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做亲子鉴定其实只是证实罢了,起不到预防作用,伤害已经发生,正确的做法就是国家立法把婚检和亲子鉴定列为事先的法定程序,是对那些有企图人的一种法律震慑。
养了多年的孩子,发现不是自己的,经济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赔偿,但精力感情的伤害无法弥补,就如同多年后从人贩子那里找回的孩子无法亲近一样,这绝对不是赔偿一点钱能弥补的,更何况赔偿也是少的可怜,而且这个赔偿往往也是共同财产中支付的,孩子都不是亲生的,居然还要把收入进行共有??
男性利用性别生理优势强奸女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女性利用性别生理优势欺诈男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亲子鉴定不能列为事先法定程序的话,就应该把那些利用性别生理优势欺诈对方当亲生孩子养的行为入刑。
作者:九州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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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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