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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BBC中文網)台灣產假僅八週,「延長產假」修法為何引起社會反彈?
1樓 JosephHeinrich 2025-8-19 16:33

台灣女性產假只有八週,自上世紀80年代從未調整,遠低於亞洲其他地區和國際標準。近期多名立法委員推動修法擬延長產假至10週至14週,卻意外地引發社會上的反對意見。

反對修法的除了資方,還包含婦女團體在內的數個組織,它們指出台灣產假制度的「強制性」特點,如進一步延長恐增加懷孕歧視、惡化女性勞工職場處境,也會「固化母職」,把女性困在家中。

多位「新手媽媽」接受BBC中文訪談,她們都表示八週產假不足以讓身體完全恢復,並指產假後向公司申請育嬰假遇上很多「潛規則」,職業女性實際上難以兼顧事業與育兒,最終被迫在職場選擇退讓。

專家向BBC中文表示,台灣現行八週產假明顯不足,但建議政府在延長女性產假的同時,也應仿效其他國家改善配套,例如加入父親或伴侶的產假制度,支持雙親共同育兒。

2樓 JosephHeinrich 2025-8-19 16:34

圖像來源,GETTY IMAGES

延長女性產假議題近期在台灣引發討論。
3樓 JosephHeinrich 2025-8-19 16:34

「延長產假」的修法爭議

台灣女性產假落後國際,延長產假的議題在立法院討論多年未達成共識,歷來不同黨派立委都曾提出相關修法。

4樓 JosephHeinrich 2025-8-19 16:34

2024年,多名國民黨立委各自提出《勞動基準法》(勞基法)修正草案,擬將女性產假從現行八週,延長至10週至14週不等。

提案人之一、國民黨立委廖偉翔向BBC中文表示,《勞基法》自1984年公布至今,台灣女性八週產假的規定從未調整,落後於國際勞工組織的建議長度,也比歐洲及鄰近亞洲國家少,在全球「敬陪末座」。

他表示,將產假延長為12週,可以提高女性生育意願,也保護生產婦女產前休息、產後母體恢復。

2000年國際勞工組織修正的母性保護公約,明確規範女性產假應至少達到14週,且應包括分娩後6週之強迫假期。

5樓 JosephHeinrich 2025-8-19 16:35

日前「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舉行記者會提出修法的反對意見。這些去年在立院初審因爭議保留的草案,可能於9月新會期重新排審。

提出聯合聲明的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李盈學向BBC中文表示,將女性產假「強制」從八週延長至12週甚至更久,是「錯誤理解」國際產假政策趨勢,其強制假期僅有六週,產假應設計「可彈性運用」。

台灣《勞基法》規定,女性勞工在生產前後「必須」停止工作,享有八週產假。雇主無法要求勞工提前復工或縮短休假期,若雇主違反此規定,即使勞工同意提前回去工作,雇主仍需承擔法律責任,處以新台幣9萬元(1萬5千美元、2萬1千元人民幣)以上至45萬元(3千美元、10萬7千元人民幣)以下的罰鍰。

李盈學表示,延長「強制性」產假,將限制部分想盡早回歸職場的產後婦女,「她們會擔心離開職場太久,工作被取代、影響績效、辦公室氛圍改變等」,加上現行產假由雇主負擔支付全薪,延長意味雇主成本增加,可能使女性在面試時遭隱形歧視,惡化青年女性勞工職場處境。

台灣勞動部去年曾估算,若產假延長四週,企業年增成本約29億元(1億美元、6.9億人民幣)。2019年有資方代表曾在公聽會上反對延長產假,表明會增加雇主成本、產生替代人力,造成勞工與職場脫節等問題。

李盈學指出,其聯盟支持延長「可彈性運用」的產假,例如西班牙有16週產假,只有六週是「強制性且連續」,剩下10週可以在孩子一歲前彈性使用、可不連續天數。

目前歐洲國家的產假或親職假有「彈性化」趨勢,例如荷蘭女性員工享有至少16週帶薪產假,其中有四週是強制性的;瑞士也提供女性14周帶薪產假,並規範產後八週內不得返回工作崗位。

該聯盟「反對」延長產假的言論在台灣引發熱議。有不少網友認為現行產假長度仍然太短、「連(中國)大陸產假都有四個月」,也有網友指企業歧視女性休產假問題才是癥結,「應該檢討工作環境,怎麼是反對增加產假天數?」、「強制放完有爭議,但在台灣不強制放完,後面也很難再請了」。

6樓 JosephHeinrich 2025-8-19 16:35

圖像來源,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台灣包含婦女團體在內多個組織近期對「延長強制產假」提出反對意見。
7樓 JosephHeinrich 2025-8-19 16:35

攸關母嬰健康的產假

「產假」目的是為了讓孕產婦有充分時間休息、恢復身體,以及照顧新生兒;其假期長度設計,有著對女性權益、社會公平、經濟發展等多重面向的考量。

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秘書長陳玫儀向BBC中文指出,台灣的八週產假過短,「少於能使婦女身心恢復的長度」,應比照國際標準延長至12週至14週,以保障婦女健康、減緩產後憂鬱症,並且建立母嬰連結。

該團體又指,嬰兒出生後的頭幾個月是「關鍵歷程」,若產假過短,是將產後女性與新生家庭,拋入身心俱疲、孤立無援的高風險中。

住在台北市、今年35歲的鄭小姐向BBC中文表示支持延長產假,她生產時經歷嚴重撕裂傷,傷口從陰道延伸至肛門,疼痛長達半年,期間還要照顧新生兒、設法回歸工作,身體因為睡眠不足、過度勞累復原緩慢,心理狀況來到「人生最糟糕」。

「我對那段時間發生的事幾乎失憶,只想著能活著就好。」

鄭小姐三年前懷孕,其時正在創業,因為是自僱,可以自行決定「產假」長度,她難以想像若待在原本職場,「如何在產假結束後正常工作?」她憶述生產後的兩三個月都無法久坐,出門必須帶坐墊,如廁完要沖洗傷口,連起床、抱小孩、餵奶,都要維持奇異扭曲的姿勢,避免壓迫傷口。

她指出,每位女性孕產狀況不同,有些人產程順利、較容易復原回到職場,但生產仍伴隨許多風險與不確定性,她懷孕初期也沒意料到自己最後需要安胎、一度無法自然產;其在醫院更曾遇過狀況更危險、臥床安胎超過20週的孕婦。

8樓 JosephHeinrich 2025-8-19 16:35

圖像來源,GETTY IMAGES

多項研究都指出,適當產假長度有助婦女身心恢復。
9樓 JosephHeinrich 2025-8-19 16:36

台灣有薪產假為雇主負擔,有「強制性」設計,就是為了保障女性權益。不過根據勞動部統計,近十年來仍有5%的雇主違法不給員工產假,並有1%的雇主產假不支付薪水,12%只發放底薪。特定產業違法情況嚴重,農林漁牧業有17%雇主不給產假,營建工程業也有高達11%。

民進黨立委范雲向BBC中文表示,她認同台灣應把產假週數提升到符合至少14週的國際標準,並敦促雇主落實這項權益。

她曾接獲第一線社工反映,不少資源較弱勢的年輕孕婦,透過社工已知有法定產假,仍可能未向雇主申請而持續上班,「對勞工的資訊提供、保障與友善職場文化仍需加強」。

10樓 JosephHeinrich 2025-8-19 16:36

職場的隱形壓力

這次修法的反對聲音,指出「強制」延長產假恐惡化女性職場處境的擔憂,在台灣社會引發不小迴響。

台灣現行制度將女性懷孕、生產、產後育兒分為不同階段給予有薪假期。除了女性專有的有薪產假外,還有伴侶雙方都能使用的有薪育嬰假。



懷孕期間:女性有7天產檢假,全薪,由雇主支付。
生產前後:女性八週產假,工作滿六個月全薪,由雇主支付。男性有7天包含產檢假在內的陪產假,全薪,由雇主支付。
產後育兒:最長兩年育嬰假,雙親有前六個月有八成薪(依勞工保險保投保金額)的育嬰留職津貼與薪資補助,由政府支付。

理論上,若包含育嬰假,台灣女性在懷孕、生產及產後育兒整體享有的「有薪假期」有33週,優於全球145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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