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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美國之音中文網)中國海警扣押違規台灣漁船 分析指中方未來恐軟硬兼施強化對台法律戰論述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樓 發表于:2024-7-4 07:14
2024年7月3日,台灣海巡署副署長謝慶欽在台北的記者會上致詞。 (圖片來自路透社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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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發表于:2024-7-4 07:15
中國海警星期三(7月3日)表示,前一天遭扣押的台灣漁船違反中方的伏季休漁期規定及底拖網等禁令,並指控台灣海巡船隻幹擾其正常執法。對此,分析人士表示,此次雖是台灣漁民越界違規在先,但中國以不成比例的陣仗扣押台灣漁船似有備而來,恐意在強化對台海的法律戰論述,鞏固其擁有台灣主權的聲張。

根據中國海警局新聞發言人劉德軍星期三發布的書面聲明,福建海警星期二(7月2日)夜間於泉州近海登檢、查扣一艘非法捕撈的澎湖籍漁船,「該漁船違反伏季休漁規定,在底拖網禁漁區線內違規拖網作業,且使用的網具遠小於國家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破壞了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船隻試圖幹擾我正常執法,福建海警依法予以警告驅離。 」

台灣海巡署副署長謝慶欽當日也召開記者會表示,澎湖籍漁船「大進滿88號」前一日於金門料羅港東北東方23.7海浬遭福建海警扣押後,已被帶回福建泉州圍頭港。船上共有2名台灣籍、3名印尼籍人員。海巡署當時曾先後調派3艘艦艇馳援,不過因深入中方的領海基線內,「為避免升高衝突,停止緊追。」

他說,這次事發地點確實在中方水域內、台灣限制水域外,且非屬海巡署常態執法及護漁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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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發表于:2024-7-4 07:15
中國海警星期三(7月3日)表示,前一天遭扣押的台灣漁船違反中方的伏季休漁期規定及底拖網等禁令,並指控台灣海巡船隻幹擾其正常執法。對此,分析人士表示,此次雖是台灣漁民越界違規在先,但中國以不成比例的陣仗扣押台灣漁船似有備而來,恐意在強化對台海的法律戰論述,鞏固其擁有台灣主權的聲張。

根據中國海警局新聞發言人劉德軍星期三發布的書面聲明,福建海警星期二(7月2日)夜間於泉州近海登檢、查扣一艘非法捕撈的澎湖籍漁船,「該漁船違反伏季休漁規定,在底拖網禁漁區線內違規拖網作業,且使用的網具遠小於國家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破壞了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船隻試圖幹擾我正常執法,福建海警依法予以警告驅離。 」

台灣海巡署副署長謝慶欽當日也召開記者會表示,澎湖籍漁船「大進滿88號」前一日於金門料羅港東北東方23.7海浬遭福建海警扣押後,已被帶回福建泉州圍頭港。船上共有2名台灣籍、3名印尼籍人員。海巡署當時曾先後調派3艘艦艇馳援,不過因深入中方的領海基線內,「為避免升高衝突,停止緊追。」

他說,這次事發地點確實在中方水域內、台灣限制水域外,且非屬海巡署常態執法及護漁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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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發表于:2024-7-4 07:15
澎湖漁民盼事件單純落幕

一位因議題敏感、不願具名的澎湖漁民告訴美國之音,事發之初,確引發漁民恐慌,但「大進滿88號」若已確認違規事實,就該承擔罰則。他說,他希望中方這次只是單純執法,勿激化成棘手的政治爭端。

他說,每艘漁船都有其熟悉的作業方式與水域,部分漁民為了生計趁著中國的伏魚季前去捕魚,或許利之所在引發他們鋌而走險,也或許持著“被抓頂多罰款”的心態。

他也感嘆,兩岸關係惡化後,中國執法手段漸趨強硬,讓以往的模糊空間不復存在,他呼籲台灣漁民切勿再心存僥倖,冒險挑戰中國的法令。

台媒《聯合報》星期三也引述金門地方人士的話稱,近期兩岸關係敏感,金門漁船都會待在台灣水域內不敢越界,且中國漁船於其5月到8月15日間的伏魚季,也不敢出海,因此,海面上的任何船隻都備受中國海警關注。

台灣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星期三也透過書面聲明表示,該海域自今年5月起進入休漁期,已提醒過台灣漁民勿涉險違規捕撈,但他也呼籲中方勿就漁民單純的違規行為,升高不必要手段、引起漁民不安。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5樓 發表于:2024-7-4 07:15
中國延續對台海法律戰

對此衝突事件,位於台北的國政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表示,中國過往多對越界捕魚的台灣漁船網開一面,但自2022年6月宣示對台海享有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後,即不斷強勢執法,以支援其對台海的法律戰論述。

揭仲認為,「大進滿88號」遭扣即中方延續其法律戰的最新手段,尤其中方大陣仗出動這麼多艘海警船,顯然是有備而來。 「大進滿88號」後續恐依中國法律被處以罰款、甚至3年以下的刑責,來呈現中方對台灣漁船行使司法管轄權的正當性。

揭仲告訴美國之音:「以往它(中國)對台灣漁船有點不聞不問,現在台灣漁船的特殊地位沒有了。如果在它的領海範圍內,就回歸它的國內法、視同一般大陸漁船來處理,這個過程當中,它也可以不斷在相關水域,對台灣的漁民、漁船行使執法(權)的事實,這些事實的建立也有助於它對台灣海峽法律戰的訴求。,依其慣用的兩面手法,中方未來恐一方面高舉國內法強硬執法,另一方面又以照顧台灣漁民為由頒布特別辦法,軟硬兼施,尤其軟的一手藉由寬允台灣漁民登記後、可於相關水域捕魚,讓中方也可大肆宣傳台灣漁民接受其法令管制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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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 發表于:2024-7-4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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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sephHeinrich
最後回復:JosephHeinrich
最後回復時間:2024-7-4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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