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訴360不正當競爭索賠1000萬 法院受理
據法制晚報報道,因認為對方侵犯自己著作權、構成不正當競爭,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時代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將奇智軟件(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三際無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一併告上法庭。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起訴
工具欄被定義為「惡評外掛程式」
原告訴稱,今年3月初,發現兩被告在其360安全衛士7.0軟件版本中,將兩原告共同經營的百度工具欄和百度地址欄兩款軟件定義為「惡評外掛程式」,並描述為「此類外掛程式具有惡意行為,可能會危害您的電腦,建議您立即清理」。
按照360安全衛士之提示進行操作可以在默認情況下刪除該兩款軟件,且兩被告在www.360.cn網站將該軟件描述為「具有強制安裝,自身無法正常卸載」。
同年7月,兩原告又收到網民舉報,兩被告在其最新升級後的360安全衛士7.3beta版不但繼續對百度工具欄和地址欄進行惡意貶損和詆毀行為,而且在「360殺毒」和「查殺木馬」功能中,將該兩款軟件作為「病毒查殺」,並描述兩軟件對用戶電腦構成「安全威脅」,用戶按照360殺毒默認設置,即可卸載百度工具欄和地址欄軟件。
訴訟請求
要求被告賠償1000萬元經濟損失
原告認為,兩被告在並無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情況下,打着安全檢測的幌子,肆意篡改百度搜索頁面結果,藉助百度知名度為其www.360.cn網站非法攫取流量,並且對百度工具欄和百度地址欄兩軟件進行惡意貶損,阻礙該兩款軟件的傳播和運行,以期通過這種非法手段搶奪兩原告用戶,此舉違反誠實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市場行為準則,已構成不正當競爭。
據此,原告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其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立即停止在百度搜索結果頁面嵌入360網盾、停止對百度工具欄、地址欄軟件的惡意貶損、詆毀行為以及停止阻礙百度工具欄和地址欄軟件正常安裝、傳播和運行行為。
此 外,在被告經營的「www.qihoo.com」、「www.360.cn」網站首頁顯著位置連續三十天刊登道歉聲明,並在www.sina.com網站 首頁以及《法制日報》、《北京青年報》、《北京晚報》顯著位置刊登道歉聲明,消除影響;賠償1000萬元經濟損失以及15萬元為制止侵權的合理支出;承擔 案件訴訟費。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