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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知乎)無錫某學院持刀傷人案凶手徐加金被執行死刑,日後應如何避免類似無差別傷人事件的發生?
11樓 JosephHeinrich 2025-1-21 22:05

講故事的貓小姐:


這麼快?11月到1月,兩個月就執行了?

勞榮枝的案子都審了兩年。


12樓 JosephHeinrich 2025-1-21 22:05

作者:大風

連結: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0087020580/answer/83797033136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無錫這事只發生了這一次嗎?

判他死刑有什麼用嗎?

職校實習早已成為了剝削的溫床,但卻被無視著,罪惡在無人關注的角落裡生長著,直到今天。

我初中好幾個進入職校的同學都跟我在qq上抱怨過,「就是把我們當作免費勞動力」,「干不下去了」 但是我能說什麼呢?我向教育局投訴了,然後有用嗎?

2020年11月,山東省沂水縣職業學校一名16歲的電力工程系學生,經學校安排在江蘇省崑山市的恆源精密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實習時,墜樓身亡。警方告知父母,疑因「有心理問題自殺」。但媒體調查發現,此次實習出現強制加班、實習崗位內容與所學專業不對口等情況。

2021年8月,頂崗實習僅15天,17歲的職高學生余超從深圳寶安華高王氏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樓6樓跳下,送醫搶救無效死亡。在向同學了解余超經歷的這15天「實習」後,余超父親無法接受「自殺」的結論。他將求助信發在網上,控訴這場由校方組織的集體實習中,工廠非法用工,強迫勞動,最終將兒子推向了死亡。

2022年2月初,小楊因連續夜班且工作超12小時身體不適多次請假,但廠方一直以衝刺產量為由不予批准。2月11日,年僅17歲的小楊因呼吸衰竭死亡。[1]

2023年3月7日的時候,正在參加對口專業實習的四川省宣漢職業中專學校高二學生李軍在宿舍吞下兩截7號電池自殺。

2024年5月,河南焦作沁陽市職業教育中心學校16歲的韓某,被學校老師安排到武漢一家公司實習,6月15日家屬接到韓某在廣州墜河身亡的消息。

2024年8月12日,重慶市農業機械化學校一名17歲的在校生在一公司實習期間身亡,該學生今年5月在巨騰(內江)資訊配件有限公司實習,實習期間工廠為兩班倒。

2024年10月30日凌晨約4時,廣西一職業學院女孩曾某某在實習期間,於在所住宿舍高空墜亡。

他們都是未成年人。

「開始以為會讓我們接觸計算機類的東西,可現實並不是那樣,我們被安排進了廠。說的是實習實則,可和專業根本不對口,無非就是讓你進廠。累死累活幹了一天到頭來只有135」

「不實習或實習期未滿就不給畢業證」

「一天工作12小時還要輪值夜班,9塊/小時低價壓榨實習生」

「每天工作11小時,還是站班,工廠按照25元/小時發放工資,學校卻只給學生髮16元/小時,其中9元遭學校吃回扣」

「一天除去吃飯工作十小時以上,工資還是正式工的1/3」

「上的是夜班,基本上從晚上八點多到次日早上八點多,工資14元/小時,中間有休息,沒有加班費」[2] [3] [4]

「第一天體檢每個人交55」

「說食堂吃飯正式工補貼300,我們每個人上個月剛交500伙食費,這個月要交1000多」

「水電費也貴得要死,上個月60塊錢一個人」

「宿舍衛生不幹淨被宿管拍照還要罰款50」

「下次實習我寧願自己去其他廠,也不願意跟著學校吃虧」[5] [6]


根據《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第八條:學生經本人申請,職業學校同意,可以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對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的學生,實習單位應安排專門人員指導學生實習,學生所在職業學校要安排實習指導教師跟蹤了解實習情況。

認識實習、跟崗實習由職業學校安排,學生不得自行選擇。

學生可壓榨的空間來自於法律存在的缺陷。

德國職校規定,:所有職校實習生在進入企業實習前,必須簽訂一份正式的職業培訓合同(Ausbildungsvertrag)。合同明確規定實習內容、時長、報酬、工作條件等,雙方的權利義務受到法律保障。

青少年(18歲以下)實習生的工作時間受到嚴格限制,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並確保充足的休息時間。夜班和高強度工作對未成年人是禁止的。

德國法律要求企業必須向職校實習生支付報酬(Ausbildungsvergütung)。薪資水平根據行業、地區和培訓階段有所不同,但通常會逐年增加。2024年起,最低實習工資每月約為620歐元(第一年),並逐年遞增。

實習生享有法定帶薪假期,通常每年至少20天。對於未成年實習生,假期更長。

企業的培訓資質需通過行業協會和職業教育委員會的認證。若企業違反培訓規定,可能被吊銷培訓資格,並面臨法律責任。

但願我們國家的未成年人,能活的像人。


參考



^職校學生累死 https://i.ifeng.com/c/8EYme8AyxA3
^1 https://archive.org/details/gl_de1ad2df11145b47190be6f3791b58ff
^2 https://archive.org/details/gl_8e24cd087b9b9d4a47ec9cac74261767
^3 https://archive.org/details/gl_768a221e983b280ace26c3c17f391e89
^4 https://archive.org/details/gl_0d0747b54e8009092a7fb11dd303ecb6
^5 https://archive.org/details/gl_53de44e76be803304f7120bce98c2cbe
13樓 JosephHeinrich 2025-1-21 22:06

好了,我就直接把答案說了,其他的不用看了。

首先這個徐某人濫殺無辜,死刑沒有任何毛病。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冤有頭債有主,受傷的其他學生和群眾是無辜的。

其次,給大家彙報一個我所見到的現象哈。

某汽車車廠,工人上班12小時,兩班倒,干一個月能拿8000多。這是社招的普工。

大專實習生,實習期被學校賣到此廠,干最少半年(實習時間),一個月到手4000,5000。也是兩班倒,也是干普工。

多餘的工資去哪兒了?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問。

不過,此廠的工人,都把被賣到廠里的大專實習生稱作,學奴。



作者:當代優秀青年
連結: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0087020580/answer/83930748008
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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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樓 JosephHeinrich 2025-1-21 22:06

言出法隨:


這學校好像校長、書記都沒被免。

15樓 JosephHeinrich 2025-1-21 22:06

雲天明的童話:


你想什麼好事呢,還避免,這是解決問題的態度嗎

樊維秋的離婚案子不公布,成國家機密了,還有這位遺書中提到的問題也沒有任何調查,難道他是造了個謠嗎,造的這麼真

不想解決問題,那以後再出大案子也是正常的,死到誰就看命了


16樓 JosephHeinrich 2025-1-21 22:06

翻斗花園贏趴大王:


學校和工廠沒有任何問題

兇手和無辜受害人的血白流了。

什麼地獄笑話。

17樓 JosephHeinrich 2025-1-21 22:07

作者:Eric
連結: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0087020580/answer/83527299040
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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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了小紅書的國際友人,他們國家習以為常,但是防範也很有一套:

1、事前預防:為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及時發聲,最大限度的制止不公平、不公正的情況在自己的社區發生即使保護他人也是保護自己,本案和珠海案相同他們知道自己遇到的不公平即使向他人求助也沒用,大家智慧看小丑一樣吃瓜,有同情安慰的善良人很難得,有心出手相助的 先想一下(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扶),我們的前期預防網格員、慰穩組不去解決這些根源問題,只能被動挨打。法院的判後答疑形同虛設,甚至有法官回復我判決書里「本院認為」就是判後答疑。

2、事中阻止:正當防衛+持木倉合法,因為這種突發有預謀的獨狼式襲擊很難指望警察能夠保護你的安全,即使有天網、天眼、嚴厲刑法、他們已經知道必死無疑,唯一的辦法是人群中有合法持木倉者,進行現場壓制制止傷亡擴大,我們正當防衛認定苛刻到極致,認定互毆、各打五十大八板頻發,而警察配備再多也只能事後追捕,你受到的傷害再大也只能依據「填平原則」進行賠償。

3、事後追責:這個也很有意思,他們的方法是這種案件各路記者會緊追不放,報導的那叫一個全面,案件發生的來龍去脈梳理的清清楚楚,關鍵是角度不同、觀點不同,讓大家自行判斷、深思。真是一個案例全州受教育,犯罪分子即使不判死刑也是全面社死。我們只有官方一家之言,發生原因含糊不清,審判過程保密,一錘定音後,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宣布結果。教育意義全無。

當然這些方法並不能完全避免悲劇的發生,事情起因不是犯罪的辯護理由。請各位負責慰穩的服務員借鑒一下。

18樓 JosephHeinrich 2025-1-21 22:07

木易:


喪鐘為誰而鳴,喪鐘為你而鳴。

19樓 JosephHeinrich 2025-1-21 22:07

忄海:


也是同一天哦,今天地球的另一面也是特殊的日子

20樓 JosephHeinrich 2025-1-21 22:07

空白:


速死對於一心報復的失意者,簡直是最大的肯定。徐某恰恰證明了一點,只有惡毒起來,才會被重視。處理勞動糾紛能拿出這種速度力度,慘案根本就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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