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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Yahoo新聞)立院三讀虐童致死最重判死刑 45綠委反對
UTC+01:00
JosephHeinrich
项目副经理 二十三级
1楼 发表于:2025-7-19 18:39

[NOWnews今日新聞] 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引起全台震怒。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一審2名涉嫌施暴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立院今(18)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加重其刑2分之1,倘虐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另也修訂第286條,凌虐未滿7歲者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在第286修法時,以表決方式處理,45名民進黨立委投下反對票,只有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投下贊成票。引發藍營與媒體人質疑「不懂反對的心態在想什麼?」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臉書發文表示,「很遺憾,民進黨投下反對票,不然就是不敢投票。很噁心,口口聲聲說守護兒少,結果卻投下反對票。很痛心,他們心中只有黨意,不聽民意,縱容虐童者。這樣的政府,這樣的執政黨,人民不同意!」

徐巧芯表示,針對「加重虐童刑責」,我在2024年第一會期主提的刑法286條修正案已通過,「對於未滿7歲之人,施以凌虐致人於死,依各項規定加重其刑期二分之一」,這項條文已適用「剴剴案」,但因為劉姓姊妹太可惡、手法太殘忍,全民認為應該判死刑才對。當時,國民黨的提案版本已加重刑責至無期徒刑與死刑,但在綠白有異議下,最終協商為現今版本。如今,立法院有機會補破網,重新修法,依照藍白黨團的修正動議通過。

徐巧芯指出,她認為「虐殺嬰幼兒,罪該萬死」,也贊成凌虐幼童致死,應該判死刑。今天立法院已通過《刑法》286條等修正案,虐童致死加重判死刑,我認為這修法不只是為了剴剴,也是為了社會公義,守護我們的下一代能平安長大。

媒體人羅旺哲表示,「虐殺兒童判死刑,這絕對舉雙手贊成。不懂反對的心態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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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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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2025-7-19 18:40
▲立法院三讀通過「剴剴條款,虐童致死最重判死刑。(圖/記者林怡昕攝,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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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Heinrich
项目副经理 二十三级
3楼 发表于:2025-7-19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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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sephHein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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