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板明夫说,第一、台湾地方首长的权限似乎有些过大。监督与制衡的机制并不完善。昨天法院裁定理由指出,柯文哲在担任台北市长期间,故意违背法令“致使共犯沈庆京之京华城一案,获不法利益二百余亿元”。
矢板明夫指出,他在日本当记者时,曾采访过多起地方行政弊案。但日本行政首长的权限不大,能上下其手的空间有限,涉案金额换算成台币大多是几十万、几百万。如果出现上千万台币,那就会成为全国瞩目的大案。柯文哲这次的京华城案,涉及200多亿新台币,可谓是天文数字。
矢板明夫质疑,为什么在众多台北市官员、以及都市计划委员会的成员都认为有违法嫌疑的情况下,市长可以一意孤行?议会的监督机制为什么没有起作用?这几年,宜兰县、新竹县、桃园市等地的现任或前任地方首长,也都卷入了弊案。或许,是制度上出了问题,要如何改进,值得大家探讨。
矢板明夫第二点观察则是:政党不应该不务正业。这几天围绕着柯文哲案,民众党数次发表声明,一直主张柯文哲遭受了“司法不公平对待”,还痛批检调单位“极力罗织罪名”。他认为,这种态度非常不可取。在民主国家,政党的目的是“取得政权、实现政治理念与政策”。而判断一个人是清白、还是有罪,则是司法机关的专业。政党不应该越俎代庖、先下结论。
矢板明夫认为,一个民主国家的公民,“尊重司法”是基本常识。煽动支持者挑战司法、否定司法的做法,是不成熟的表现。
最后,矢板明夫提到“民进党也要反省”。以柯文哲为首的民众党主要干部,有好几个人曾经在过去的选举中,因为被民进党礼让,趁机扩大了其政治资本。现在看来,他们的政治理念、做事方法、以及对自己的要求,和民进党追求的价值几乎完全相反。
矢板明夫指出,为了追求眼前的选举结果,放松了对理念的坚持。识人不明、养虎为患,形成今日的乱源,民进党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