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难民认定率明显低于欧美先进国家,要求修法的呼声根深蒂固。去年的国会审议中,因担忧不修改认定制度就推进遣返,会导致可能在本国受迫害的人士被送回国,立宪民主党等在野党表示反对。 此外,为避免在入管设施长期收容,将新设“监理措施”,即不在设施收容,而是允许在亲朋及支援者等的监督下在社会生活。若进行收容,则每3个月要重新确认必要性。 即便不满足认定标准,也允许纷争地区居民等作为相当于难民的“补充性保护对象”留在日本的制度从去年12月启动,乌克兰避难民众等获得了认定。 法相小泉龙司7日在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表示:“将对违反规则的人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应保护的人。这是实现共生社会的重要法律修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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