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萬科公益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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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綠色之都、全球十大生態旅遊目的地、全球首個綠色目的地,贏得這些稱號並成為諸多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而效仿典範的,是斯洛文尼亞的政治文化中心:盧布爾雅那(Ljubljana)。
作為歐洲第一個宣布實現廢棄物零廢棄標準的首都,盧布爾雅那用16年的時間,實現從「零回收」到「零廢棄」的飛躍式發展。其背後有哪些值得我們借鑒的經驗?本文將從制度建設、垃圾回收體系、宣傳教育等方面,總結盧布爾雅那的廢棄物治理經驗。
一、卓越的廢棄物治理成效
盧布爾雅那不僅是斯洛文尼亞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心城市,也是全國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1712人/平方千米),在其168.8平方千米的土地上居住着29.55萬人。
盧布爾雅那市的地理位置
1)廢棄物產生量不斷下降
如下圖所示,盧布爾雅那的殘餘廢棄物總量在2004-2008年間約為10萬噸,隨後在2009-2014年間迅速下降至約4萬2000噸,並在之後保持在4萬噸上下。2018年,該市人均廢棄物產生量僅為358公斤,遠低於歐盟國家居民年均產生垃圾的492公斤。
盧布爾雅那市殘餘廢棄物總量(2004-2018)
2)廢棄物回收量持續上升
在廢棄物產生量不斷下降的同時,盧布爾雅那的廢棄物回收量也持續增長,回收廢棄物重量已從2004年的16公斤/人增加到2018年的220公斤/人。廢棄物回收率則從2002年的8.6%攀升至2018年的68%,並有望在2025年提高至75%。
盧布爾雅那廢棄物分類回收類型的總量(2004-2018)
3)廢棄物處理方式持續改善
隨着廢棄物回收率的提高和處理技術的發展,該市採用填埋方式處理的廢棄物總量也在不斷下降,已從2002年的71萬噸降為2014年的不到21萬噸。
二、與歐盟接軌的廢棄物治理制度建設
盧布爾雅那卓越的廢棄物治理成效,離不開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管理體系建設。
(一)法律制度建設
在盧布爾雅那,廢棄物治理主要依賴以下幾項重要的法律法規:
1996年《斯洛文尼亞廢棄物管理戰略性指導方針》:針對全國範圍的綱領性指引,明確提出四年減少40%廢棄物總量的目標。
1998年《廢棄物管理法》: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廢棄物的類型、處理方式、處理中各方的責任等事項。
1999年《國家環境行動計劃》:提出執行前述政策的具體方案。
2000年《廢棄物處置法》:對垃圾填埋場的廢棄物處置提出精確指標,並特別關注了對廢棄物生物降解處理的應用。
2004年至今《環境保護法》、《廢棄物填埋法令》和《廢棄物法令》:聚焦廢棄物處理環節,對採用填埋處理的廢棄物進行明確說明。
值得注意的是,盧布爾雅那的法律體系建設,還離不開外部環境的影響。為了順利加入歐盟,斯洛文尼亞自2002年起,在廢棄物處理的相關規定上強調對歐盟制度的遵循和與其他成員國標準的對接。如,斯洛文尼亞2015年頒佈的相關律令解釋明確指出,該國廢棄物管理部門需將廢棄物管理上的相關數據分析報告提交給向歐盟委員會。
(二)管理體系建設
在盧布爾雅那,廢棄物的處理由以下部門協同配合進行:
政府部門:在國家層面,由環境署(Slovenian Environment Agency)負責廢棄物管理的統籌規劃、法令制定與施行。在盧布爾雅那市級層面,由環境保護處(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負責與廢棄物相關的污染治理,但不直接參与具體的廢棄物管理。
廢棄物管理商。盧布爾雅那的廢棄物回收及處理由公共市政公司Snaga負責。該公司擁有138686個垃圾桶,年處理量約為15000噸,是該國最大的廢棄物管理公司。
居民家庭和小型商業企業。作為廢棄物的主要產生者,家庭和小型商業企業需按規定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投放,且繳付一定的處理費。每個家庭年均費用為100歐元(約合800人民幣),低於全國平均的150歐元。
隨着672法令在全國的推行,檳城也於2016年6月1日起開始推行垃圾分類政策,並在一年的過渡期後,於2017年6月1日全面實行強制垃圾源頭分類。
盧布爾雅那地區廢棄物處理中心(該中心每年可處理超過17萬噸廢棄物,並可生產出3萬噸再生材料、6萬多噸燃料、0.7萬噸腐殖土、3.5萬噸有機土和0.6萬噸木材。發電廠年發電量可達1.7萬兆瓦時,產熱3.6萬兆瓦時,最終,僅有低於5%的殘餘廢棄物將會被採用填埋處理。)
三、科學高效的廢棄物回收處理
除了完善的法律體系和管理制度建設,科學高效的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也是盧布爾雅那實現零廢棄的關鍵。總結來看,值得我們借鑒的經驗有:
一)降低垃圾收集頻率。
在盧布爾雅那,混合垃圾和生物可降解垃圾(如廚餘垃圾)的回收以挨家挨戶的方式進行,紙張、玻璃等可回收垃圾則以生態島(Eco Islands)的形式單獨收集。為引導居民進行垃圾分類,公共市政公司Snaga推出降低收集混合垃圾頻率的做法。具體來看,在低密度人口區,混合垃圾的收集由每兩周一次降為每三周一次,而在高密度人口區,混合垃圾每周收集一次,可回收垃圾每周可收集多次。這一操作原則使得該市的垃圾分類收集率從2013年的55%增加到2018年的68%。
二)減少垃圾產生總量。
盧布爾雅那在鼓勵市民減少垃圾產生上,推出了一系列做法,包括:
1)政府投資對未受損的舊物進行清洗、消毒和修補,以促進物品循環利用;
2)政府投資設立紙品廠,生產完全可循環的紙製品;
3)廢棄物回收站舉辦講座,向居民普及如何修補破損物件;
4)公共市政公司Snaga於2013年創建社區再利用中心,以鼓勵和方便居民在社區內進行再利用物品的二次交換。據調查顯示,近70%的居民曾參與到社區再利用中心的交換中。
居民參與社區再利用中心的物品交換
三)提升垃圾處理效率。
盧布爾雅那將諸多新技術應用於垃圾的收集、處理中,如:
1)使用電子智能卡方可打開垃圾箱。在盧布爾雅那,每個投放點有5個垃圾桶,分別容納紙、塑料、玻璃、有機垃圾、其他生活垃圾等,垃圾箱不能被隨意打開,需居民使用電子智能卡才可以,垃圾箱的運行由安裝在垃圾箱上的太陽能電池板進行賦能。
2)投放點的垃圾箱屬於半地埋式,箱底部的地下回收站系統則由專業公司定期打開。一部分垃圾箱與地下廢棄物回收站直接連接,簡化了廢棄物運輸流程。
3)在處理廢棄物時,處理商積極引入可降解材料與技術,採用提升廢棄物堆肥效率、焚燒效率的技術及硬件,大力提升廢棄物治理效率。
盧布爾雅那五分類垃圾
盧布爾雅那地下廢棄物回收站
四)強化廢棄物分類教育。
垃圾的分類投放教育在斯洛文尼亞貫穿於學校、家庭及公民活動的全過程:
1)每戶居民均會收到宣傳手冊,詳細闡釋與垃圾分類回收相關的規定和知識,包括分類方法、處罰細則等。
2)從幼兒園起設立環保課程,讓孩子從小接受環保知識教育。
3)通過網頁、應用軟件等廣泛傳播、強化居民垃圾分類意識。
作為歐洲的綠色之都,盧布爾雅那實現零廢棄只用了短短的十幾年時間,背後蘊含的是制度建設、垃圾回收處理體系完善、公民教育等各方面的努力,為其他城市的零廢棄之路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整理自《從零回收到零廢棄:盧布爾雅那廢棄物治理經驗》
作者:張勇傑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生
編輯:何晨陽
排版:袁倩倩
自2019年起,萬科公益基金會資助深圳市零廢棄環保公益事業發展中心,對萬隆、檳城、韓國、盧布爾雅那、比利時、意大利、三藩市等7個在垃圾分類實踐上表現較有代表性的國家或地區進行了研究,分別總結概況了他們的「成功」與「失敗」經驗,產出「無廢城市」系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