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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之前 我报名了接待台北市立建国高级中学学生的活动。 3月24日 本人于中午被告知第二天中午在少年宫开会。 3月25日 本人在当天中午在少年宫开会,还挺兴高采烈。 3月26日 我妈突然说,这周周末要去呼和浩特,因此没法再去请假来安排台湾人住宿,所以叫我干脆别接待了。我被气了个半死。后来还挺乐观,想着只交流不安排入住。 3月27日 本人有空就去找负责这件事的老师,但没找到。 3月28日 本人通过班主任将情况反映了过去。 4月1日 到了报告厅,才知道自己已经痛失此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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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高二了,很难再有类似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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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妈突然说:“台湾的都接待那么多次了,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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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平息的怒火又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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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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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首都就是不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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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痛失机会,我妈要负主要责任,我也有一定责任(不该过度乐观、不该立马就说自己家无法负责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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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到了报告厅,才知道自己已经痛失此次机会!
为什么会痛失这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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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8楼 “3月28日 本人通过班主任将情况反映了过去。(即:负责这次接待这件事的老师已经了解”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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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就是为了今年清明节假期去呼和浩特,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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