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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知乎)澳大利亚颁布新法,赋予打工人「掉线权」,下班后雇主「摇人」或最高被罚 45 万元,如何看待该规定?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樓 發表于:2024-8-29 18:01

新华社8月26日消息 澳大利亚26日实施一项新法律,赋予打工人“掉线权”,可在非工作时间拒绝接收工作邮件、接听工作电话,且不会因此遭受处罚。

澳大利亚去年一项智库调查研究显示,澳大利亚人2023年全年在下班时段平均被雇主“偷走”281小时,相应劳动价值估计1300亿澳元(约合880亿美元)。

图片来源:每经特约记者 王睿舒 摄

现阶段,20多个国家出台相似法律,最早是2017年在法国。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法国一家法院2018年对一家杀虫剂生产企业处以6万欧元(6.67万美元)罚款,缘由是后者要求一名员工时刻保持手机开机以应对突发状况。

路透社报道,“掉线权”法律同样考虑到雇主因情况紧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摇人”的需求,员工必须以“合理”理由拒绝回复。

如果劳资双方就是否“合理”发生纠纷,澳大利亚公平工作委员会将予以裁决。这一监管机构将考虑员工的职位、雇主联络的理由和方式等因素。

澳大利亚颁布新法!打工人被赋予“掉线权”,下班后雇主“摇人”或最高被罚45万元 | 每经网​

www.nbd.com.cn/articles/2024-08-27/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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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發表于:2024-8-29 18:01

作者:醉酒当哥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5429291/answer/3607712701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赋予打工人的“掉线权”Right to Disconnect,是指公司员工有权在下班后不回复任何工作信息,直到第二天上班时间。

除了澳大利亚,目前全球已有13个国家立法规定了劳动者的离线权。法国是全球第一个立法的国家。

澳大利亚的“离线权”法具体内容如下。

今天正式生效的Right to Disconnect让员工有权在下班时间不再继续留意,查阅甚至回复公司/雇主或第三方的联系(或尝试联系),除非员工的拒绝是不合理的。

裁决是否合理时,必须至少考虑进:下班后仍需联系员工的具体原因;员工的岗位职级和责任大小;员工的个人情况;联系/尝试联系时的方式方法以及联络时对员工私生活的干扰程度;员工在加班时的补贴情况,等等。违反该项规定的罚金将可能高达$18780(个人)/次或$93900(公司)/次,以联系次数为单位。

对人数少于15人的小型企业,该条法规宽限到明年8月26日才开始实施。

这规定的从大的方向看,打工人是举双手赞成的,似乎下了班就可以彻底从工作中解放了。

但感觉规定具体内容还是写的比较笼统。所以执行起来似乎有很多漏洞可钻,所以估计没那么容易。

立法执行以后,公司以后在制定职位描述的时候,会更加细致,并确保把工作内容和期待与员工沟通到位。

我们共同期待真实案例的发生,一起来看看Fair Work是怎么裁决的。

在我国,离线权的概念也在逐渐被重视。全国政协委员‌吕国泉提出了将离线休息权入法的提案,旨在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减少隐形加班现象,保障劳动者的休息和健康。这一提案的提出,反映了社会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和重视。

我们国家预计什么时候能立法?你猜?

嗯,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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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發表于:2024-8-29 18:01

作者:了了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5429291/answer/3608287178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羡慕吗,嫉妒吗,恨吗,说真的这些还真没有,只是觉得这应该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却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势去实现,可见这个世界是一个多么统一的问题的存在啊!

作为一个统一的问题,背后存在着一个什么道理呢,是不是到了非要解决的程度的呢,有人说“存在即合理”,难道这样一种问题的存在是合理的吗,既然合理为什么必须到了要用法律的形式去解决呢。

记得上学的时候,老师说资本家就是对他人的各种榨取剩余价值来获利的,想来老师说的是多么的正确啊!多少年过去了,依然是资本在说话,依然是资本在掌控,这就由不得打工人了,谁让你需要资本才能过活的呢,既然端着人家的饭碗,还不是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吗,可是想来又不对,明明这碗饭是自己努力辛苦得来的,还要听人家的,可是现实是你就是再努力,再辛苦,人家不让你吃饭了,也不是由得自己的事情啊!估计这就是可以想让你加班就加班的理由吧,与这个加班有形或隐形毫无关系啊!

目前之所以就此事要拿到法律法规的问题上去解决,感觉这个事情如果延展下去,他们发现会动摇资本的力量,这有点像出海打鱼,必须要有一个休渔期一样,不让鱼修养生息,最后就是一个没有鱼可打,不然当前的“低欲望”“躺平”“内卷”是怎么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一定要养好了再俘获宰杀,哈哈,我有点真是太悲观了。反正就是这个理吧!

但是是不是法律法规有了制约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呢,这是我所担心的,不要有其名而无其实啊!因为这样的例子太多了,知法犯法的还少吗,违法成本的高低,执法方式的主动和被动,绝对是两个境况吧!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4樓 發表于:2024-8-29 18:01

每日经济新闻:



为知友们提供更多信息:

澳大利亚颁布新法!打工人被赋予“掉线权”,下班后雇主“摇人”或最高被罚45万元

每经编辑 黄胜

新华社8月26日消息 澳大利亚26日实施一项新法律,赋予打工人“掉线权”,可在非工作时间拒绝接收工作邮件、接听工作电话,且不会因此遭受处罚。

澳大利亚打工人被赋予“离线权”,须以“合理”理由拒绝回复

据新华社,澳大利亚去年一项智库调查研究显示,澳大利亚人2023年全年在下班时段平均被雇主“偷走”281小时,相应劳动价值估计1300亿澳元(约合880亿美元)。

图片来源:每经特约记者 王睿舒 摄

图片来源:每经特约记者 王睿舒 摄

现阶段,20多个国家出台相似法律,最早是2017年在法国。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法国一家法院2018年对一家杀虫剂生产企业处以6万欧元(6.67万美元)罚款,缘由是后者要求一名员工时刻保持手机开机以应对突发状况。

路透社报道,“掉线权”法律同样考虑到雇主因情况紧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摇人”的需求,员工必须以“合理”理由拒绝回复。

如果劳资双方就是否“合理”发生纠纷,澳大利亚公平工作委员会将予以裁决。这一监管机构将考虑员工的职位、雇主联络的理由和方式等因素。

公平工作委员会有权下达“停止并终止令”,要求雇主停止联络员工,或禁止处分员工;否则,雇主将面临9.4万澳元(约45.45万元人民币)罚款;反过来,如果员工拒绝的理由不合理,会被罚款1.9万澳元(约9.19万元人民币)。

国内“离线休息权入法”提案已立案

重庆日报消息,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提交了《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其中提到,“离线休息权”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并建议将“离线休息权”入法,减少劳动者出现“休而不息”的情况,从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286956046

据中国青年报,吕国泉表示,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使劳动突破了时空界限,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进工作群,下班时间依然可以通过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劳动者“休而不息”“人在曹营心在汉”,休息权、隐私权得不到保障。因此,他建议,在劳动法立法层面引入离线休息权,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

3月10日,吕国泉独家回应央广网记者表示,目前该提案已立案。

但也有网友提出解决实操性问题很重要,就此,吕国泉接受央广网记独家专访时表示,需要工会组织等从维护职工权益角度去介入,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既有组织的优势、法规的优势,也可以解决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他说,会继续关注这个问题,但可能这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

“隐形加班”写进北京高院报告

据中国青年报,1月23日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2023年,北京法院聚焦劳动者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1526件,针对网络时代“隐形加班”现象,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1309760279

报告在附件中介绍,劳动者李某起诉公司向其支付2019年至2020年的加班费。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应当认定构成加班,据此判决某公司向李某支付加班费3万元。

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李某起诉某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

因李某的工作无需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完成,且工作时间较为分散,难以量化考勤和进行科学的统计,审理法院根据李某提交的微信内容、自述公司的考勤时间及工资标准,酌情确定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延时加班费1万元;根据微信内容等确定李某存在三天休息日到岗事实,判令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休息日加班费5517.24元。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认定“线上加班”加班费时,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占用其休息时间为认定标准,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加班频率、时长、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因素,酌情认定劳动者的加班费,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新华社、央广网、中国青年报、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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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發表于:2024-8-29 18:02

飞跃本屯:


白羡慕呗,我国重视生产大于重视消费、重视企业投资大于重视个人权益,这些个习惯是写进底层代码里的,有这个底层代码在就改不了什么。

如果要改底层代码,那和改程序底层代码难度与流程差不多。

比如说税收:

美国那边收税的主体是个人,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税分别占美国税收的43.5%和23.7%。

我国这边收税的主体是企业,主要包括增值税(30.9%)、企业所得税(26.2%)、消费税(10.6%)。

更重视给直接自己交钱的主,这不是应该的吗?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6樓 發表于:2024-8-29 18:02

润卷躺韭:


现阶段任何针对不遵守劳动法的情绪输出都是在转移矛盾。

现在的核心问题是:“中国人算不算人”的问题,目前所有的经济问题也好,社会问题也好,都是因为中国缺少一场真正的文艺复兴导致的,中国人的群体潜意识不改变,不真正全社会共同的尊重“以人为本”的理念,那任何所谓改革都是空中阁楼。

目前的男性觉醒还有生育率暴跌就属于“人本思想”的开端,等着看吧,只要觉醒的人越多,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人只要认同自己是人,自己的体验是体验,自己的需求是需求,这种人基数足够大,现在中国的所有问题都会被倒逼着解决。

这是中国目前可行,且唯一可行的出路,来一场自下而上的文艺复兴,重新定义一下“人”和“中国人”“中国劳动者”这些身份,这注定是缓慢地,但是幸运的是这是不可能被逆转和改变的。

如果不愿意发声,那就多点耐心等着就行,耐心不够或是想参与其中,就发发声,反正胜利就在前面,胜利是肯定的结果,就是什么时候发声不确定罢了。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7樓 發表于:2024-8-29 18:02

肥貓湯姆:


前提是你只是职场底层小喽啰,当然有权在下班之后从老板视线里人间蒸发。

一般而言,如果你晋升到了管理层,就得24小时待命了。好比规陪医生理所当然到点下班,而只有大佬才能三线On Call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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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 發表于:2024-8-29 18:02

作者:我是V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5429291/answer/3607645721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目前我国的职场也亟需整顿加班文化。

在经济发展从0到1的过程中,的确需要通过更多的劳动力和更长的劳动时间来拉近与别人的差距,这个阶段下加班的确能够取得很好的成效,因为市场的供需结构平稳甚至可以说是供不应求的,因此只要多生产一份东西,就能多一分利润。

但是在从1到10的过程中,加班所带来的效益会愈发低下。因为市场的总需求是有限的,长期的生产已经让供需结构逐渐失衡,常规时间中所生产的东西都已经卖不出去,此时再延长劳动时间反而会进一步加剧供需矛盾。

不光是实体商品,连销售服务也同样如此。无论是卖房的,卖贷款的,卖信用卡的,搞地推的,还是开各类账户的,目前市场的总需求就那么大,加再多班,招再多人,也不可能挖掘出新的需求群体,此时延长劳动时间只能让员工陷入更加严重的内耗之中,反而打击他们的生产积极性,进而又影响企业运营的效率。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目前的环境中,企业想通过加班来创造更多的效益,然而现实情况是即便上满24小时也创造不了更多的效益。

加班不仅没能让企业效益提高,反而让员工和企业之间的间隙和裂痕更大,此时因为经济环境不好使得许多人不敢离职;一旦经济环境稍有好转,这类企业的离职率便会呈指数倍增长,届时市场的回暖反而只会让竞争对手受益,加班企业反而会加速衰败。

在当下这个阶段,企业如果想要有长远的发展,理应树立和员工共患难的经营理念,无论是在考核还是在补贴层面都应该给予员工更多的让利。

因为尽管大环境困难,但企业作为一个法人主体的抗风险能力还是要大大高于单个员工的,一方面企业有能力给予员工更多优待,另一方面给予员工优待实则是给企业自己优待。即便把员工当韭菜,也应该合理给他们充分的休养生息的时间,如果因为收成不好就选择连根拔起,那么到了来年企业自己也得饿死。

所以在眼下这个阶段,加班文化的弊远远大于利,如果企业非要秉持加班文化,那么只能说是在带着员工共赴火海。

有人说全部企业都秉承加班文化,就可以合理压榨员工的剩余价值而不用承担额外的风险。如果我们的经济活动仅局限于自身,那么这种理论是成立的,可惜的是现在是全球化时代,过度的加班让企业的产出效率越来越低,进而则可能使得国内市场被效率更高的海外企业逐渐取代。

如果不能认识到加班正在降低企业效率这件事,那么我们的整个生产环境和供需结构就将长期处于失衡状态,经济复苏缓慢是小,被他国弯道超车是大。如果站在宏观一点的角度来说,崇尚加班文化和狼性文化的企业,就是在出卖【自上而下】的未来,给它们扣一顶汉J的帽子也不为过。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9樓 發表于:2024-8-29 18:02

中华神教忠实教众:


这个规定剥夺了打工人加班赚钱的权利

导致该国人口素质急剧下降、人口数量无序增长、人口红利消耗殆尽

将严重阻碍澳大利亚的伟大复兴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0樓 發表于:2024-8-29 18:03

Kidd Song:


这种天经地义的事情,澳大利亚居然需要通过立法来保障实施,可见澳洲的工人权利已经被资本家践踏到了什么程度!

还是我们好,大家都很自觉。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1樓 發表于:2024-8-29 18:03

澳洲现在真的比以前卷,14年前根本不需要这个Right to Disconnect,下班了别说老板,就算伊丽莎白二世打电话找你办事都可以不用理会,No Hurries No Worries,有事上班再说吧,尤其是在澳洲工党发家的昆州,当然与之相对应的就是生活上没那么便利。澳洲这个样子其实是各行业后面都有干活的工会,和人多人少没有必然关系,有的国家比澳洲人更少,该加班一样加班。例如堪培拉最近要接管澳洲CFMEU(建筑林业与海事雇员工会),澳洲各地打灰的老大哥们一起说撂挑子就撂挑子,觉得自己的利益会受损。澳洲工会虽然没有历史上那么猛了,但在澳洲社会还是很有影响力的,连澳洲各地骑着哈雷的gangsters都会给工会活动出街打call。



作者:崔钟博汶Cook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5429291/answer/360868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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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 發表于:2024-8-29 18:03

作者:Xiao Chen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5429291/answer/3608433566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别天真。

澳洲这个法律的意思是,下班时间,如果老板确实需要处理紧急的情况,是有权去摇你的,有部门专门仲裁“确实需要处理紧急情况”这件事是不是真合理真紧急,如果仲裁部门觉得老板没理,可以判定为骚扰,罚老板款。如果仲裁为合理,老板摇你不算骚扰。你可以选择理他,也可以选择不理他,如果你理他,可以跟他谈加班。也可以不谈只做贡献。你如果谈加班,他可以选择发加班费,也可以选择不发,他不发你可以去告他。如果你选择不理他,借口必须合理,如果借口合理,你就可以不理他不响应,他不能因此开除你,或者说你不履职。这个“借口”是否合理是可以提起仲裁的,你们双方自己定义的不算。你如果选择不理他又没有“合理”借口,那没明说,可能算你不履职吧,谁知道。

进步了是肯定的,但这个不是说就保证了一切。大区版本也不是能和中国匹配的。人家的解雇理由里面还有性骚扰,种族歧视,政治不正确之类的大区特色。

我以前是值班的。上24小时的长班,早9点到次日早9点。下班休息3天。一个月只上7到8个班。值班的24小时之内处理岗位职责里的一切事物。两个人搭班一起上。值班期间可以正常吃饭睡觉,吃饭两个人换着去,保证现场留一个,睡觉就睡现场隔壁。值班期间电话响三声必须接,告警响了必须马上响应。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爽,上一休三哦。但是,这24小时只能折算6成的工时。每周半天的讲评会必须参加,不管是上班还是休息。算下来,综合折算以后的工时和一周5天朝九晚五是一样的。这就看运气了,运气好,在单位也一样一觉到天亮,运气不好,你整夜都在干活。这么多年以来,都只有值班的人努力想办法转岗去坐办公室,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坐了办公室的还想去值班的。哪怕是去任何一个边缘岗位,收入变低,也想坐办公室。就算当上了领导,也躲不开值班,只是变成大约半个月一个月值一次,节日及重大保障要求一把手值班。书记和主任轮着值年三十,五一,十一,很酸爽。

上头不知道大家都不想值班吗?知道啊,那怎么办呢?有招,一是增加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专门值班,工资低没编制,应急倒是够了。二是重新分配内部收入水平,加重一线的权重系数,砍坐办公室的收入,在规则框架下制造“高级工程师”坐镇一线领班的局面。降低大家想去做办公室的积极性。非要临时参加抢修之类的,理由可充分了,保障安全生产,加班费免谈,补休条开给你,后面想临时请天假的就可以用补休条抵。但是连休三天要上报到部门,给你写年度评价的人都知道。这还是吃财政不能随便开除人的单位,除非违法犯罪或者一年旷工45天才会开除。疫情期间一样发不出工资。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3樓 發表于:2024-8-29 18:03

西装小法师:


看来不管东方还是西方,不管哪个国家,压榨劳动力,从而挤压员工休息时间的情况都是确实存在的。

无论是此次颁布新法的澳大利亚,

新华社8月26日消息 澳大利亚26日实施一项新法律,赋予打工人“掉线权”,可在非工作时间拒绝接收工作邮件、接听工作电话,且不会因此遭受处罚。澳大利亚去年一项智库调查研究显示,澳大利亚人2023年全年在下班时段平均被雇主“偷走”281小时,相应劳动价值估计1300亿澳元(约合880亿美元)。

亦或者先前爆出此类事件的法国,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法国一家法院2018年对一家杀虫剂生产企业处以6万欧元(6.67万美元)罚款,缘由是后者要求一名员工时刻保持手机开机以应对突发状况。

都是由于雇主单位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安排其员工进行工作而引发的事件。

在我国,此类事件前不久也引发了热度很高的讨论,也就是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隐形加班”。

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关系是先天很敏感的,既互相依赖,又互相利用,以致于互相“算计”。

雇员想要轻松挣到大钱,而雇主希望能够把他们所发出的每一分工资都利用到极致,这便导致许多雇主单位在非工作时间也给员工安排工作任务,让其为单位或者其个人奔波,这便是“隐形加班”。

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也对“隐形加班”这一有损劳动者合法休息权益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表态。

最高法工作报告: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审结涉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14.2万件,同比下降10.2%。根据实际用工,判断外卖小哥等与平台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破除以劳务连环外包、诱导注册个体户等方式规避用工责任的“障眼法”。明确把“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作为线上“隐形加班”的认定标准,让在线工作有收益,离线休息有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

此前,在“最高法谈隐形加班认定标准,包括「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这将带来哪些影响?”这个问题下,我也做出过相应回答,

无论是澳大利亚赋予打工人“掉线权”,还是我国遏制“隐形加班”等有损劳动者休息权的用工行为,都是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休息权,都是在平衡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4樓 發表于:2024-8-29 18:04

一只鹅:


你给我看这个?我不信

我受的九年教育告诉我,欧美国家的人民普遍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他们的劳动者普遍遭受资本金剥削,我作为共产主义接班人,要去解救他们!!!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5樓 發表于:2024-8-29 18:04

孙康:


具有澳大利亚特色的资本主义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6樓 發表于:2024-8-29 18:04

作者:摸鱼仙人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5429291/answer/3609292105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看红迪上面这位说的话:

“你要是一个老板,而且觉得这个法律会很大程度’影响‘你的生意,你就是问题”


我也上了几年班,也换了几家单位了,在加班狂魔“四大”也干过,说实话下班以后真没人找我。不过被雇主“偷”时间确实存在,但是都是隐性的,比如让人某天/周末加班把工作干完,之后员工提出补假的时候经理/老板不认账(四大,说的就是你)

我觉得这玩意别抱太高的期望吧,想让员工变相加班方法多的是,最简单的拿绩效PUA呗。虽然大饼是画的,总有人会信的。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7樓 發表于:2024-8-29 18:04

作者:冯律师法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5429291/answer/3608022410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澳大利亚《断开连接权法》26日实施,赋予打工人“掉线权”,可在非工作时间拒绝接收工作邮件、接听工作电话,且不会因此遭受处罚,除非老板有合理理由要求员工回应。


老板可在非工作时间找员工干活,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有权不回复。员工不必保持手机开机,不必时刻准备读短信或收邮件,无论发自老板还是客户这样的第三方。

澳大利亚去年一项智库调查研究显示,澳大利亚人2023年全年在下班时段平均被雇主“偷走”281小时,相应劳动价值估计1300亿澳元(约合880亿美元)。


现阶段,20多个国家出台相似法律,最早是2017年在法国。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法国一家法院2018年对一家杀虫剂生产企业处以6万欧元(6.67万美元)罚款,缘由是后者要求一名员工时刻保持手机开机以应对突发状况。

随着手机、互联网的发达,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的便捷性有了质的发展。以前是固定电话还好,不想接就说不在家。现在人手一部手机,你说你短时间没看到,有人相信;你说你下班之后一直没看到,则没人相信。


在没有手机和互联网的时代,人们基本通过纸质方式传递信息,一旦不处于一个时空,传递信息则就没那么方便。如今,太便利的联系方式,又产生了新的问题。


现在澳大利益、法国等国家已经在限制用人单位在工作时间之外联系员工,要求员工提供劳动或者服务,我相信我国在不久的将来,也会出台类似措施,以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8樓 發表于:2024-8-29 18:05

Alex Chen:


守法土澳企业,没啥影响。我呆过两家企业都是土澳本地企业,除了运维要轮班,其他的下班没人干活。唯一一次大版本上线24h职守,都是给加班费,交通费,提前好久通知的。

而对于需要轮班的,也没啥影响。本来就是轮班,这个法律也没有不允许劳资双方基于工作性质制定特殊的工作安排。紧急单位比如医院、消防、公安,一样还是得轮班。交接完了就是交接完了。回去睡觉。

但既然法律出来了,肯定有很多企业不遵守,民怨沸腾了才出来。很土澳。考虑工党在台上,通过很容易。但是实际影响可能有限。单位用工成本并不会大幅上升。而像我呆的地方,本来就没人找你,也就影响为零。

但是劳动合同可能会有变化。比如一些需要24h有人坚守的职业,可能就会直接在合同里注明某些情况下雇主可以下班摇人。举个例子,电线断了,供电公司必然非工作时间摇人。他们摇的人可能合同里就注明,平时没事在哪里没人管,但是出了事就得上,甭管啥时候。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19樓 發表于:2024-8-29 18:05

真好啊,澳大利亚本来劳动法就比较健全了,不应该说比较健全,而是应该说落实的比较到位,现在只是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的保护而已。

从工作的角度出发,一般的工作哪里需要24小时待命啊,比如办公室的文员,他们需要处理的紧急情况并不多,但是可能会因为老板的一个电话不得不拿起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继续办公。国内的普通打工人最怕啥,最怕下班以后,突然收到老板的微信或者电话,这个感受我想很多人都深有体会,不知道澳大利亚的打工人面临此情此景是啥感受。

我看待不了,这个需要自己争取的。



作者:三富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5429291/answer/3608272286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20樓 發表于:2024-8-29 18:05

说明澳大利亚根本没有什么互联网基础服务,属于荒漠中的荒漠。

在国内,知乎、微博等服务炸了,是可以霸榜热搜的存在。

在澳大利亚,赶上非工作时间,行了,崩着吧,不要联系我,等第二天上班再处理。用户用不了?关我屁事。

我们反对工作超时,但不反对灵活工作时间,对于非一般生产劳动,目前的8小时工作制是落后于版本的。

真正应该实施的是绩效考核制,相同的绩效,给你一个deadline,你可以用10小时完成也可以用1小时完成,纯看个人实力。

什么下班后别联系我之类的鬼扯制度,还是被桎梏了,没跟上时代。



作者:cainmusic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5429291/answer/3608939984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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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21樓 發表于:2024-8-29 18:05

天天向上250:


听说那边军队也下班的……所以,我们哪天带100个城管,能不能偷袭一把袋鼠国?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22樓 發表于:2024-8-29 18:06

真实姓名:


提醒下那些酸里酸气加阴阳怪气的答主

澳大利亚的别名叫澳洲,人均耕地面积世界第一,更不用说矿产资源,海洋资源这些。

人家就像是京海那些拆二代,家里本来就有万贯家财!人家生来就没有当牛马的条件!

觉得在澳大利亚打工就能给老板当老爷的,去找打工中介啊! 在这酸有啥用?去体验一下是不是可以像你想象中的澳洲土著一样对你的老板颐指气使?

社会制度的最大决定因素是社会环境,不愿意去澳洲当老爷还天天在这酸的,不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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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樓 發表于:2024-8-29 18:06

作者:Sam Mu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5429291/answer/360800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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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境外势力打马恩牌

资本主义的澳大利亚工人下班有权掉线,社会主义的南斯拉夫工人周末自愿加班,我们都有美好的未来!


西方工人「自愿」额外劳动违法,赛里斯工人团结「要求」加班,赢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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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樓 發表于:2024-8-29 18:06

哈林:


这完美体现了土澳这类资产阶级政府对内的软弱,打工人呼吁什么就通过什么法案。

在这点上光之国就有优势,在光之国,绝不会存在”私人老板”在下班时给工人”打电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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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樓 發表于:2024-8-29 18:06

我也是刚听我在澳洲的朋友讲的,他研究生过去的,现在已经在墨尔本定居了。

我惊呆了。他倒是一脸淡定。

我问他,现在经济形势这么差,这么搞不是好多公司得倒闭了?

他一脸问号。

他说为啥经济差啊,在澳洲没感觉经济很差啊?还有为啥公司要倒闭啊,他们那儿没颁布这个法案之前,基本上也是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啊,没听说因为工作时间的原因公司倒闭的。

我赶紧准备岔开话题说说别的。

他补了一句,他感觉这法案出不出没啥实质区别,因为正常上班本来也是下班就等于下线了。

“哦这样啊,哦对你黑猴打到哪儿了?”



作者:凌云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5429291/answer/3609359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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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樓 發表于:2024-8-29 18:07

作者:别把无知当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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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6日,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正式实施,它像一把锋利的剑,斩断了那些试图在非工作时间“入侵”私人生活的无形锁链——这就是“掉线权”法律,它赋予了打工人前所未有的权利:在非工作时间,有权拒绝接收工作邮件、接听工作电话,且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处罚。

1️⃣利好打工人,界限重归清晰

想象一下,周末的早晨,你不再被工作消息的提示音吵醒,可以悠闲地享受一杯咖啡,阅读一本好书;晚上的家庭聚会,也不必时刻担心错过老板的紧急指令,可以全心全意地与家人共度温馨时光。这一切,都得益于“掉线权”法律的出台。它如同一道坚固的防线,守护着打工人的私人领域,让工作与生活的界限重新变得清晰起来。

支持者们欢呼雀跃,他们认为这项法律是对抗工作邮件、短信和电话“稳步侵入”个人生活的有力武器。尤其是在新冠疫情期间,居家办公成为主流工作模式,个人住所与工作场所的界限更是被彻底打破,工作仿佛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而“掉线权”法律的出现,正是对这种现状的有力回应,让打工人有了更多的喘息之机。

2️⃣数字时代的双刃剑

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副教授约翰·霍普金斯一语道破了数字时代下的困境:“数字技术出现前,我们没有遇到这种侵入……如今,在全球范围,工作时间之外、甚至节假日接收接听电子邮件、手机短消息、电话成为常态。”这不仅是澳大利亚的问题,更是全球职场人士共同面临的挑战。

广告从业者蕾切尔·阿卜杜勒-努尔对此深有感触。她表示,在客户工作时段多样化的行业中,自己常常需要花费大量个人时间保持手机开机、随时接收邮件,却难以真正关机休息。而“掉线权”法律的实施,无疑为她这样的职场人士带来了福音。

3️⃣数据背后的真相

据澳大利亚去年的一项智库调查研究显示,澳大利亚人2023年全年在下班时段平均被雇主“偷走”了281小时的工作时间,相应的劳动价值高达1300亿澳元(约合880亿美元)。这组惊人的数据背后,是无数打工人牺牲个人时间、默默奉献的辛酸与无奈。而“掉线权”法律的出台,正是对这一现象的有力反击,旨在还打工人一个公道。

4️⃣国际视野下的探索

其实,澳大利亚并非孤军奋战。在全球范围内,已有20多个国家出台了相似法律,最早可以追溯到2017年的法国。法国一家杀虫剂生产企业因要求员工时刻保持手机开机以应对突发状况,最终被法院处以6万欧元(6.67万美元)的罚款。这一案例不仅为其他国家树立了榜样,也进一步推动了全球范围内对于工作与生活平衡问题的关注与探讨。

5️⃣合理拒绝,权责分明

当然,“掉线权”法律并非无原则地放任员工拒绝所有工作联系。它同样考虑到了雇主在紧急情况下的需求,并规定员工必须以“合理”理由拒绝回复。如果劳资双方就此发生纠纷,澳大利亚公平工作委员会将作为中立机构进行裁决。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过度解读和滥用法律的风险。

然而,对于这一法律的出台,资方却表达了不同的声音。他们批评该立法存在缺陷且过于匆忙,认为新法律会给劳资双方造成困惑,并导致工作丧失灵活性,进而拖累经济发展。但澳大利亚工会理事会主席米歇尔·奥尼尔则坚定地站在了员工一边,她表示新法律将让老板们停下来思考是否真的有必要在非工作时间打扰员工。

“掉线权”法律的出台,无疑是澳大利亚职场文化的一次重大变革。它不仅为打工人争取到了更多的私人时间,也为全球范围内的职场人士树立了新的标杆。在未来的日子里,也期待看到更多国家能够借鉴这一经验,共同推动工作与生活平衡的进步与发展。毕竟,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宁静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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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樓 發表于:2024-8-29 18:07


知海同游:


新法律引发了广泛关注——正式赋予打工人“掉线权”(right to disconnect),即员工有权在下班后拒绝接收工作邮件和接听工作电话,而不会因此遭受任何处罚。这一举措无疑是对职场人士权益的一大保障,让“打工人”们终于可以在非工作时间里真正放松自己,享受私人时光。

根据新法规定,如果雇主在工作时间之外出于非必要原因联系员工,将面临最高9.3万澳元(约合4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这一严厉的惩罚措施无疑给雇主们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在尊重员工休息权的同时,也要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避免过度侵占员工的私人时间。

据悉,澳大利亚去年的一项智库调查研究显示,澳大利亚人2023年全年在下班时段平均被雇主“偷走”了281小时,相应的劳动价值估计高达1300亿澳元(约合6280亿元人民币)。这一数据触目惊心,揭示了职场中普遍存在的“隐形加班”现象。员工们即使在非工作时间,也难以摆脱工作的束缚,导致身心俱疲。

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并非首个赋予打工人“掉线权”的国家。法国早在2017年就引入了这一权利,西班牙、比利时等20多个国家也相继出台了类似法律。这些国家通过立法形式,明确保障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和隐私权,让职场环境更加健康、和谐。

澳大利亚的新法不仅是对员工权益的保障,更是对职场文化的一次深刻反思。在数字化时代,工作与生活的界限日益模糊,许多员工不得不随时待命,以应对突如其来的工作任务。然而,这种无休止的工作状态不仅损害了员工的身心健康,也降低了工作效率和创造力。因此,赋予打工人“掉线权”,正是为了平衡工作与生活的关系,让员工们能够在工作之余充分休息、充电,从而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

澳大利亚的新法无疑为职场人士带来了福音,也为全球职场文化的变革提供了借鉴。我们期待未来能够有更多国家和地区出台类似法律,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健康、和谐的职场环境。同时,我们也希望企业和雇主能够积极响应这一变化,主动调整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让员工们能够真正享受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之美。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28樓 發表于:2024-8-29 18:07

说实话,在澳洲职场,哪怕没有立法,一般文职工种也没有人会下班后打你电话,因为打你电话的人自己也已经下班了。

但如果你的响应对象不是人,而是24*7的机器(工程师),或者是胎儿(妇产科医生),那么要做好随时待命的准备。这个新法改变不了你的生活。

综合起来我个人觉得这个法没啥意义。



作者:这是坠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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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樓 發表于:2024-8-29 18:08

作者:箜筵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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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澳大利亚通过了“Right to Disconnect”的法案,但似乎在当地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和讨论。我猜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澳洲本地的雇主和公司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其实很少在下班以后联系雇员。这点可能和国内情况不同。澳洲人普遍认为生活大于工作,也许是文化使然,但这也和雇佣供需关系有关,很多人离职或者转行的原因居然是工作太忙或压力太大影响生活,他们离职以后也并不用太担心找不到更轻松的工作。就算收入降低也不愿意工作太累,也就是华人常说的当地人缺乏上进心。当然疫情过后,再加上近几年通货膨胀严重,雇员市场慢慢向雇主市场转变,但大部分人的思想还没有改变。

其次,正规的公司在合同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占用雇员时间是要支付加班费的,一般是1.5倍到3倍的正常工资。如果雇员加班的产出并不能带来相对应的经济效益,雇主自然不愿让雇员加班。

其实,雇主也并不特别担心这个法案的影响。这个下线权既然是权益,那就有“主动放弃”的豁免。只要在合同中加上主动放弃下线权的条款就行。早在该法案通过之前,雇主就普遍的在关键岗位和管理岗的雇佣合同上加上“response to emergency or critial matters”的条款了。当然作为雇员你可以不同意,但如果你想得到这个职位,该签还是要签。

虽然各种法案看起来是偏向雇员,但其实雇主才是有各种特权和后门的一小部分人,在资本主义国家更是如此,大家不必如何追捧或羡慕。一言以蔽之,澳大利亚打工人有可能比国内打工人过的轻松,主要原因是他们人少,矿多,而不是因为什么制度和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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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樓 發表于:2024-8-29 18:08

chem:


国内,加班费能给你都不错了。

土澳打工人是真正打工人,国内打工人是纯纯的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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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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