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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委顾立雄主张毒品政策改为“医疗前置化”,结果一度被误认为推动吸毒除罪化。
1樓 JosephHeinrich 2016-8-4 20:27
2樓 JosephHeinrich 2016-8-4 20:28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0802/920489


苹果日报此篇报道标题误导大众,将“医疗前置化”误称作“毒品除罪化”。

3樓 JosephHeinrich 2016-8-4 20:28

顾立雄po文节录:


“这份草案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能让这些单纯施用毒品的药瘾者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先按时到医疗机构接受药瘾治疗的计划,如果能够顺利完成治疗程序,就不用被送入矫正机构而中断他原本的生活;反之,若无法完成治疗程序,仍然要依照现行原有的司法程序,进入矫正机构接受观察勒戒、强制戒治等司法处遇。”
4樓 JosephHeinrich 2016-8-4 20:32
个人认为:


对单纯的施用毒品的药瘾者,本就不该直接丢进监牢,而是协助治疗。


倘若只是个人施用毒品,未伤害到他人合法权益,那就不应该被当成犯罪者看待。


就算提的是吸毒除罪化,也没什么不好。某些软性毒品(e.g. 大麻)还应该合法化呢!

5樓 JosephHeinrich 2016-8-4 20:32
加拿大主要政党对大麻的态度:

自由党、新民主党:支持大麻合法化,并进行管制
绿党:支持大麻合法化,并征税之
保守党、魁人政团(Bloc Québécois):支持大麻除罪化
自由意志党:支持解除对所有药物(自然包括大麻)的管制
大麻党:主打大麻合法化
6樓 JosephHeinrich 2016-8-4 20:34
卢敬植老师po文:

顾律师的主张在美国和欧洲有过相关的讨论,不过在台湾还少见。我支持他对于使用毒品除罪化的看法。
苹果的标题下的并不清楚,“毒品”不是除罪化讨论的主体,毒品使用者才是。这个标题也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以为贩毒也无罪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台湾的狱政制度从来就是以惩罚为主,而辅导只是说说而已。把毒品使用者关到牢里去,只是让他们有更多机会接触不同的毒品供应者与毒品来源,而且让他们因为前科而更难融入社会。这些人很自然的会进入毒品的供销体系里,而且自己也很难抵抗诱惑继续使用,这也是烟毒犯容易一再进出监狱的缘故。
把情节较轻的毒品使用者关进牢里,会让监狱人满为患,收容重犯的能力降低,直接间接的浪费了不少社会资源。因此我赞成顾律师的想法,对于这些情节轻微的毒品使用者应以其他辅导方式帮助他们戒除这些习惯。
毒品使用者多半是伤害自己,伤害别人的比例还不如酗酒的人严重。如果因为使用毒品要关起来,那么在同样的逻辑之下警察也可以晚上去夜店把喝醉酒的人通通关起来了。

https://www.facebook.com/cl458/posts/10201971161997053?hc_location=ufi
7樓 JosephHeinrich 2016-8-4 20:34
【扑马想想】柯震东震出我国毒品政策的烂疮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055
8樓 JosephHeinrich 2016-8-4 20:35
回復7樓 @JosephHeinrich 的內容:
【扑马想想】柯震东震出我国毒品政策的烂疮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055
这里的“我国”当然指的是台湾。
9樓 JosephHeinrich 2016-8-4 20:35
段宜康立委po文:


这种简化又扭曲的说法,不但不公平;根本是恶意的抹黑。
制毒、贩毒的人,当然应该课以重刑。但监所里烟毒犯人満为患,絶大部分关的却是吸毒者。
如果把吸毒成瘾的人关起来,就能戒治;为什么出狱后再犯者比例那么高?为什么关了那么多人,吸毒的人不减反增?
卫福部、法务部和专科医师都同意,把毒瘾患者,尤其是初次染毒者关到牢里,不是正确的做法。
顾立雄的修法主张,是让初次染毒者,先接受专业的医疗戒治;而不是马上入监服刑去“进修”。
我支持顾立雄的主张。这个主张怎么能叫做“毒品除罪化”?

https://www.facebook.com/tuanyikang/posts/528821877323109?hc_location=ufi

10樓 JosephHeinrich 2016-8-4 20:36
http://visual.ly/40-years-war-drugs


毒品战争打了40年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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