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反家暴法》,在落实的过程中,尽管有所进展,但是仍然面对着诸多的挑战与困难。
在不少人的观念中,家暴仍然是一种私事或家务事。
一直关注中国家庭暴力状况、从事妇女权益工作的曾小姐(化名)告诉BBC中文,法律出台之后,重要的是在实践过程中的重视,“这个案件出来之后,妇联说没有接到过当事人的求助,朋友说刚结婚不到十天就被家暴,告诉过家人、让对方写过保证…但后来女方很少跟家人说,夏天穿长衣长裤,这些都让我们看到家庭暴力不是简单说一旦立法就万事大吉。”
曾小姐说,所有处理家庭暴力的相关单位都需要去真正了解家暴的特点、履行自己的职责,例如警察在事主第一次报警便需要认真对待,“也包括家人、社会上方方面面的人怎样做好积极的旁观者,怎样做有效的支持者。”
据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统计的数字,2024年,中国检察机关就家暴犯罪事件逮捕490余人、依法起诉410余人;而2024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共核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199 份,截至2024年10月底,各级人民法院作出近2.6万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过去九年整体呈上升趋势。
中国各级妇联是家暴受害者的求助组织,家暴受害人可以寻找离居住地最近的妇联组织进行投诉及求助。
然而,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的报告指出,至今仍有很多人把家暴视为私事,经历过一次调解和求助后,很多人不会再次尝试。
报告亦指,妇联工作中有很多人忽略甚至刻意省略家暴行为中的暴力成分,并将其等同于家庭纠纷来处理,导致受害者无法第一时间得到司法协助,令到证据缺失、伤害反复发生。另外,调解结果多为谅解,在调解结束后,缺乏对事件的回访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曾发表《家暴受害人困境研究报告》,里面指出在受害者在对外求助过程中,普遍面临“不被理解”、“回应的及时性不足”、“家暴严重性的认知程度不足”等问题。而公安机关是受害人最普遍的首次求助对象。
家暴的犯罪案件屡屡发生,亦多次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曾小姐说,除了执法之外,更重要的是预防及教育的工作,“法律有规定,从幼儿园到各级教育机构都要进行反家暴的教育、进行家庭美德的教育,但是快十年过去了……我们的教育部门有没有落实出台相应的指引?比如一年开多少节课,针对不同年龄、专业的学生又有哪样的课才能够防止家暴?”
曾小姐表示,家庭暴力背后的核心是源自不平等的性别关系,“不是简单说防止家暴就可以,还要去教育性别平等的观念、打破性别的成规定型、不平等的性别关系,这些都要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