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駐上海總領事館稱,在中國若被判死刑,即便不上訴,上級人民法院也會進行複核。之後若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判決才會確定。案件發生在去年6月24日,當時在車站等待日本人學校校車的30多歲女子和學齡前男童受傷。試圖阻止男子行凶的校車引導員、中國籍女性胡友平(時年54歲)被刺身亡。
今年1月,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男子因欠債而不想活,行凶致使包括孩子在內的3人死傷,罪行極其惡劣,社會影響重大。被告周加勝案發時52歲,從安徽省來到蘇州實施了犯罪,併當場被控制住。
1月23日,院方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周加勝死刑。關於該判決,日本駐上海總領事館於2月7日接到中方通知,得知被告人未提出上訴。在案件審理中,被告人就作案動機稱:因債務壓力而對生活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