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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BBC中文網)台灣「免術換證」訴訟:跨性別者要求廢止「強制手術」的掙扎與爭議
項目經理 二十四級
31樓 發表于:2025-10-25 22:59

修法方向

學者陳宜倩指出,廢止「強制手術」並非等於跨性別者能自由聲明換證,應在制度上設計合理的換證條件。

陳宜倩曾向行政院建議,台灣可採取「弱醫療模式」,手術不再是必要條件,申請人可以有三種方式完成性別變更,包含任何類型的性別介入手術、接受賀爾蒙補充、或取得專業意見書。

全球性別變更制度主要分為三類:強醫療模式、弱醫療模式,以及性別自主認同。伴盟則主張「非醫療模式」,申請人可提供信件、照片或諮商紀錄等社會證據換證,不需任何醫療介入,目前法國與盧森堡已採行。

陳宜倩認為,制度最終應朝向「自由換證」發展,即跨性別者僅透過行政程序與自我聲明即可完成,不需醫療證明或法院裁准,但推動此制度需經長期社會溝通與政策調整。她在2022年研究中曾建議台灣參考德國與紐西蘭的弱醫療模式,如今兩地已改採自由換證,反映國際趨勢。

伴盟統計,目前全球已有約20國採行此制度,還包括西班牙、美國加州、瑞典、烏拉圭與智利等。

精神科醫師陳牧宏指出,過去精神醫學曾將跨性別視為疾病,但此一觀念近年已逐漸修正。他預測,未來十年內,《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六版(DSM-6)可能會進一步將「性別不安」移出精神科診斷範疇,「有一天我們可能會面臨精神科醫師無法再開立相關診斷的情況」。

他解釋,正如現今不會為同性戀開立診斷證明,跨性別也不應再被視為需要醫療診斷的狀態。

項目經理 二十四級
32樓 發表于:2025-10-25 22:59

圖像來源,GETTY IMAGES

跨性別過去在精神醫學領域被視為疾病,如今已去病化。
項目經理 二十四級
33樓 發表于:2025-10-25 22:59

內政部修法進度

多名學者專家都指出,儘管法院已多次判決該政策違法違憲,未訴訟者仍被迫接受侵入性手術方能換證,凸顯台灣現行制度不僅落後於國際趨勢,更持續對跨性別者造成實質傷害。

台灣監察委員紀惠容向BBC中文表示,近年接獲多起跨性別者針對性別變更制度的陳情,並指出內政部對相關訴求的回應「進度似乎緩慢」。她目前已就此案展開調查,預計將於11月公布調查報告,內容將引用國際人權公約、各國制度進展與學術研究,釐清現行制度是否符合人權保障原則。

對於跨性別者免手術換證的訴求,台灣內政部回應BBC中文,性別變更議題涉及醫療專業與多個部會權責,攸關重大公共利益。自2020年起,行政院委託世新大學進行法制化研究,並於2022年完成報告,政府已召開多場跨部會會議,研商換證條件、程序與配套措施。

在法制化作業尚未完成前,內政部表示將持續推動跨性別友善措施,包括性別友善廁所、公廁改善、大專院校住宿協助指標增列,以及 LGBT+醫療照護指引,以改善跨性別者生活與醫療環境。

項目經理 二十四級
34樓 發表于:2025-10-25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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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sephHeinrich
最後回復:JosephHeinrich
最後回復時間:2025-10-25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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