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桑:
兩個原因,一個是怨恨允許被表達了,所以越來越多的聲音被釋放出來;
另一個是原生家庭是一個太好的脫罪借口,人們是不願意指責自己的。
1.
過去的信息相對閉塞,信息傳遞模式是精英式自上而下的,而「精英」往往是年長者,是家庭權力關係的受益者,他們並不覺得自己的教育方式有什麼問題。
在我初中高中的時候(大概18年前),很多學校都流行所謂的「感恩教育」,學校請來的專家教授高台教
化,一通煽情後往往以類似這樣的話語結束:
「現在,看看你們兩鬢斑白的父母,給父母三叩首,感謝他們的栽培與養育之恩吧」
話音剛落,學生分別對著父母「下跪磕頭」,雙方抱頭痛哭,感恩教育大會的氣氛達到高潮。

社會普遍在這種氛圍下,被原生家庭傷害的孩子,是不被允許發聲的,否則就會被扣上「不孝」的帽子遭到社會批判。
直到現在,遇到那種拋妻棄子的父親,晚年不堪找親生兒子收留被拒,依然會有「不管怎麼說他是你的父親呀」這樣的聲音。
後來,網際網路越來越普及,網際網路用戶以年輕人居多,他們聚集發聲才發現「原來你也有類似的經歷」。
原來你的家庭也重男輕女且不自知;
原來你的父母也一直打壓否認你,不斷把你跟他人比較;
原來有很多家庭父母沒有盡到父母的職責,反而在不斷的索取孩子的情緒。
這種聲音的聚集,最早出現在豆瓣小組「父母皆禍害」,小組成員有10萬+,每天都會看到很多匪夷所思的案例,被常年毆打的,被親人猥褻的,被長期語言辱罵的,17歲的孩子有「網癮」被送給楊教授的,27歲的博士不結婚被送去「醫療所」的。
本質上,這是一種時代烙印的解構。
不管是50後還是60後的父母,都有著鮮明的時代印記,他們從小到大受的教育,被要求「犧牲小我成全大我」,被要求服從,所以他們也會孩子服從家庭這個「集體」,也就是服從家長意志。
他們從小到大經歷了太多的社會變化,上山下鄉,國企改革,下崗潮,在他們看來,穩定是第一要素,所以大多數家長都會青睞公務員和體制內。
當家長不斷規定孩子的未來路徑的時候,子女就會反叛,因為兩代人生活的時代,已經不可同日而語。
這種對於「原生家庭」的聲討,本質是是年輕一代爭取話語權的方式。
怨恨原生家庭被允許表達的另一層原因,是城市化帶來的。
中國社會一向是外儒內法
,表面推崇儒家思想,實際進行法家治國。
這兩家有一個共同的前提:秩序,體現在關係上,是長幼尊卑,這是制度穩定的前提。
比如儒家的君賢臣忠,父慈子孝,講的就是關係中各自的義務。
雖然有義務在,但本質上這是不對等的權力關係,權力在上的一方是權益大於義務的,君跟臣不會對等,父跟子也不會對等。
過去這種權力結構依然能給個體帶來收益,比如家族式的傳幫帶等等。
但隨著自由經濟逐步發展,維護權力關係帶來的收益和體驗都會越來越低。
父母會下意識地維持家庭權力結構,孩子則會試圖逃離,這中間會有種種矛盾。
舉個例子,很多家庭過年回家都會想讓孩子串親戚,而孩子會覺得這既痛苦又無用。
尤其在有毒的家庭權力關係中,孩子痛苦不堪,但是父母反而會覺得這沒什麼甚至很享受,本質在於他們是權力關係的上位者。
2.
原生家庭這個詞,也有被過度使用的部分,太多人通過怪罪原生家庭來逃避改變自己。
自己生活中的低沉和沮喪=原生家庭中父母打壓批評太多,所以我只能接受自己是個廢物;
生活沒有目標和方向=原生家庭父母給的指引太單一,就讓自己好好讀書,導致自己缺少對社會的認知;
愛情中沒有安全感,總是焦慮不安=父母照顧不周,總是對我缺少回應/父親出軌,導致自己不相信愛情。
我在諮詢中見過太多這樣的抱怨了。
這些情況當然存在,也確實一定程度上構成了因果關係,但一直這樣心理暗示的結果就是——
我現在活成這個樣子,真的不關我的事。所以,別人要為我負責,而不是我要自己負責。
這樣的人,千萬不能讓他去接觸心理學。只要他們讀了心理學的書,就會片面地從中截取一些觀點,然後將其作為指責他人毀掉自己人生的證據。
我媽控制欲太強,讓我沒有自由成長的空間; 男朋友存在共情力缺陷,總是喜歡講道理講道理; 同事不懂邊界感,午休時間敲鍵盤這麼大聲還不覺得自己錯。他們學會的所有專業名詞,都是用於討伐身邊人和自證清白的武器。
我曾經有一個來訪者,她在感情中遇到了諸多不順,經過幾次諮詢之後,發現問題在於她習慣於用一種「測試」的方式來感受愛,她使用各種就連她自己也覺得刁蠻的方式來破壞自己的感情,她的邏輯是「真正的愛情,經得起考驗,所以我要看看我們的愛情夠不夠堅定」,後來我推薦她看了一本心理學的書,希望她能夠學會一些愛自己和他人的方式。結果她在書中只學到了一件事,那就是——我之所以生活變得一塌糊塗,全都是我的原生家庭造成的。
於是她氣沖沖地給她爸媽寫了一封萬字長信,上面盤點了從小到大從父母那兒遭受的各種不公、令人委屈的對待,寫得非常具體,用情非常深刻,並發到家人群里,父母一看馬上怒不可遏,記得是養了一頭白眼狼,結果她們就在電話里吵了一個晚上,女孩的論點句句不離「你對我多麼不好,我現在多麼落魄」,而媽媽的論點則是「我為你做了那麼多,到頭來連爹媽都不認」,她們吵完哭,哭完了再吵,到最後也沒有和好......
我能看出,她有著一股強烈的動力,驅使她去扮演一個受害者的角色,在她的世界中,我的不幸,全都是別人造成的。
在此我無意討論這些人的現狀是不是由於原生家庭所導致,因為那樣是沒有意義的。
就例如,在地鐵上,你被人不小心踩了一腳,鞋子弄髒了,你揪著那個人一定要給你道歉,有意義嗎?再例如,你約了客戶,但是卻被放飛機了,你一直在心裡責罵他,願他浪費了自己這麼多時間和心思,搞得你這個月的業績又完不成了,這樣有意義嗎?
所有的指責和抱怨,非但不能幫助你解決問題,反而阻礙了你做出對當下最好的選擇。
這就是阿德勒心理學
當中的「原因論」和「目的論」。
「原因論」關心某種心理現象的發生是由什麼導致的,認為要改變自己,就要從「因」下手,例如父母的不關心造成了孩子安全感的缺失,那麼需要回顧過往的經歷來進行疏通。然而這種思維方式會帶來一個弊端,就是推卸責任,並導向「決定論」。
「既然過去發生的事情無法抹除,那麼讓我變成這樣的原因也會持續存在,所以我是沒辦法改變的。」
而「目的論」則關心某種心理現象的存在所帶來的功能,例如我之所以主動破壞自己的感情,是不想嘗試被人討厭、被人拋棄的滋味;我之所以要以社恐自居,是因為這樣我就有理由不去承受社交所帶來的痛苦了。
從目的論出發,導向的結果是——為了解決現在的問題,我需要做些什麼。我想要獲得幸福,那麼我就要學會去相信別人,並且承擔被拋棄的風險;我想要有正常的人際關係,那麼我就要鼓起勇氣去社交,去承受可能被人拒絕的風險。它鼓勵我們為自己承擔起責任,既不是被動等待救世主出現,也不是任由糟糕的現狀維持下去。
你的不幸,可能有別人造成的原因,但是,能引領你走向幸福的,只有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