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皮:
博士畢業到底去工作還是做博後經常是一個讓人很難抉擇的問題。
早在十年前,學術界特別是「生化環材
」四大天坑的內卷已經看出苗頭,高校教職一方面對論文的要求高,另一方面對履歷的要求也高,幾乎都要海外經歷,有的高校甚至要求海外經歷不少於三年。也就是說一站兩年的博後可能還不夠,短期的訪學交流更是不夠。所以,那時候很多國內畢業的博士都是要去國外做博後的。
風氣一變,國內博後就慢慢地不大受人待見,給人感覺好像是因為沒辦法出國做博後,才留在國內做。後來「雙一流
」建設全面鋪開,各個高校對科研成果的渴求達到史上最飢渴的程度,紛紛驅趕著學校的教師出成果發論文,博後自然也難以倖免,由此帶來更多巨坑。
我沒做過博後,但同學同事做過博後的太多,對比來看,國內博後的坑實在太多。
入站的限制
博士後本來是博士就業的緩衝地帶,是高學歷人才自由打短工的存在。但國內的博後在入站方面約束非常多,年齡有限制,畢業年限有限制,最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對學科的限制。現在從國家到高校,都在遵循「同站不同學科」的要求,也就是說,本校博士畢業後,不能進入本校同一個一級學科流動站做博後。
說起來,這個規矩打從我國博後制度肇始之時就確定了。1985年的《關於試辦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申請辦法的通知》中,就已經明確規定本單位培養的博士生不得進入本單位的流動站,說是為了增進學術和人才交流,避免學術上的「近親繁殖」。
這個規定在博士後工作站制度確立的時候,有了一點迴旋餘地。1997年10月出台的《企業博士後工作管理暫行規定》中,允許設立流動站的單位與試點企業聯合招收,在本單位獲得博士學位的博士生可以從事企業博士後研究工作。也就是說,學校畢業的博士,如果想繼續在自己的一級學科做博後,雖然不能進高校的博後流動站,但可以進高校和企業聯合辦的工作站。
這種有條件地允許「同站同學科」博後也僅限於此了。新世紀的兩份《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仍然用獨立的條目明確了「祖宗的規矩」。

2002版《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

2006版《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
咱也理解國家設置規定的出發點,但從博士畢業做博後的角度看,這條限制確實給博士們帶來不少困擾。新環境總會有潛在的風險,換地方總得有適應期,搞不好就是重新開始自己的研究工作,前途未卜。反觀國外,博士畢業後留組做博後簡直不要太容易。
出不了站的坑
就算能順利進站,出不了站的可能性也不小。
按照官方說法,我國建立博後制度以來,已經進站25萬博士,出站的只有15萬。粗略一算有四成出不了站。而且從各年進站和出站的人數統計看,出站博後的增長一直低於進站博後。


綜合下來,考慮到入站博士的增長和出站統計的延後,打個折的話,還得有近三成博後出不了站,比例還是很高的。
這大概是跟國內博後有出站要求有關。國家的規定里,確實提到設站單位應該跟博後簽協議,明確工作目標、課題要求等,但並沒有統一划線。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不少高校把博後的出站要求做得很高,不少人就出不了站了。國外的博後好像很少出不了站,隨時來隨時走。
有時候,出不了站還不是最糟糕的。有些無賴高校擅自規定,博後出不了站想退站還必須退錢,否則拿人事關係卡博士。這就非常刷下限了。
《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中明確設站單位應將博後納入本單位人事管理範圍。在這個前提下,高校要求退錢,甚至拿人事關係要挾,就是違反勞動法。

2006版《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
最讓人無語的是,不少高校的博後工作協議里,一邊說博後屬短期在校的正式職工——合乎國家規定,說出去還好聽——一邊說如果退站,則必須退還所有工資、補貼、津貼和經費等一切費用。真是既想當那啥,又想立那啥。

某高校博後協議
靜下心來想想呢,也理解。偌大個高校,最後來擬定這份協議的,可能只不過是行政上某個不起眼的誰家那小誰,搞不好就是個法盲。你也懂的,那小誰,還不是靠著那老誰才能進來嘛,水平自然不敢恭維~~
出了站又如何?
國內博後的槽點還不止進站有限制,出站難,不過咱不著急擴大範圍,先捫心自問,即便出站又如何?
大多數人做博後,還是想留高校繼續搞科研吧?但現在高校有多難進,不必說了吧?看看同站同學科的前一批博後們留高校的有多少,打個對摺,再看看自己夠不夠格;查查心儀的高校最近引進的一批海歸,論文有多少,跟自己手裡的比比;問問老闆門下的親學生都去了哪裡,自己只是個過客,心裡得有數。
其實,如果不是文科的話,理工科搞科研不妨去企業。不少大企業的研發部門或研究院平台也不錯,待遇更是遠超青椒,完全可以考慮。不過問題來了,要是想進企業的話,幹嘛還做博後呢?早幹嘛去了?看看華為, 200萬年薪招的就是應屆博士,不是博士後。
要是放下對科研的執念,選擇會更多。考公務員,當中學老師,都是不錯的選擇。去年,深圳中學新入職教師的「豪華陣容」引起不少網友議論,新進的66名教師中,碩士39人,博士21人,還有6人是博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