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往年慣例 四中全議五年規畫
中共主要透過制定和實施五年規畫來治國理政,這由中共建政後模仿蘇聯式的五年計畫轉型而來。慣例上,中共在五年規畫的最後一年,由國務院委託發改委起草規畫草案,幾次的修改,最後形成綱要徵求意見稿及中共中央關於五年規畫的建議,在次年3月提交全國人大,人大接受執政黨的建議及審議通過綱要草案,會後實施。因而今次中共四中全議五年規畫是打破慣例,加快節奏之舉。
觀察中共今次舉措,有三段歷史可回顧,一是江澤民和胡錦濤主政期,通常把四中全會安排為強化中共黨建,通過相關決定的會議;二是習近平主政後,四中全會不再議黨建,而談治國,所以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是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是研究「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其三,中共四中全會專門討論五年規畫,也有先例,是正好40年前的中共十二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畫的建議(草案)」。
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打破了近年慣例,提前議決五年規畫,官式的說法是要為中國式現代化全局擘畫新藍圖,透過第十五個五年規畫明確未來五年發展路徑。這一說法說服力不足夠,如果從國際國內及中共黨內的三方面背景去觀察,應是另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