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樓 伊藤诚
2011-8-23 13:07
因为种族等级、社会分工、文化教育等的长期巨大差异,古印度社会渐渐分化成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以及首陀罗等四种非常不平等的阶级,其中婆罗门主要从事祭祀,刹帝利世袭军政,吠舍经营工商手工业等,首陀罗则为贫穷的自由民,从事更为低贱的职业。除此之外还有在四种姓外的“贱民”阶层,地位更低,被称为“不可触者”。[4][5]唐朝留学印度的义净法师在《南海寄归内法传》中这样记载:“五天之地,皆以婆罗门为贵胜,凡有坐席,并不与余三姓同行。”(印度古来译作天竺,有东、南、西、北、中之分,称为“五天”。)依据《吠陀》圣典,“原人”(参见《梨俱吠陀》中的《原人歌》)在创造人时,婆罗门是从口生,刹帝利从肩生,吠舍从腹生,首陀罗则从足生。时至今日,虽然经过了圣雄甘地等人的改革,种姓制度仍在印度社会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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