024-7-6 22:32
作者:匿名用户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296146/answer/40967138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柯南里有些案件是没有直接证据的只有个口供,能不能形成证据链很成问题。这种案件如果嫌疑人非常配合那还好,万一人家突然不想坐牢不想死了要翻供,检方又没有足够的证据,找个律师分分钟无罪出来。到实际审理的时候要考虑的因素也很多还包括一些主观因素,比如案件的社会影响,很虚的东西你懂得。
因此如果要完全按照现实来推测可能被判处的刑罚是不现实的,我就介绍一下日本的刑法剩下的题主你自己看漫画判断。抢劫、绑架之类暂时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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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主刑罚有死刑、惩役(徒刑)、监禁、罚金、拘留、罚款以及没收财产这个附加刑。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在于罚款数目。惩役要进行劳动改造监禁不用,两者均有有期和无期之分,有期最高二十年,最低一个月,但允许减刑至一个月以下。 若由无期或死刑减刑的有期最高可至三十年。
杀人罪
199: 死刑、无期和5年以上惩役。
201: 预备杀人(准备要杀还没动手)是2年以下惩役,情节轻的免刑。
202: 教唆自杀、帮助自杀、受被杀者委托而杀人、得到被杀者同意而杀人,6个月以上7年以下惩役或监禁。
203: 杀人未遂
伤害罪
204: 伤害他人身体,15年以下惩役或50w日元以下罚金
205: 伤害他人身体导致死亡,3年以上惩役。
206: 煽动他人伤害另一人导致上述两条罪行,即使不直接伤害他人也要处以1年以下惩役或10w日元以下罚金或罚款。
207: (同时伤害的特例) 二人以上伤害他人,但各自不知道对方的暴行或不知道由谁先造成了伤害,虽然他们并非共同行动仍然被作为共同正犯处理。
208: 实施暴行但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2年以下惩役或30w日元以下罚金或拘留或罚款。
208-2:
1、因药物或饮酒影响在难以正常驾驶的情况下驾驶四轮以上机动车致人伤害,15年以下惩役;致人死亡,1年以上惩役。 以难以控制的高速度行驶,或者不具有控制行驶的技能而驾驶四轮以上机动车,致人死伤的,亦同。
2、以妨害他人或车辆通行为目的,进入行驶中的机动车的近距离,显著接近其他通行中的人或车辆,并且以可能发生重大交通危险的速度驾驶四轮以上的机动车,致人死伤的,与前款同。有意无视红色信号或与之相当的信号,并且以可能产生交通危险的速度驾驶四轮以上机动车,致人死伤的,亦同。
208-3: 准备凶器集合罪•聚集罪,貌似柯南里没有,跳过。
过失伤害罪
209: 过失致使他人受到伤害,30w日元以下罚金或罚款。2 前条罪名属于告诉罪,即受害人起诉才会进行处理的罪行。
210: 过失致人死亡,50w日元以下罚金
211: 因业务过失致人死伤,5年以下惩役或监禁或100w日元以下罚金。同样适用于重大过失致使人死伤。
2 驾驶机动车时不应有的怠慢致人死伤,7年以下惩役或监禁或100w日元以下罚金。根据伤害情况可考虑免刑。
-
虽然日本有死刑,但是极少实际执行,检察官一般也不申请。
柯南正篇漫画里的犯人虽然大部分都是有计划的故意杀人,就算出现过失致死也会事后各种隐瞒,但都达不到死刑的程度。
不考虑各种减刑因素,大部分人都在5~15年有期徒刑这个区间内。
如果是杀害多人或未遂,15年~无期。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4樓 發表于:2024-7-6 22:32
博博​:


大部分证据都是很弱的间接证据,其实都无法定罪,罪犯(犯罪嫌疑人)咬定不承认,一点办法都没有。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5樓 發表于:2024-7-6 22:33
回復4樓 @JosephHeinrich 的內容:
博博​:
大部分证据都是很弱的间接证据,其实都无法定罪,罪犯(犯罪嫌疑人)咬定不承认,一点办法都没有。
底下一條高讚評論:
tiiiiiinroooooc:「有的罪犯精心几年做好了犯罪准备,却不注重自己的心理建设!!!!」64讚,超過該回答53讚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6樓 發表于:2024-7-6 22:33
回復4樓 @JosephHeinrich 的內容:
博博​:
大部分证据都是很弱的间接证据,其实都无法定罪,罪犯(犯罪嫌疑人)咬定不承认,一点办法都没有。
另一條評論:
粉红猪小弟:「如果每一个犯人都能当场 跪、哭、回忆、认罪、忏悔。
法官、律师、重案组探员、精神鉴定的医师、审讯室的台灯等等等等……都恨不得给这样的凶手送个锦旗。

锦旗上四个大字:坦白从宽」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7樓 發表于:2024-7-6 22:35
回復4樓 @JosephHeinrich 的內容:
博博​:
大部分证据都是很弱的间接证据,其实都无法定罪,罪犯(犯罪嫌疑人)咬定不承认,一点办法都没有。
徐夕:「排除嫌疑人心理崩溃的原因,那是不是可以说柯南里的大多数犯罪间接的相当于完美犯罪了?还是说有其它办法来举证嫌疑人?」


博博回覆:「柯南以及推理小说里面很多案件都是谋划严密的理论上相对比较完美的案子,现实中99%的罪犯要么是激情犯罪,要么是预谋但没这么严密的犯罪。但电影电视动画肯定是和现实有差别的,不然要是“木暮:凶器上有你的指纹,跟我走一趟。” 这片子哪还有人会看。。。」

徐夕回覆博博:「哦,原来经常说 “你们都别惹我,老子可是看了700多集柯南的人,会600多种杀人方法,精通200多种密室杀人法,认识上百种毒药,制造各种不在场证明,巧妙利用鱼线,录音机,匕首,毒针等多种做案工具。”的人不是在开玩笑。→_→」


博博回覆徐夕:「不过现实中学柯南肯定是要玩完,里面太多案子都是依靠巧妙而复杂的工具,越巧妙越复杂就容易在使用中出岔子。」


苏错蓝回覆博博:「对啊,现实中哪有那么完美的道具啊越是精细就越要出事啊」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8樓 發表于:2024-7-6 22:35
回復4樓 @JosephHeinrich 的內容:
博博​:
大部分证据都是很弱的间接证据,其实都无法定罪,罪犯(犯罪嫌疑人)咬定不承认,一点办法都没有。
刘子渐:「那他们为什么要跪地上认罪!!!」


博博回覆:「他们说:“导演说了,演完这幕就要领便当回家。”」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9樓 發表于:2024-7-6 22:35
知乎用户MAk5BW:


我就是来看看越水七槻能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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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0樓 發表于:2024-7-6 22:36
某匿名用户:


哈哈,那就是說智商如此高的罪犯們全都輸在心理素質上了……柯南的牛逼之處不在於推理,而是嚇唬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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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1樓 發表于:2024-7-6 22:36
不二叶​:


看了这么久柯南,给我的感觉是,杀人凶手用不了多少年就可以放出来,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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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2樓 發表于:2024-7-6 22:36
罗夏-felix:


有的案子 比如柯南把唯一的证据收集起来(用手帕),最后证明凶手的,法庭上对此种证据不予采信(证据收集违规)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3樓 發表于:2024-7-6 22:36
从证据法的角度来看,搜集证据的主体不合法,很多都是柯南搜集的,不是法定侦查人员搜集的,没有证据能力。一些搜集证据的手段也是偷偷摸摸的,有不少集都是柯南私自进入他人房间,其实和上一条是重合的,这样获得的仍然是不合法的,没有证据能力。很多证据都是种类物,例如有很多集中最后说“可能”、“赌”留下指纹什么的,在一个特别篇里巨大神像的愤怒中,关键的证据就是嫌疑人(不是凶手,法院没判就不要说凶手!)胸饰中的一个珠子,但是并没有相应的鉴定说明一定是嫌疑人留下来的,有这个珠子的可以是很多人,关联性不足;也有的证据太过零散,太少了,形不成证据链,总之就是相关性不足。综上,符合上述两大类情况中之一的就不会被判刑。


作者:知乎用户5p28hd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296146/answer/43009919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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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C+01:00
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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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樓 發表于:2024-7-6 22:36
稀有动物白鳍​:


大部分凶手只要别找个成步堂或者新垣结衣当律师基本都能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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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5樓 發表于:2024-7-6 22:36
新世纪宅男战士:


如果是御台场事件的法官的话,估计犯人会无罪释放,柯南被关进教管所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6樓 發表于:2024-7-6 22:37
大部分里面的物证无法形成证据链,证据效力不强。而且口供存在巨大问题,哪有把你掌握的所有细节告诉嫌疑人,让人去承认的。(这人是不是你半夜三点从家乐福买了绳子,然后骑自行车到你女朋友家,从窗户爬进来,在你女朋友的卧室,把她勒死的?你就让人家回答个是?)怎么看怎么像找人顶包啊。口供的意义在于和侦查员已经掌握的情况印证,供述未掌握的情况,根据供述找物证,比如说他把凶器扔到路边了,然后我们找到了,这叫口供和物证相互印证。柯南那这种口供,当庭翻供,说刑讯逼供,轻松脱身啊。根本就定不了罪。


作者:匿名用户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296146/answer/4127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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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C+01:00
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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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樓 發表于:2024-7-6 22:37
郁岫阁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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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毛利和向日葵跨服聊天还质问油画,这真不是麻醉后遗症?381 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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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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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樓 發表于:2024-7-6 22:37
王子健:


基本都无罪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9樓 發表于:2024-7-6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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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sephHeinrich
最後回復: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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