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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人大代表可以兼任官吏(例如市長)。
UTC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樓
發表于:
2015-4-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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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台灣,立法委員、縣/市議員兼任縣市長、區長則是不可思議、絕對不准發生的事情。
UTC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3樓
發表于:
2015-4-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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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2樓
所以那類人完全是「自己監督自己」。
UTC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4樓
發表于:
2015-4-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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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職能行使情況堪憂。
UTC
JosephHeinrich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6樓
發表于:
2015-4-7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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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5樓
為數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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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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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最後回復時間:2015-4-7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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