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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由时报)怕爆!若认定触犯23条 香港保安局长:一定找到对你不利的证据!
1楼
JosephHeinrich
2024-3-27 00:31
基本法23条上路,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撂话“如果你触犯了法律,我最终一定会找到对你不利的证据”。(欧新社)
2楼
JosephHeinrich
2024-3-27 00:31
陈定瑜/核稿编辑
〔即时新闻/综合报道〕香港立法会19日全票通过进一步紧缩香港自由、人权的“基本法”23条,并于23日火速生效上路,引发国际批评。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近日受访脱口说出令人毛骨悚然的言论,称“如果被认定违法,那我一定会找到对你不利的证据”!
基本法23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规定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4类行为定为罪行,最高可判终身监禁;还规定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协调、指导和推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不少人直指此法是在进一步限缩香港民主和人权。
根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本月24日,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接受香港电台的电视节目采访时就表示,依据将煽动叛乱定为犯罪的法律,如果有人在网上转发外国或境外人士针对基本法23条发表的批评言论,就可能构成犯法,被认定是在煽动其他人对香港行政长官和中国中央政府的仇恨。
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在同一档电视采访更进一步表示,若被认定违法,那个人放在家里的任何东西,或是过去所做所为,都可能被采用当成“违法证据”,“如果你触犯了法律,我最终一定会找到对你不利的证据”。
让人傻眼的是,林定国竟宣称基本法23条只针对“少数有极端行为的人”,但被西方政客“妖魔化”,港人若有好的意见还是能提出,不用担心,“言论自由还是香港独特优势,我们很鼓励市民,政府亦会冷静应对外界批评,令人相信香港维持独特优势。”
3楼
JosephHeinrich
2024-3-27 00:32
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表示,批评基本法23条可能触犯23条。(欧新社)
4楼
JosephHeinrich
2024-3-27 00:32
原报道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616741?utm_campaign=MOREPAGE&utm_source=NEWS&utm_medi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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