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日本政府原则上只承认国名,在日台湾人的户籍栏长期被登记为“中国”,但为了顾及台湾人的身份认同,今年5月开始,日本将允许在户籍的国籍栏标注地区名称“台湾”。
《日本经济新闻》报道,依日本现行制度,外国人即使与日本人结婚,也无法就此单独登记日本户籍,只许日本人登记,并在婚姻资讯栏列出其外国配偶的姓名和国籍;外国人若归化或成为日本人养子,也可登记户籍及注明原本的国籍。
是次调整,日本法务省将会把户籍上外国人“国籍”一栏修改为“国籍・地域”,允许标注“台湾”,与2012年起的住民票与在留卡(居留卡)记载方式“睇齐”。根据台湾内政部的统计显示,每年约有800至1000名台湾人与日本人结婚,待新措施5月上路后,他们可选择将户籍国籍标示为“台湾”,已被记载为“中国”者也可申请变更。
报道指出,原先有关户籍上的标示,是根据日本1972年与台湾(中华民国)断交前法务省所在1964年所提出的通知,当时日本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国家,所以户籍不能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眼,但法务省认为登记为“中华民国”也不恰当,估计法务省因此将两者都登记为“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