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夜翎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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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我將我媽打了。
我媽將我按在衛生間,辱罵我來重慶主城是為了找男人,因為我對象來我出租屋,當時我的朋友們都在。
她帶着兩歲的妹妹上來坐月子,我怕她休息不好,我白天要上班,就讓我朋友和我對象幫我照顧一下兩歲的妹妹。
我的輩分比我朋友大,她就仗着輩分在我朋友面前給我和我朋友立規矩。
晚上我一下班回到家,她就開始各種甩臉色,我新租的出租屋是三室一廳,和我朋友合租的,第三個房間我們掛在小紅書上租出去了,我和房東叔叔在簽合同的時候,她問:「你們這個房租一個月多少?」
我回答:1600元。
她立馬就不高興了,陰陽怪氣的在旁邊說:「在我們那邊,租一個房子一年只要兩三千,你們這個太貴了,租一個房子哪兒要這麼貴?」
房東叔叔懟她:「你要不要看看這是什麼地方?」
「租一個小房間就夠了!」看吧!這就是天生賤命的人,小單間我是可以租啊!
可是這個三室一廳單間平攤下來的價格和小單間差不多,我為什麼要自討苦吃?
之前住的單間不僅地方小,隔壁都是住的男生,不僅將內褲襪子鞋子丟進洗衣機洗,出門還不穿衣服,看到都辣眼睛,不知道是在我們面前秀身材還是秀什麼?
是的,你要不要看看這是什麼地方?
租的三室一廳雖然是老破小區,但沒辦法,人家地段好啊!
地鐵站走幾分鐘就倒了,旁邊出門就是貴族幼兒園,走幾步路就是時代天街,陸軍醫院和重醫附院都在這附近,還有銀行,重點小學,都在這附近。
等房東叔叔和我對象走了之後,我朋友們也回了房間,然後她就借口讓我給我妹妹洗澡,將我按在衛生間辱罵。
「見過男人沒?見過男人沒?」
只因為我沒有聽從她的安排,和她朋友的繼子交往。
掐得我渾身是傷,指甲還差一點點就掐進了我的脖子。
我反手就給了她一巴掌,她試圖再次掌摑我,我想到小時候受的委屈,怒氣上頭,又扇了她好幾個巴掌,她打不贏我就給她男人打電話,說要報警抓我。
我冷笑:「來呀!我馬上就打,我身上有傷,警察是聽你的一面之詞還是相信自己親眼所見?你這種行為算家暴。」
於是,她在陽台邊上又哭又嚎,以為鄰居們會來勸架,實則,在城市上,這種閒事誰都不會管,更別提我們隔壁住的,還是幾個男生。
於是她抱着妹妹背上包包,奪門而出,在小區門口坐了將近半個小時,以為我會乖乖向她認錯道歉。
實則沒人慣着她。
跟她男人告狀,她男人恬不知恥的要我每個月給他打兩千塊錢回去。
可是我讀書的時候,想盡辦法敲詐我的壓歲錢,剋扣我的生活費,我要不是自己會寫稿和助學金,我都不知道我大學四年應該怎麼過?
畢業後,無論我的工資高低,每個月我都會打200-500元回家。
妹妹發高燒住院,我放下我的工作,在醫院照顧她和妹妹,請了一周假,扣了我將近一千多塊錢的工資,加上我自己搭進去的七百多。
我人瘦了五六斤,給妹妹洗衣服,喂藥,換衣服褲子,有點兒狀況就要叫醫生。
她卻怪我沒有回老家帶妹妹,也沒有把大部分工資花在他們身上,還找她要1500。
我確實找她要了1500,可是在醫院她打胎吃月子餐,一份月子餐六七十,給妹妹買日常生活用品,一分都沒花在我自己身上,總不可能所有的錢都我來出吧?
她只覺得我做得不夠遠遠不夠,我應該月入過萬,存款交給他們掌管。
我才畢業不到一年啊!
他們覺得他們把我養大我就應該事事都聽他們的,任他們擺弄。
然而從小生活在陰溝的孩子一旦見到陽光就會不再想回到牢籠里去。
說嫁得近以後我挨欺負了絕對會替我出頭,可他們在我這裡,信用度早已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