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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网站)香港立法会19日在10个小时内二读辩论、审议、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即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港府将于23日刊宪,同日生效。从港府公布草案到立法会三读表决通过,仅花11天时间。全票通过、赶着上架的基本法23条是什么?会变成无边无际的宇宙法案吗?对外籍人士、海外港人又有何影响?中央社整理相关资讯带你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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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条是什么? “基本法”是香港的宪制性法律文件,在1990年4月4日经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于1997年7月1日生效,规范中共中央和香港关系、香港居民基本权利义务、各项政治和社会制度。 基本法23条是新增条文,内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立法内容明列叛国、煽动意图、窃取国家机密、间谍、境外干预等罪刑的定义和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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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国安法为何还需要基本法23条? 2020年中实施的香港国安法是基本法的附件,仅涵盖基本法第23条的分裂国家和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次增修的23条中,有5项罪名不在国安法范围内,包括叛国,窃取国家机密,煽动叛乱,外国政治组织或团体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以及香港政治组织或团体与外国政治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等。 此外,基本法23条开宗明义列出,香港必须制定法律禁止颠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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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条为何突然通过? 港府2003年曾推动23条立法,遭到泛民主派反对,并发动50万人上街游行,迫使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放弃立法。2019年“反送中”运动,打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立法步伐;2020年,中国全国人大代为订定港区国安法,透过基本法附件型态,要求香港实施。 香港特首李家超去年即表示,为完善国家安全法律系统,防范间谍行为,将完成23条的立法,今年3月更加速通过法案—3月8日港府公布草案内容,立法会9日完成首读并进入二读条文审议,19日上午9时二读辩论,下午6时30分完成逐条审议,晚间7时三读,全票通过。 南华早报报道,熟悉内情人士透露,这是香港当局精心谋算的策略,要让外国势力措手不及,“如此即可把对港制裁和诋毁的期间,以及可能造成的冲击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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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媒体有什么影响? 香港记者协会前主席杨健兴认为,第23条令记者承受的实际风险及心理压力较之前大很多,特别是煽动意图罪的刑罚,由目前刑期最高2年增至最高7年,且“煽动意图”范围广泛,包括激起对国家机构或香港政府的仇恨、矛盾等,“可能政治时事评论都触及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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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执法权无限扩张吗? 基本法23条扩大港府的权力,叛国与叛乱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间谍罪可判20年,非法揭露政府机密最重可关10年。此外,被捕人未被起诉的羁留时间由一般的2天增至16天,拘捕后48小时内可被禁止咨询律师,保释期间可限制其活动。 学者分析,23条立法最大的风险是令人“越来越不知道红线在哪”。境外干预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持有煽动刊物等都有很大的解释空间。 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律中心香港法律研究员黎恩灏指出,境外干预罪对于“境外势力”的定义含糊,没有具体的定义及豁免条款,涉及罪行广泛,境外政府、非政府组织,或关心香港议题的海外组织单纯发表言论都可能被指违法。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部分,“国家秘密”不但涵盖关于中国或特区事务的重大决策、中国国防建设、外交,还包括中国或香港的经济、科技发展等。有经济学家担忧,银行、投资者及很多公司都依赖研究、经济数据进行调查报告,但这些资料可能属于“国家秘密”,这么一来,进行研究时会担心“当局会回来找我吗?”这将阻碍企业的经济、金融资讯流通。 根据立法内容,持有具煽动意图的物品就是违法,有香港议员质疑,如果有人把苹果日报当作纪念存放在家是否触犯“管有煽动刊物”?官员回应,立法通过后仍持有即属犯罪,不过这要取决持有人有无“合理辩解”。 前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意图和目的是虚无飘渺的东西,如果有可能让政府怀疑你违法,就要“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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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港人、台湾人会受影响吗? 基本法23条允许港府对海外犯罪行为提起诉讼。 23条立法认定,国际组织是境外势力的一种,“成员包括一个或多于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或受任何国家、地区或地方委以职能的实体;或藉两个或多于两个国家、地区或地方之间订立的条约、公约、协议或协定而设立的组织”。 上述定义牵涉到境外干预罪,任何人若意图带来干预效果,而配合境外势力作出某项作为,及使用不当手段配合境外势力等作为时,即属犯罪,可判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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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溯及既往? 香港保安局1月曾表示,23条立法所订立的罪行不溯及既往。但草案提高囚犯减刑门槛,囚犯必须被认为“不会不利国家安全”才能获得减刑,恐影响目前涉及国安法的多案被告。 香港苹果日报案、泛民主派初选案等被告,甚至香港首名被法庭裁定违反国安法、目前正服刑的唐英杰,都可能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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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反应 北京中央驻港联络辨公室、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同时发表声明表示,这次立法具有里程碑意义,立法后可以让香港“心无旁骛”,全力拼经济。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巴特尔表示,美方认为这类行动有可能加速关闭香港一度开放的社会,基本法23条“全面、而且据我们诠释界定模糊的条款感到吃惊与忧心”。 英国外交大臣卡麦隆表示,基本法23条草案通过将进一步重创香港的自由与权利,他敦促港府尊重基本法、维护香港自治及法治。 欧盟声明对“香港人民权利和自由的潜在影响”表达担忧,并说法案可能严重影响在香港活动的欧盟办事处以及组织和企业。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图克声明,未经“彻底审议和有意义的协商”就通过法案,是香港人权保障的退步。 包括前香港总督彭定康、美国联邦众议院“中国问题特别委员会”共和党籍主席盖拉格等近80名跨国人士呼吁各国政府团结一致,反对香港当局公然违背“基本法”、“中英联合声明”及国际人权法,并以政策支持海内外港人、向港府和北京相关官员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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