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周日(18日)表示,提出修憲構想,包括推進總統四年連任制。不過他強調,這項修憲不適用於在任總統。
李在明在Facebook發文,承諾上任後會推動修憲,將現在不可連任的總統5年一任制度修改為可連任的總統每4年一任制度。
他表示:「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修憲不適用於在任的總統。」
李在明的意思是,若自己成為下屆總統並在任期內順利推動修憲,4年任期的規定也不會適用於自己,他預計依現行憲法規定,待滿5年任期。新的憲法修正案,預計適用於李在明下台後的下一任總統。
原文網址: 韓國總統大選|李在明提修憲推動總統4年連任制 「自己不適用」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39580?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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