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放寬措施包括:將針對中國富裕人群的最長期限為5年的“多次簽證”延長至最長期限10年;將團體旅遊客的停留期限從15天以內延長至30天以內;取消個人旅遊簽證發放後3個月內必須入境的條件;將過去3年內2次訪日的要求改為過去5年內2次;免除老年人提交在職證明要求。
此次日本方面的簽證放寬措施是正在訪華的外務大臣岩屋毅與文部科學大臣阿部俊子,與中國外交部長王毅、文化旅遊部部長孫業禮等參加的日中高級別人文交流磋商機制第二次會議中確認的,以活躍日中雙向的人員和文化交流。
高級別人文交流磋商機制第二次會議還確認了促進日中年輕一代的交流,以推動中長期日中關係的穩定化,培養能夠為兩國關係做出貢獻的人才。雙方一致同意促進學生假期旅行的互相接待,並通過推動地方政府、高校、大學等機構的體育文化活動交流,創造更多的示範事例。
日本政府放寬簽證政策的目的,是希望增加高收入遊客的訪日,並通過頻繁的人員往來促進日中關係的改善與互信增強。