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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社事件,是于1930年(昭和5年)在日治台湾发生的原住民抗暴事件,地点位于今南投县仁爱乡雾社。事件起因是由赛德克族马赫坡头目莫那·鲁道率领德克达亚群各部落(赛德克族因语系差异后从泰雅族独立正名为赛德克族,而现太鲁阁族于日治时期归为赛德克亚族之一群,两族有共同的起源与文化,但后却因地域问题分道扬镳)因不满日本当局长期以来苛虐暴政而联合起事,于雾社公学校运动会上袭杀日本人,事发后立即遭总督府调集军警,以飞机、山炮、毒气等武器强力镇压,而在1896年至1920年间,台湾原住民死士先后发动150余次武装抗日行动,尤以1930年爆发的雾社事件最为惨烈。事件重要人物莫那·鲁道饮弹自尽,参与行动各部族几遭灭族,数百原住民于宁死不屈下集体自缢,余生者被强制迁至川中岛(今清流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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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社事件震惊日本当局与国际社会,在西来庵事件以后,是台湾人日治期间最后一次激烈武装抗日行动。台湾总督府理蕃政策遭到挑战,造成台湾总督石冢英藏与总务长官人见次郎等重大官员因咎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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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有不少作品纪念此事件,著名的有邱若龙的《雾社事件》、邓相扬的《风中绯樱》及魏德圣的《赛德克·巴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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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背景: 清帝国自1684年起统治台湾,对台湾的移民拓殖并不积极(甚至为避免动乱而多加限制),对台湾原有之原住民,虽有时亦使用武力进行“开山”,征剿不服公家之原住民部落,主要方针仍以“画界封山”将不愿承认清帝国统治权之“生番”隔离于界线外的消极政策为主;故即便台湾清治时期末期开始较积极的“开山抚番”政策,高山原住民仍大体保存了各自的文化与社群。因此1895年政治观念受西方影响、强调国家领土及全体国民拥有管理权的日本占领台湾后,被日方称为高砂族的高山原住民与日本的冲突就不可避免。 雾社位台湾中部山区,浊水溪上源于此。当地原住民赛德克族人因地处台湾中央地带的深山,尤属与外界接触稀少之部族,以数十至数百人为单位,组成部落的雾社群赛德克人,居住在雾社台地。计有马赫坡社(Mhebu,今庐山温泉区)、荷戈社(Gungu,荷歌社,今春阳部落)、塔洛湾社(Truwan,今春阳温泉)、波亚伦社(Boarung,今庐山部落)、斯克社(Suku,今台14线云龙桥附近)、罗多夫社(Drodux,今仁爱国中至清境农场附近)、巴兰社(Paran)、塔卡南社、土冈社、西袍社(Sipo)、卡兹库社等十余部落。 由于居于中央山脉中央枢纽的重要地理地位,日月潭及周边的雾社,自日治初期即是台湾总督府开发山地林矿资源的重点地区─遭到地域性强烈、不受拘束的赛德克人反抗。1897年日方为开辟道路,派出测量队至雾社一带进行探勘,遭到赛德克人攻击而全灭;将赛德克人视为反抗者的日方因此展开对雾社的经济封锁,于1902年试图将既有隘勇线向深山推进,再次与赛德克人发生人止关事件,赛德克族虽然于此役击退日军(赛德克人因此役日军士兵头戴红色军帽,日后称日本人为红头人"tana dulu"),但仍因日方策动的姐妹原事件及持续的封锁而无以为继,最后在1910年代向日方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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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的雾社开发及其问题: 台湾总督府对台湾原住民之政策,初期以军事镇抚为主;但在1910年代后期太鲁阁战争告一段落后,出于有效动员原住民人力资源进行山区资源开发,以及展现日本已是能进行科学化殖民管理的先进国家的国威宣传目的,开始侧重对山地蕃区的开发与教育,雾社被视为重点发展区域。持平而论,此一政策在大量资源的投入下颇有成效,事发当时雾社建有媲美日本本土城镇的公共建设与机能的市街,雾社地区诸社原住民大多能以简单日语,与日本警察、教师沟通,(相较之下,同期平地汉人的日语普及率仅达25%),而派驻蕃地的日本警察亦被要求需通蕃语(原住民语言),并鼓励警察与原住民头目之女联姻。 在建设教化同时,日人对原住民原有的生活多加限制,禁止传统的出草、纹面、断齿等习俗,不得私自持有枪械,狩猎需向日本警察局或派出所、驻在所等申请领取枪只弹药,传统的织布原料种植也受到管制。失去传统生计方式的原住民只能转而充当入山日人的劳工与佣人,常受到部分日人歧视与苛待,联姻政策大多因文化差异悲剧收场(被日本政府强迫结婚的日籍警察抛弃原住民妇女,至本事件后,强迫联姻的对象才改为原住民警察与头目之女)。结果均置原住民于社会、经济、文化等诸层面中的弱势地位,使之日本之统治深感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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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近因: 由于日本殖民政府自大正十四年(1925年)调整统治政策,裁撤台湾地区的驻卫军警人数,雾社地区的驻蕃地警察人数减少了约五分之一;未被裁撤的蕃地员额充斥大量经验不足的新任警察。自昭和四年(1928年)至六年(1930年)间,日方为进行雾社城镇与林业资源的开发先后九次动员雾社群、道泽群原住民进行工程,频繁的“奉公”影响了原住民自身的农猎时程与收获,影响所得薪资(以1928年进行的雾社神社工程为例,原住民参与伐木与兴建所得被扣除工程时期的便当费,强制捐献了部份薪资作为兴建神社的捐款)。至事件发生前半年,娶邻近泰雅族部落公主为妻的资深山地警察佐冢爱祐就任雾社分室主任,佐冢有发放薪资不实的传闻,其它山地警察有以日薪计酬影响原住民薪资的问题,当时开始进行的雾社小学校扩建工程发生木材搬运方式纠纷等事件,引起当地原住民不满情绪。当地警察发现拒绝出工之人数开始增加,似乎仅视为“蕃人”反复性格之表现而未加警戒。 一般被视为事件导火线的,是发生在1930年10月7日的“敬酒风波”:根据日本警方纪录,当时马赫坡社正举行婚宴,适逢当地驻警吉村克己巡查与同僚路过,头目莫那·鲁道长子达多‧莫那想向吉村敬酒,却被吉村以“讨厌那不洁的筵席而欲加以拒绝,要将被握住的手甩开。”(原文:“其ノ不洁ナル宴席ヲ嫌ヒ、拒絶セントシテ、握ラレタル手ヲ拂ヒタル拍子。”)为由拒绝,并以警棍敲打达多‧莫那敬酒的手,引发与族内男子的斗殴,吉村负伤。 事后,头目莫那·鲁道亲自率众携酒往吉村处谢罪,吉村不肯接受道歉并呈报上级。当时殴警之罪相当之重,族人心怀新仇旧恨外,亦深恐日警报复,终而决定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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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事之准备: 由于策划者皆于事件中身亡,实际上难以判断策划起事正式的时间,但一般相信10月24日举行的另一场婚宴为开始计划起事的时点,近年主流见解认为荷戈社的比荷·沙布与比荷·瓦里斯俩人是主要的鼓吹者,但也有莫那·鲁道为策划者的说法。 比荷·瓦里斯与比荷·沙布为堂兄弟关系,且均为日本警察登记在案的“不良蕃丁(对警察持反抗态度,不配合出工的原住民)”,两人都有家人因与日本警察起冲突而遭到杀害的经历(比荷·瓦里斯一家更因父亲杀害日本人而遭到灭门),成年后的婚姻生活亦都不圆满,属于对生活与现况怀有不满的人物。莫那·鲁道则为雾社群赛德克屈指的有力人物,年轻时即有勇名的莫那·鲁道是少数靠能力而非血缘取得头目地位的智勇双全之士,同时也靠着猎补的山产品的买卖,拥有当地最多的肉牛(肉牛被赛德克人视为财产的计算单位),在当地拥有很高的威望。由于莫那·鲁道曾于1920年与1925年两度参与当地未遂的起义计划,日方亦将之视为危险人物,出于安抚与威吓之双重目的,日本理蕃当局乃以“以番制番”之方式,于1920年及1929年要求莫那·鲁道率众参与对其他番社的讨伐行动以示忠顺(即“萨拉矛事件”(1920年,萨拉矛社)与“青山事件”(1929年)),参加讨伐时日本军警倚赖蕃丁于前线战斗的表现令莫那·鲁道目睹日本人的武力;萨拉矛事件时,莫那·鲁道曾遭非敌对势力的白狗社蕃丁狙击,莫那·鲁道相信这是受到当时的驻白狗社巡查佐冢爱佑指使,对日本警察怀有敌意。 10月25至26两日,起事的原住民开始进行秘密的联络与串连活动,比荷·沙布似乎在此阶段扮演了主要连络人的角色,向雾社群的十一个社进行游说的动作。最后共获得赛德克族雾社群(即德奇达雅群)之马赫坡社(Mhebu)、塔罗湾社(Truwan)、波阿仑社(Boarung)、斯库社(Suku)、荷戈社(Gungu)及罗多夫社(Drodux)等6部落的支持,然而,各社中人口最多的巴兰社却因为头目瓦力斯·布尼的反对而未参与起义,最后仅有少数男子以个人身份加入。另一方面,由于决定起事的过程仓促,各社并未作出相应的备战与储粮行为,仅有马赫坡社驻在所曾回报莫那·鲁道将所植之旱稻搬进仓库的行为。另26日傍晚波阿隆社驻在所小谷巡察有接获原住民将起事之密告,但却未加重视。 最后参与的赛德克族计六社1,236人(其中具战斗力的青壮年男性共300余人),打算利用10月27日,总督府为纪念乙未战争期间死于台湾的北白川宫能久亲王而举行台湾神社祭。于雾社公学校举行联合运动会,警备松弛的机会,袭杀日本人,举行大出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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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雾社事件:
事件经过: 昭和五年(1930年)10月27日凌晨,起义赛德克族自马赫坡社开始行动,首先杀死了马赫波驻在所与制材所(原木厂)的驻警三人,之后沿路集结各社人马并袭击往雾社镇方向的波阿隆、樱、荷戈三座驻在所(杀死全部日警及家属,夺取驻在所内枪弹并焚毁驻在所)后朝雾社前进。期间虽有自道泽群前往雾社的原住民籍警察发现事态并赶回部落驻在所回报,但由于道泽至雾社段的电话线因预算删减而裁撤,而未能作出及时之通报。起义原住民于接近八点时攻抵雾社,对雾社警察分室、学校、邮局、官吏宿舍展开攻击。 最严重的攻击事件发生在雾社公学校,赛德克族人一反“不猎取女人与儿童首级”的出草习俗,对参加运动会的日本人展开不分年龄、性别的砍杀。前来参加典礼的台中州理蕃课顾问菅野政卫、郡守小笠原敬太郎均死于袭击。混乱中,雾社公学校校长新原重志曾打开宿舍供日本人进入避难,自己持武士刀在外与赛德克族人搏斗,族人见不能近新原之身,改从远处掷竹枪击杀,新原死后宿舍攻破,校长宿舍随成为攻击事件中死伤最密集之处(44人死亡,其中36人为儿童),就连在雾社诊疗所担任医师多年,救治许多原住民,与赛德克族人有恩无怨的志柿源次郎,亦在宿舍内遭族人枪杀;志柿之妻则在花冈二郎之妻初子的帮助下逃过一劫。佐冢爱祐以下多数日本籍警察也在数量悬殊的混战中死亡。 稍后起义赛德克继续对雾社周边的日警驻在所展开袭击,不过由于各地驻警已陆续从逃出者与骚动声获知事态,多半得以事先逃离或进行对抗而生还,但距雾社镇较远的屯原(屯巴拉)、尾上、能高三处驻在所仍在情报中断的状况下被攻击,仅有一名警察杀出重围逃生,起事原住民的攻击行动约持续到下午三点左右才告一段落,但赛德克族人仍在雾社镇上进行了一整天的日人住宅物品的抢夺与补杀日本生还者行为。 赛德克族起事部落表现出很强的针对性,明确的以日籍人士为攻击对象,当天共造成共134名官员、家长、学童等日本人死亡、重伤26名,误杀2位著和服的汉人李彩云与刘才良,一名著和服的泰雅族女性也遭刺伤(后来死于伤口感染)。起事赛德克族人并从警察分室及驻在所等单位,获得枪支180支和弹药23,037发,同时切断通往外地的电话线路与轻便铁道,形成中断对外交通的固守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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