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方面对决议文的解读:
依时间及政权转移,中华民国政府有不同的解读:
两蒋执政时期:
“联合国提出并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替中华民国的席位的议案,是不符合联合国宪章的非法行为,标志着联合国自身的堕落与变质。中华民国政府与全中国人民,决不承认其有任何效力。”1971年10月27日,蒋中正在《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告全国同胞书》中自称:“以台澎金马为基地的中华民国政府,乃是大陆七亿中国人民真正代表。恢复大陆七亿同胞的人权自由,乃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意愿,乃是我们决不改变的国家目标和必须完成的神圣责任。中华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对于主权的行使,决不受任何外来的干扰,无论国际形势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将不惜任何牺牲,从事不屈不挠的奋斗,绝对不动摇不妥协。”
据美国国务院“台北5869”号解密电文,当时的驻台大使马康卫曾应中华民国外交部次长杨西昆要求,召开秘密会议。杨西昆向蒋中正提议,中华民国改名为中华台湾共和国(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以行政命令通令全岛进行公投决定台湾前途,并由台湾人民选出制宪会议。杨西昆表示蒋中正不反对此方案,但需要美国表态支持。美国总统尼克森及其高级顾问季辛吉因为正在筹划北京之行,未理会这个方案,美国外交系统也不支持此方案[8]。
李登辉执政时期:
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失去联合国的中国代表权,但并未失去中华民国自1912年以来的独立主权。中华民国政府自1945年起即实际管辖、有效统治台湾,仍然对内最高、对外排他地代表台湾,是具主权的合法政府。
陈水扁执政时期:
台湾政府在联合国应该有自己的席次,推动以台湾名义参与联合国并非分裂中国。“台湾2300万人民在联合国没有代表权,形同‘政治隔离’下的国际游牧民族,台湾是一个自由民主国家,应该受到国际社会正当而尊严的对待。”
国民党主张:
中华民国政府在不挑战中国代表权的前提之下,以“中华民国”之名义重返联合国,类似其他分裂国家如南北朝鲜或前东西德模式。(2007年,国民党)
民进党主张:
现存在台湾之中华民国不为联合国承认,“台湾为中国之一部份”也未曾出现在联合国各决议文,因此台湾政府将致力以“台湾”之名加入联合国。(2007年,民进党,见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全国性公民投票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是代表中国,在联合国中的中国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台湾政府仍然使用中华民国的国号,就是承认台湾的主权属于中国,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3条第一项与“2758号决议文”,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既是中国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此点证明联合国早已认定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中国。马英九执政时期[编辑]为因应“活路外交”、“外交休兵”政策,自2008年起中华民国政府不再向联合国提案申请入(返)会,仅向联合国所属之专门机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