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共有72篇帖子。 內容轉換:不轉換▼
 
點擊 回復
2364 71
(轉載知乎)反婚反育真的正确吗?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61樓 發表于:2024-3-28 16:02
某匿名用戶:


如果反婚反育也可以,但是同时代表你们的地位就是完全平等的了,男方可以在生活琐事上不迁就女方,也可以像女方对待男方的态度一样对待她,而不是像一般情侣一样男方谦让女方,女生的诉求大于男生的诉求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62樓 發表于:2024-3-28 16:02
作者:匿名用户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749027/answer/1135547561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反婚反育真的正确吗?当然不正确啦!
知乎南拳都给你盖章定性了。不婚不育就是寄生虫诶!




各位南拳大佬,麻烦你们解释一下,这个放浪形骸
的事,是什么事啊?
评论区欢迎大家留言打拳哈!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63樓 發表于:2024-3-28 16:02
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如果接不了就顺其自然的不婚。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吗?并没有反婚反育,不如说是在反对封建残余下的繁殖至上的婚姻观念。有能力生育的家庭,愿意多生没问题。全部自愿不好吗?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遇不到合适的人,为什么非要一定在某个年纪非要结婚?就像完成任务?说不好听就像配种。不生小孩就是罪人大逆不道无后为大,啃着老也必须要生下?(修改一下我之前的观点,我以前认为想生可以多生,现在看来是错的(原因不言而喻)。计划生育实在是壮举)


作者:了了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749027/answer/992559232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64樓 發表于:2024-3-28 16:03
某匿名用戶:


本质还是个经济问题。经济问题当然要用生产力来解决。第一生产力是科学技术。所以...坐等人造子宫出现。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65樓 發表于:2024-3-28 16:03
某匿名用戶:


有个女权说想让她生孩子,除非国家给她1000万,天啦,沙雕吧。我看把她卖了做J女,工作50年都赚不到1000万,真是丧心病狂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66樓 發表于:2024-3-28 16:03
某匿名用戶:


不正确
女权主义,我一直喜欢称呼为“平权”,主张的是每个人都有结婚和不结婚,生育和不生育的权利,而不是“女生怎么可以不喜欢小孩”,“不结婚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这类,所谓的“反婚反育”和上面这两种人一样,自己的生活不怎么样,却喜欢对别人指指点点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67樓 發表于:2024-3-28 16:03
玫瑰走走:


我觉得这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家庭的事情。不要上纲上线的弄得社会皆知,弄成大运动那口号那种,非得两性对立。为了人类的繁衍,谁也离不开谁。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68樓 發表于:2024-3-28 16:04
哆啦A梦不吃鱼:


作为一个“激进”女权,我很确定我反对婚姻制度的时候并没有反对生育。我反对的是婚姻制度,不反对恋爱关系,婚姻制度和结婚有时候并不能混为一谈。我不反对生育,但我反对无道德的,不负责任的生育行为(参考电影《何以为家》)。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69樓 發表于:2024-3-28 16:04
阿栋:


我只看到一群只为自己,不为国家,不为社会自私自利的男男女女!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70樓 發表于:2024-3-28 16:04
女人不需要婚姻来保证孩子和自己的血缘姻亲,因为孩子是从妈妈肚子里出来的。而男性不行,如果没有婚姻制度还有他们发明出来约束女性的所谓贞操观念,男性无法约束女人“从一而终”,他就无法确认自己可以将基因延续下去。女性根本不在乎男性反不反婚,可是当女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反婚时,会有大堆的男性跳着脚气急败坏地谩骂。“婚姻制度”到底是谁发明出来的,最终有利于谁,这还不清楚吗?



作者:匿名用户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749027/answer/666173268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71樓 發表于:2024-3-28 16:04
某匿名用戶:


反婚反育的新新人类,拜托你们不要跟我们正常人谈恋爱好吗!
谈到差不多的时候,妹子告诉我一句“我只想恋爱不想结婚”,我真的连卧轨跳楼上吊的心都有了。
你们反婚反育我不反对,但请不要伤及他人,这是我唯一的要求了。

項目組長 二十一級
72樓 發表于:2024-3-28 16:05
原問答連結: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749027


另外,本問答很多人歪曲、狹隘化「女權」定義,是我絕不認同的地方;本帖僅是轉載,不代表我個人立場⋯⋯

回復帖子

內容:
用戶名: 您目前是匿名發表
驗證碼:
(快捷鍵:Ctrl+Enter)
 

本帖信息

點擊數:2364 回複數:71
評論數: ?
作者:JosephHeinrich
最後回復:JosephHeinrich
最後回復時間:2024-3-28 16:05
 
©2010-2024 Arslanbar Ver2.0
除非另有聲明,本站採用共享創意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 Unported許可協議進行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